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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插隊土插隊與當年的傳教士

洋插隊土插隊與當年的傳教士

從1969年到1978年,我作為插隊知青在廣西田林縣的壯族山寨生活了9年,可以說基本經歷了大規模上山下鄉知青運動的全過程。我們那裡是地道的農村,不是「兵團」或農場,那裡地處滇黔桂三省之交,我們縣又是廣西面積最大、人口密度最稀的縣,我們去的平塘公社離縣城有兩百里,走到通汽車的公路邊也要60里。當時那裡有的婦女一輩子連縣城也沒去過。

我們那裡也算「老區」,雖然田林縣1949年以前並沒有共產黨的活動,但她所屬的百色地區當年曾發生過據說是鄧小平領導的「百色起義」並由此出現過「右江蘇維埃」,整個百色地區因此也屬「革命老區」。那時常用「老(區)、少(數民族)、邊(疆)、山(區)、窮(貧困縣)」來概括中國的五類需要照顧的不發達地帶。而這「老少邊山窮」五樣都占全了的地方,數來數去全國大概也就只有我們那裡了。

洋插隊與土插隊

然而就是在那樣一個幾乎與世隔絕的窮鄉僻壤,一百多年前居然曾有法國的傳教士在這裡傳教。當年的「西林教案」,又曰「馬神父事件」,就發生在我們縣(當時的西林縣並非今天的西林縣,那時該縣大半轄境,包括縣城在內,今天都屬于田林)。此事成為法國參加英法聯軍侵華的口實,對「民族命運」的影響應該是眾所周知了。那當然是一段國恥。

而那位被清朝縣官處死的「馬神父」,在我們的教科書上是西方的「文化侵略者」,而在天主教的記載中是「殉道」的聖徒。後來搞了史學,我還真查過這事。當時清朝的上級官府說根本不知道這事,按清律,死刑是要報中央審批的。兩廣總督葉名琛更說是弄錯了。袁偉時先生說這是樁「糊塗案」。

不過無論歷史評價如何,就他們個人而言,平心而論,這些人在幾乎沒有任何個人經濟利益可言的情況下,「不遠萬里,來到中國」,而且不是到北京、廣州那樣的城市,而是到我們那個荒僻、貧困而又充滿敵意和危險的滇黔桂邊區「紮根農村」,乃至死在那裡,也是出於信仰的力量。

把這些來華傳播基督教並促成中國教會建立的人們與後來蘇俄派來傳播馬列主義並促成了中共建立的馬林、羅易等「國際使者」相比是很有意思的:前者紮根於窮鄉僻壤,而後者遊走於大都市;前者系政教分離下的教會所派,不像後者那樣受本國政府派遣、深涉政治運作、在華也有更大的特權;前者的傳教更沒有後者那樣成功、以致後者所傳終成官方信仰而有了「政治正確」性,兩者受到的褒貶也因而截然不同。

兩者來華都是出於信仰——這信仰是否「正確」另當別論。都是未經當時中國政府(敵視西方的清政府和敵視蘇俄的北洋政府)允許的違禁冒險,從事這樣的活動,套用現在的語言,他們都需要有很強的「個人使命」感,而他們的「使命」又強烈地影響了我們以及他們的「民族命運」。

我們公社渭各大隊所在的金堂村,古時原叫劉家坨,清末法國傳教士在那裡修建了教堂後,人們就改叫「經堂」,也就是現在的金堂村。我們插隊那時的衛東(渭各在文革中的改名)大隊部就設在那座教堂——哥德式尖頂已經沒有了,但下面的門窗還都是西洋式的拱券。我曾在這個大隊部住過一夜,記得當時牆外還保留有1951年大軍進山剿匪時書寫的大標語,是動員當地群眾規勸參匪親人出來投降的。

1970年代我到這裡時已經20多年過去,這個「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小山村面貌如初。當地人說這裡土匪出沒不僅是解放初期,清代以來就是如此。當時我就想,我們田林縣已經是廣西的邊遠縣份,我們平塘公社又是我們縣的邊遠公社,而渭各這個大隊,在我們公社也是最邊遠的大隊之一。就在這樣一個土匪出沒的山旮旯里,這些法國人要待一輩子,真是難以想像。

後來我還得知,離金堂不遠的另一個當年法國教堂所在地常井村還有個法國傳教士墓地,不同時期來華的法國神父死後葬在那裡有6人,其中4人至今留有碑文,這4人都是來華傳教1至4年就死去,享年僅20-30歲之間。真是令人感慨。當然他們要在這裡傳播基督教的努力基本失敗了,一百多年後我們那裡並沒有多少基督徒。可是我們插隊時聲稱要防修反修紮根農村建設共產主義農村的想法,不也失敗了嗎?

