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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郎賣炊餅一個月到底能掙多少錢

  •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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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水滸傳》的人都聽過這麼一個段子:宋代真是一個人人富足的社會,武大郎就靠賣炊餅就能住兩層別墅還能養活漂亮老婆。

那麼問題來了,這種匪夷所思的生活品質是在北宋末年真實存在的,還是施耐庵先生寫小說的時候一時手滑沒考慮細節問題呢?接下來我們就來算一筆細賬。

我們先來看看武大郎的家庭收入情況。

武大郎一家兩口人,所有收入來源都是他賣炊餅。本來他老婆潘金蓮是會做點針線活的,但是並沒有把這個當成賺錢的工具,唯一一次做針線活是幫隔壁的王婆,還沒賺到錢,因為王婆的原話是「久聞娘子好手針線,只是不敢相央」(水滸傳第二十三回)。

炊餅不是餅子,其實是麵粉做的蒸餅,據說是為了避宋仁宗趙禎的諱,改成了炊餅。這個蒸餅顯然是扁的,因為戴宗能夠從懷裡摸出幾個炊餅來吃(水滸傳第五十三回),如果是饅頭這樣的半球形,懷裡揣幾個恐怕不是很方便,除非他要假扮大胸女子。

既然懷裡能揣幾個,那麼說明炊餅不大,直徑大約在15厘米左右。武大郎每天銷售的數量是10扇籠,考慮到武大郎的身材,他能夠擔上街的扇籠每層最多只能裝10個炊餅,也就是每天100個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水滸傳》二十四回介紹,武大「拿了幾個炊餅,買了些肉,討了一鏇酒,請鄆哥吃」,說明大冬天炊餅是隨時可以吃的,說不定還需要一到兩臺發熱裝置(小火爐子),把炊餅攤開了加熱賣,不是胡亂用倆籮筐擔著就上街,這就更不能多裝了。

請注意,這個數字我往高了統計了,因為武松的原話是「假如你每日賣十扇籠,你從明日為始,只做五扇籠出去賣」,請注意武松說的假如,而不是真的每天賣這麼多。後文中也提到,武大郎抓姦那天,只做了兩三扇籠出去賣。

那麼這100個炊餅值多少錢呢?羅貫中寫過一本書,叫《三遂平妖傳》,講的是北宋王則造反的事兒,裡面提到了炊餅的價格:大的4文,小的3文。(這個造反的貨我以前也寫過:造反造出袖珍國,一個院子安五座都城)

非常巧的是,貝州就是後來的清河縣,正是武大郎的老家。考慮到武大郎生活的徽宗年間比王則生活的仁宗年間經濟更加崩潰一些,所以難免出現一些通貨膨脹,再加上武大郎的炊餅已經有了品牌效應,連西門慶都知道「他家如法做得好炊餅」,估計能夠賣到7文一個。

這樣算下來,武大郎正常情況下賣炊餅每天的流水是700文左右。鑒於炊餅的原材料僅僅是麵粉,沒有肉、油、菜等輔料,所以利潤應該不高,大約只有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左右,我們就算武大郎心腸黑一些,每天的利潤是200文。

這樣算下來,他一個月的收入是6000文。

這個收入是實打實地拿到手裡的錢,當時宋代對於武大郎這種城鎮人口經商的收稅方式分為兩種:開店面的坐賈需要交稅,經過收稅點的行商需要交稅。但是武大郎沒有在家開門面,自己選擇路線又不需要經過收稅點,所以他完全可以合理避稅。

此外,當時沒有城管砸攤收管理費和清潔費,因此算上他日常的損耗、運氣不好沒賣完的,每個月的收入5000文,問題應該不大吧。

這個數字,就是武大郎的家庭月收入了,我們再看看他的家庭開支。

第一項開支是房租。

武大郎自己說了,他是自己搬家到陽谷縣租房子住的(從清河縣到陽谷縣不需要辦戶口遷移,也不需要買房才能落戶),住在紫石街,一樓一底,獨門獨戶還有後門(西門慶就是從後門逃走的),樓下配備了廚房,樓上配備了臥室,樓下還能給武松改一間非常不小的臥室出來,並非哈利波特睡的那種樓梯間——「武大叫個木匠,就樓下整了一間房,鋪下一張床,裡面放一條桌子,安兩個杌子,一個火爐」。從這個描述來看,說是別墅肯定有點過分,但是算得上是標準的躍層。

