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時分,王琦駕車進入居住的小區,拐彎進入地下車庫,起落杆抬起。
車庫入口一片昏暗。他和坐在副駕的母親都未注意到,車庫入口的起落杆下,躺著一名不省人事的醉酒男子。車繼續往前,突然顛簸了一下。
2019年7月20日,碾死醉酒男子的王琦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檢察院也以該罪名對王琦提起公訴,認為王琦駕車進入車庫時,未判明路況。
王琦家屬認為,這是一場單純的意外事件,而非刑事案件,“肯定不構成犯罪。事發時是深夜,車庫入口處光線不足,醉漢又躺在‘視覺盲區’。任憑誰也想不到底下會躺著個人吧?”2020年8月28日,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公開審理該案。同年9月24日,紅星新聞刊發《淩晨碾死車庫入口醉酒臥倒者
檢方建議追究刑責,家屬稱無罪係意外》報道,聚焦這起“不慎碾死醉酒者被控罪”的蹊蹺刑案。
報道刊發後不到一月,2020年10月19日,湖濱區法院對王琦取保候審。從被刑拘到取保回家,王琦一共被羈押了457天。
此後,該案又經曆了數次開庭,法院遲遲未作出判決。日前,該案迎來最新進展。2021年9月30日,湖濱區檢察院對涉事司機王琦作出不予起訴決定,認為王琦不構成犯罪。
湖濱區檢察院表示,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王琦對死者當日淩晨因醉酒後絆倒在地下車庫起落杆附近存在注意義務,王琦主觀上沒有過失,其行為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無妄之災”
行車記錄儀錄像的畫麵一陣劇烈的抖動。“呀呦喂,啥東西?刹住了。”副駕上的李少青吃了一驚。
李少青的兒子、駕駛位上的王琦急忙下車查看,看到一名男子躺在車下。王琦立即呼叫小區保安,並撥打了急救和報警電話。
“這怎麽會有個人呢!”李少青的語氣中,充滿焦躁、不解和憂懼。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監控錄像則顯示,事發前10分鍾,2019年7月20日淩晨0時40分許,一名男子搖搖晃晃走在小區。在地下車庫的入口處,男子大約看錯了方向,他拐了個彎,朝車庫走去。
隨後,該男子被橫在身前的起落杆絆倒,身體向前一栽,倒在地上沒有再起身。不久,他被王琦駕駛的車輛所碾壓。
被碾的男子李某,與王琦同住一個小區。事發前,兩家人並不認識。監控視頻顯示,醉酒男子被升降杆絆倒後倒地不起。李某被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根據鑒定意見,李某係因鈍性外力作用腹部致肝髒、脾髒損傷死亡。同時,他的血液酒精含量為396.8mg/100ml。
王琦曾向紅星新聞記者回憶:“車輛在拐彎,他(李某)躺的地方,就是車輛的視覺盲區,位於燈光的陰影處。看不到人,也想不到有人。”他認為,這純屬一樁意外事件。
警方隨後的處置,令王琦及其家屬感到遭受了一場“無妄之災”。事發當天,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王琦被警方刑事拘留。
若升降杆下躺了一個人,車輛入庫時,車上人員能否看到該人?事發所在的小區地下車庫。2020年9月,紅星新聞記者曾到實地觀察情況:從小區大門進入直行約30米後,車庫在道路左側,車輛需拐彎進入,車庫口有一道減速帶;在夜晚的環境下,可以看見升降杆外的情形,但從升降杆處向內,則是一片漆黑。
“犯罪”或“意外”?