知青運動的世俗動機與信仰動機

要說後來我們這些知青,今天說起來也無非是兩種調子:或者贊其「理想主義」,或者哀其歷經磨難。但是這兩者要比起那些傳教士來恐怕都還差得遠:我們絕大多數知青其實是不得已而「上山下鄉」,而他們基本都是出於信仰,志願來傳播福音的;我們多數待兩三年就走了——我插隊9年已經是我們這批知青中堅持最久的,而他們很多都終生在窮鄉僻壤獻身於傳教,不僅吃盡苦頭甚至丟了性命的也不在少數。與他們相比,我們的經歷其實太稀鬆平常了。

與關於領袖動機的爭論類似,今天評價知青運動中官員和知青們的動機,也不外是兩種說法:「世俗動機」說指文革動亂期沒搞建設也廢了大學,城裡解決不了大批中學畢業生的就業、升學問題,而這些被煽動起來革了兩年命、造了兩年反的「紅衛兵」們在搞掉領袖不喜歡的「走資派」以後,也不再有利用價值,必須儘快把他們遣散出城,以免他們繼續「造反」添亂,於是把他們弄去「上山下鄉」。

在經濟上可以消除城裡的失業危機,政治上又便於建立文革後的「新秩序」。而「意識形態動機」說則強調當局這樣做是為了「消滅三大差別」,實現偉大理想,知青們也是相信「與工農相結合」的真理,為了「防修反修」的信念而「滿懷豪情奔赴農村」的。

我認為,這兩種說法都有根據,兩種動機也都存在。但是相比較而言,顯然我們的信仰動機不能與那些傳教士相比。這不僅因為我們中的多數並非情願,更重要的是:發動這場運動的當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把它當作一種懲罰,特別加之於他們不喜歡的人。

尤其是我們這些直接到農村的人更是如此:如果說當時到農場、到「生產建設兵團」還需要某些條件,被「打入另冊」者還不配去,那麼農村則是完全沒有條件、誰都可以去,越是被打入另冊者還越不得不去,而受寵者就可能不去的。所以林彪兒子搞的那個《571工程紀要》稱:「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等於變相勞改」,話雖難聽,當時卻引起了很大震動。這就跟國外教會的傳教運動完全不同,教會總不會專門把它不喜歡的「異端」分子派到窮鄉僻壤去傳教、把它當作對後者的一種懲罰吧?

其實這樣的事也不僅發生在中國,蘇聯當時許多被宣傳得令人「熱血沸騰」的「理想主義」事業,今天我們知道參與者絕大多數也非自願。如著名的「共產主義志願者建設工程」「史達林白海-波羅的海通航運河」和遠東那個今天以生產蘇霍伊飛機聞名的「阿穆爾河畔共青城」等等,其實都是勞改犯聚集、以苦役方式建設起來的「古拉格群島」。

甚至就是過去膾炙人口的「星期六義務勞動」也並不那麼浪漫,蘇俄理論家布哈林在《過渡時期經濟學》中就坦率地講這是一種「過渡時期的『超經濟』強制」:「用於工人階級自身的新型的主要強制形式之一,是消滅所謂勞動自由。」必須用「無產階級專政下實行勞動義務制和國家分配勞動力的辦法」來取代自由勞動。

布哈林還駁斥了那種認為布爾什維克將允許工人罷工的「資產階級教授的謠言」,他說:「在實行勞動軍、星期六義務勞動和勞動紀律的年份還發出這種叫聲,難道不可笑嗎?」你還想為提高工資而罷工?反了你了!沒工資白干你也得干,不干就叫你嘗嘗「專政」的厲害!所以這種「義務勞動」與今天從西方傳入的志願者、義工絕不是一回事,它可不是由著你發揮「理想」的!