紫石街的地段如何?從縣政府門口「轉過兩個灣」,說明還是處於縣城的中心地段(至少是准中心地段),旁邊還有一家茶館(王婆開的),人流量還算大。

這樣的房子,租金大約是多少呢?書裡沒有說,但是我們可以推算。

宋代的房租一開始蠻貴(主要是京城開封),但是後來政府看見這門生意划得來,就開始修建公租房,由政府出面來租房子,把京城住房的租金拉下來了些,所以當時開封一間房的月租大約是500文左右。按照我們現在的租金標準來推算,開封一間房子的租金到山東陽谷縣租一個躍層恐怕稍微差一點點,所以我們就算武大郎的房租一個月是600文。

這個數據還有一個佐證。歐陽修曾經寫過一個租房賣餅的人房租,每天6文錢,每月180文。考慮到武大郎的住房面積至少是人家4倍,每月600文實在是比較公道的價格。

第二項開支是日常生活費。

武大郎的生活水平其實並不低,至少喝酒吃肉是沒問題的。武松剛到家的時候,有魚有肉有酒(無非是些魚肉果菜之類,隨即燙酒上來),他請鄆哥吃飯,也是有肉的(拿了幾個炊餅,買了些肉,討了一鏇酒,請鄆哥吃)。

如果他沒有這些突如其來的應酬,每天的開支應該是多少呢?他自己沒說,但是鄆哥說了,還說了兩次。鄆哥二十三回的時候說,「賺三五十錢養活老爹」,二十四回的時候又說「我指望去摸三五十錢使」,這說明,鄆哥和老爹兩人每天開支50文已經足夠了。

這個數字,跟程民生教授的《宋代物價研究》裡「北宋人均最低消費20文」是比較吻合的。

請注意,鄆哥一家老的老小的小,生活品質並不高,連吃肉都比較少,他對食物的要求是「酒便不要添了,肉再切幾塊來」。對比武大郎家裡還有貌美嬌妻需要日常的服裝、化妝品、首飾等裝備,武大郎兩口子每平均天消費70文,應該算是能夠維持一個相對體面的生活。這樣,他的日常生活開支每月是2100文。

再加上其他的醫藥費、請雜工的幫工費以及其他亂七八糟的不可預知的開支,每月200文的機動,基本上沒什麼問題了。

這樣算下來,武大郎每個月收入5000文,開支2900文,還能節餘2100文。

2100文是個什麼概念?按照購買力來說,徽宗年間的1000文錢相當於現在的800元人民幣左右(有很大的空間,京城和地方的物價差異比較大,我取的中間值),也就是他一個月能夠存1700元人民幣。

我再說得明白一點。武大郎擔著炊餅上街,每天的流水是500元人民幣,一個月的營業額是15000元人民幣,利潤是4000元左右。

這樣的收入水平在當時是什麼概念?我舉幾個例子。

隔壁開茶館的王婆對他的評價是「一個養家經紀人……又會賺錢」,說明武大郎的生意在當時做得算好的,同樣是做生意的王婆雖然說不上羨慕他的生意,但是還是不至於看不起他的收入。

武大郎自己花錢,也算得上是大大方方毫不吝嗇,如果沒有足夠的積蓄,恐怕他不敢如此消費。

王婆請潘金蓮幫忙做衣服,為潘金蓮安排了一些酒食,武大郎覺得很是過意不去,對老婆說:「你明日倘或再去做時,帶了些錢在身邊,也買些酒食與他回禮。」結果第二天潘金蓮帶了多少錢過去?1000文。

再看,武大郎為了找鄆哥打探消息幫忙捉姦,請他吃飯之後,還送了些錢給鄆哥作為報酬。這個報酬是多少呢?數貫錢,幾千文。

從這個消費水平來看,施耐庵並沒有瞎寫,武大郎靠賣炊餅,運氣稍微好點,起床稍微早點,工作稍微累點,定價稍微高點,每個月賺4000多塊錢,再存1700塊錢作為積蓄,差不多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武大郎和潘金蓮沒孩子,不用承擔孩子的生活費用和教育費用,所以這筆錢對他們來說,已經是非常非常寬裕了,足夠他們維持一個相對體面的生活,毫不吃力。

 

作者:齙牙趙

 來源: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