內蒙古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分局破獲一個利用網路區塊鏈兌換數位虛擬貨幣洗錢團夥(集團),抓獲犯罪嫌疑人63名,該團夥洗錢金額高達120億元(人民幣,下同)。
據通遼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通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聯勤中心於2022年7月15日向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分局下發人民銀行呼和浩特支行預警稱,發現犯罪嫌疑人石某園在當局轄區辦理的建設銀行卡內資金流水異常,月流水交易量1000餘萬元,涉嫌洗錢犯罪。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專案組在9月至10月出動警力230人,分赴黑龍江、廣東、北京、河南等17個省區市,並將潛逃至泰國曼谷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以及技術運維人員勸返回中國。至此,以季某、張某為首的特大利用網路區塊鏈兌換數位虛擬貨幣洗錢團夥被搗毀,共計收繳違法所得約1.3億元。
經偵查發現,該團夥通過利用數位虛擬貨幣交易兌換,幫助中國大陸境內外犯罪集團洗錢。 2021年5月開始,以犯罪嫌疑人季某、張某、王某為首的犯罪團夥利用境外聊天軟體Telegram串聯發展下線人員,將涉嫌網路傳銷、涉詐、涉賭等犯罪資金通過波場鏈(USDT-TRC20)、乙太坊鏈(USDT-TRC20)轉換為虛擬數位貨幣泰達幣(USDT),最後利用通過其招募的眾多不法人員註冊匿名區塊鏈帳戶地址,兌換人民幣付給上游犯罪集團金主,從中攫取非法利益。
據通報,該團夥在中國大陸多地有據點,在完成「接單」後,洗錢任務會分配到各地的洗錢小組,小組長再各自招募底層洗錢人員,在線上或線下進行洗錢操作。該犯罪集團利用虛擬幣交易的方式洗錢金額高達120億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季某等63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據官媒中國證券報報導,案件相關負責人表示,「匿名購買虛擬幣之後再賣出,等於設置了一個物理隔離,沒辦法通過傳統的手段查詢資金流或找到收款人,虛擬貨幣的查詢調取也很複雜,給取證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郭亞濤說,中國大陸禁止虛擬貨幣發行融資和兌換活動,但由於各個國家和地區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採取的監管政策存在差異,通過境外虛擬貨幣服務商、交易所,可實現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的自由兌換,因此虛擬貨幣極易被用於跨境洗錢。
他也說,目前這種形式的交易已經引起大陸監管層面的高度重視。在法律層面,刑法修正案也加大對洗錢犯罪的懲處力度。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大陸內蒙古出現120億人民幣洗錢大案 涉及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