我們也經歷過類似的事,那時我們參加的不少水庫、公路等「革命」工程也是以傳統的徭役徵發方式修建的,有時為趕工期,過年也不放人,號稱在工地過「革命化的春節」。但是普通的農民民工還是大都逃跑回村了,沒跑的除了我們少數知青,主要就是「地、富、反、壞的『四類分子』」民工。我們沒跑是因為村里不是我們的家,而且我們多屬於施工員、會計之類不用乾重活的「臨時白領」,在工地的生活比在村里輕鬆。而四類分子沒跑的原因很簡單:他們是「專政對象」,不敢跑。於是便只有這些最不配「革命」的人來過「革命化春節」了——就像蘇聯用勞改犯來建設「共青城」。

也不能說,那時就完全沒有理想和信仰這種東西。今天對於「青春無悔」之類的高調我很不以為然,要說我應該是有資格講這種話的。當年我屬於少數並非被強制動員、而是自己要求下鄉的人,當時只有15周歲。在農村一待9年多,雖說並不是我非要「紮根」,總還是當時被看作「表現不錯」的吧。在那裡我入了團入了黨,雖然並非大紅人,但地、縣一級的「先進會」我還是去過幾次的。「粉碎四人幫」後「先進」恢復叫「勞模」了,我還在臨離開之前當過一屆縣勞模。

我當年要求下鄉,其實也有具體原因,那就是文革中我參加的「廣西422」一派當時是失敗者,遭到嚴厲鎮壓。儘管我作為文革時剛進初中的「新生」只是無名小卒,並未受到衝擊,但「畢業分配」時兩派的待遇是不同的。屬於勝利一派的同學可能有招工名額(當然只是可能,由於我們學校掌權派占大多數,遠超過很少的招工名額,所以也有不少下鄉的)。我們這失敗的一派則基本只能去下鄉「插隊」。我因為不到16歲,按規定不到「分配」年齡,應該繼續讀高中。

然而在臨畢業的一年中幾乎天天看到那派掌權者殘酷批鬥我們這派的同學,這種氛圍使我覺得鬱悶,也看不到再讀縮短為兩年的高中後會有什麼更好的前途。加上我父母所在的教育廳屬於「鬥批撤」單位,他們都已被宣布作為「下放幹部」要離開省城到另一個邊遠窮縣安置。我如果繼續念書,到時恐怕也要隨父母轉學到那裡。那麼與其到一個陌生地方再讀兩年最後還得作為縣裡知青去插隊,還不如現在就作為省城知青去了,至少還可以和我的那些夥伴們在一起。我這樣的動機應當說還是很尋常的。

我們那一派當時還有一些人是「武鬥」——其實就是內戰中戰敗被俘,被勝利者作為對「反革命」的懲罰,從俘虜營里直接被遣送下鄉的。我後面要提到的高年級兄長陳念昆,在俘虜營關押一年,被「寬大」放出後曾經主動跑到當時他們南寧一中被安排的正式插隊地,南寧專區的扶綏縣,想試探能否在那裡「正常」插隊,結果當場就被當作「反革命逃亡」五花大綁抓回來,在南寧游鬥示眾,被打得遍體鱗傷。然後掌權者宣布這種人不能「正常插隊」,把他們發配到比扶綏邊遠貧窮得多的三省交界之地田林縣。

當時隨人發到縣裡的人事材料就寫明他們犯有「反革命」前科,「念其是學生,免於刑事處分」,要求對他們加以看管「改造」。而我們四中在田林插隊的老大哥劉少平,甚至被貶到這個「蠻荒之地」一年後掌權派還不放過他,又借「抓五一六」運動之名派人把他抓回南寧關押了一年,然後弄回田林繼續「改造」。

這樣的「上山下鄉」有什麼「青春無悔」可言?那是他們的選擇嗎?不是自己的選擇還有什麼悔不悔的?在金堂村面對那座教堂廢墟,我想這些人與那些為了信仰而主動來傳教的法國人更有天壤之別了。但是我要強調的是,即便是這些人也不是沒有理想主義或信仰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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