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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兒童”屢禁不止,四五千元就能運營一個賬號

  • 民生

“3歲女童被喂到70斤當吃播賺錢”曾引發巨大爭議。今年7月,中央網信辦啟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禁止誘導未成年人打賞。

近日,紅星新聞記者發現,在一些平台上,由家長賬號拍攝孩子,和未成年一同直播的“擦邊球”情況時有發生,這也給監管鑒別帶來一定難度。而想借助孩子打造一個賬號,每月僅需幾千塊,即可有專門團隊代為包裝運營。

有專家指出,一味靠“堵”不能杜絕這類現象,應該是平台、學校、家庭乃至社會共同參與引導。

“兒童美妝博主”被批後

仍有賬號打“擦邊球”

未成年不能直接出鏡直播、未成年賬號設置了時間管理功能,但這似乎並不影響他們出現在鏡頭後,成為“網紅”吸金吸睛。

近日,在一些社交媒體平台上,出現了少兒化妝的圖文視頻,他們打著“全網最小美妝博主”“跟著萌娃學化妝”等噱頭,測試化妝品。視頻中的兒童熟練地拿起粉底和眼影塗抹,還配有“幼兒園小朋友都在用”“快讓媽媽給你購買吧”等台詞。

隨著網上輿論對此事的關注,《人民日報》、新華社等發表評論認為,利用女童營銷美妝,此風不可長。

兒童美妝隻是各種兒童博主中的一類,還有一類是展示兒童服飾。在一些淘寶店鋪的直播中,也出現過兒童為模特展示商品。一些視頻賬號更是打出“6歲男孩幫媽媽直播帶貨”的噱頭,吸引網友點擊購買。

除了“擦邊”直播帶貨,紅星新聞記者發現,此前官方明令禁止的“吃播”,在未成年視頻中也有打“擦邊球”的情況。

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在抖音平台一個賬號中,經常發布兩個兒童坐在餐桌前“狼吞虎咽”。該賬號內容基本雷同,從2020年開始,每個視頻都是同一角度,桌上擺著5-6盤螃蟹、蝦、牛羊肉等大餐,兩個孩子大快朵頤。“這樣不浪費嗎?吃不完剩下的如何處理?”有網友認為,這與“吃播”無異。

每條視頻下邊,都有網友不同角度的質疑。有網友指出拍攝角度太過單一,有“擺拍”之嫌;有網友認為,孩子“狼吞虎咽”的狀態太過刻意,有表演成分。甚至桌上的螃蟹和蝦的擺盤,都被網友指出“像道具”。

針對上述質疑,留言裏博主鮮有回應,隻是在賬號簡介裏寫“記錄生活記錄孩子成長”,下方留有一個微信號。該賬號有超過22萬粉絲,賬號主頁也有“找我官方合作”的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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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某賬號中,經常發布兩個兒童坐在餐桌前“狼吞虎咽”

揭秘“網紅兒童”

幾千元就能運營一個親子賬號,父母是背後推手

大部分兒童網紅並不具備獨立製作視頻並將個人賬號進行運營的能力。那麽,打造這些IP的是誰?

業內人士指出,“網紅兒童”背後,父母往往是“背後推手”。接廣告、賺收益,在兒童網紅開始賺錢的刺激下,就會催生更多家長甚至機構想要打造“網紅兒童”。

一位代做短視頻運營的從業者告訴紅星新聞,有很多家長想打造以孩子為IP的賬號,視頻通過專業團隊的設計和運營,最終是有希望實現“變現”的。一般“親子號”的運營都以日常生活為主,根據用戶數據隨時調整方向。

按照一般規律,該從業者指出,前期都是“養號”階段,重心是視頻內容的定向推廣,保證精準粉絲量和定向曝光量。達到一定量級之後,再考慮展露產品變現。

運營這樣一個號花費也不算昂貴,每個月拍10-15條,包裝設計運營花費總共在4000~5000元左右。

今年6月,伴隨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施行,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發出倡議,網絡直播平台不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服務;今年7月,中央網信辦啟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提出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

盡管監管環境趨嚴,未成年直播還是有“空子”可鑽。

“這也要看平台嚴不嚴。”上述從業者表示,未成年自己直播肯定不行,但可以采取親子互動的方式,和家長一起直播。短視頻的拍攝也類似,以家長視角拍攝,以記錄孩子生活為主題,目前都算是正常的。這也意味著,有不少親子賬號都打著“記錄日常生活”的名義在運營未成年IP。

如何監管“未成年直播帶貨”

專家:僅靠“堵”無法杜絕,需各方合力

“網紅兒童”現象到底從何治理更有效?又該如何去設定界限?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回複紅星新聞記者,“網紅兒童”的現象一味靠“堵”沒有效果。除了平台責任落實到位之外,學校、家庭和社會也應積極參與,形成管理合力。

“關鍵取決於家長的態度,不要把孩子當成一個商業演員,讓孩子在平台上去進行商業運作。”儲朝暉還建議,如果有一些家長出現這種情況,超越一定範圍,應考慮給予一些懲罰。

作為平台,儲朝暉認為,應該負起責任,不要做“主參與者”。“一旦發現某個家長利用孩子做出商業性行為,平台就應該通過相應操作處理,同時不參與傳播和炒作。”

對於學校,儲朝暉認為,學校要對這種家長做引導,要讓他們關注孩子健康成長,對孩子長遠發展負責,而不是追求短期的商業利益。

抖音安全中心相關負責人回複紅星新聞記者,目前在抖音平台,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不允許開播。除了運動會、文藝匯演等特殊活動外,平台禁止如大人抱著孩子聊天等主體含有未成年人的直播,一旦發現均會視違規情況給予相應處罰。對於兒童出鏡的短視頻,抖音同樣有相應安全機製,攔截利用兒童博眼球、賺流量的行為。

快手方麵回複紅星新聞記者稱,禁止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參與直播,對於涉及未成年人的短視頻內容,平台設有專門的未成年人審核規則,並設有單獨的未成年人內容舉報通道,對涉及未成年人內容的舉報進行快速處理。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目前法律明確規定,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不能做直播,廣告法對此也有類似規定,不滿十周歲未成年禁止代言。

但在實踐之中,有很多“擦邊”現象不易監管。“比如,不能做直播,但是可以出鏡,特別是父母的號,孩子沒有做直播,隻是表演,或者隻是做一個背景。這些情況不能看成是直播。”

朱巍也舉了短視頻的例子,“很多父母願意給孩子拍短視頻,記錄生活,不小心就紅了,之後可能通過短視頻的方式來帶貨,這是也有可能的。”但朱巍認為,這種情況需要區分,不能一概而論,監管重點在於判斷是否是未成年人在“直播”。“哪怕是用父母的賬號,隻要是未成年人在直播,那就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9月17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正式成立“網絡表演(直播、短視頻)經紀機構委員會”,並發布《網絡表演(直播、短視頻)經紀機構行業自律倡議書》。其中提到,不為未成年人提供經紀服務,所有內容製作環節嚴控未成年人參與,涉未成年人內容建立專審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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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成立“網絡表演(直播、短視頻)經紀機構委員會”

對此,朱巍認為商業代言廣告需要謹慎對待。

“把未成年人當做賺錢工具,甚至有些機構去簽相關協議,讓未成年去做商業代言,這種也需要加強監管。”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網紅兒童”屢禁不止,四五千元就能運營一個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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