“沒有判明路況”,這是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王琦提起公訴的理由。
相關案件資料顯示,事發後,警方曾進行偵查實驗,分析王琦在事發時的條件下,能否看到升降杆下躺著的李某。檢方此前認為,王琦沒有判明路況,導致碾壓事件發生。《偵查實驗筆錄》稱,王琦在案發時空條件下,車輛完全轉彎、車頭提正以後,通過前擋風玻璃無法看到地上躺人;但在動態通過地下車庫入口時,通過駕駛室左側玻璃,是能看到地下車庫入口升降杆下躺人的情況。
為了證明“看不到人,純屬意外”,王琦家屬也做了相同的模擬實驗。在相似的時空條件下,他們將準備好的人體模樣草袋放置在李某躺臥的地方,“有十幾輛小區回家車輛,下地下車庫時都從草袋上碾壓過去了。”
事發當日的小區監控視頻還顯示,李某醉臥在車庫起落杆下後,有多名居民從路邊經過,也有保安在車庫入口附近巡視,但他們都沒發現李某。
王琦家屬提出質疑:“大家都沒有看見,我坐在副駕上也沒有看見。憑什麽要求我兒子就一定能看到?根本就不可能看到地上有人。”監控視頻顯示,發生碾壓後,王琦立即下車查看。王琦行為究竟是“意外”還是“犯罪”?就此問題,紅星新聞記者曾采訪相關法律從業人士。
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殷清利認為,本案所涉及的過失致人死亡罪,主要是主觀方麵的認定,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本案主要涉及是否成立疏忽大意過失的問題。”
殷清利表示,對於是否應當預見,司法實務上的判斷主要是根據一般人的能力和行為時的客觀條件,“本案中,在案發時的客觀條件,先後出現深夜淩晨、複雜的車庫入口、昏暗的燈光、駕駛車輛為越野汽車等諸多因素,同時事發時是車庫,一般情形下存在禁止行人進入的慣例。另外根據一般人的能力,幾乎所有的司機均無法準確判斷在以上客觀條件下有人躺在事發地麵。”
“在此案中,死者本身醉酒超80毫克4倍之高,其本身又嚴重違反從車庫步行出入的常識性規定,另外還不排除物業管理方麵的審查、設置、管理上存在的過錯。”殷清利認為。
彼時,殷清利曾表示,在這種綜合過錯體係下,本案被告人王琦在民事過錯上尚難承擔主要過錯責任,本案對其以刑事案件進行指控欠妥。
取保候審
2020年8月28日,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9月24日,紅星新聞刊發相關報道後,引發輿論關注。
同年10月19日,湖濱區法院對王琦取保候審。從2019年7月20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到取保回家,王琦被羈押了457天。
“我都懵了,沒想到自己能取保出來。”回家後的王琦曾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我覺得我自己是無罪的。如果法院判我有罪的話,我會上訴到底。”取保候審決定書。事發前,王琦在當地一家國企上班。因為此事,他的工作被暫停。王琦介紹,取保回家後,能否恢複工作,也需要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如果無罪,才有可能恢複工作。”
回家後的一年中,王琦每天都在等待那紙裁決。他的家屬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一年之中,王琦始終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背負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始終不願出門,害怕被人指指點點。
紅星新聞刊發相關報道後,湖濱區法院相關工作人員曾短信回複記者:“我們會將媒體記者及社會公眾的聲音匯報給院黨組,並建議刑事庭在依法審理案件的前提下,注重社會效果的融合。”
紅星新聞記者還注意到,2020年10月19日,《北京青年報》曾刊發題為《地庫通道裏的車禍:躺臥男子被撞身亡,司機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報道,該案情節與王琦一案有諸多類似之處。
根據該報道,2018年10月16日,王明駕車進入天津一銀行地下車庫時,將躺臥在入口通道處的趙軍碰撞致死。《北京青年報》報道的發生在天津的一起類似案件。
因事發地庫禁止社會車輛進入,屬於銀行內部道路,交管局認為該事故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最終,王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起訴。
案件發生兩年內曆經3次開庭,2020年9月30日,法院一審判決該案屬於意外事件,王明不構成犯罪。
天津的這起案例,更加堅定了王琦一家“無罪”的信心。
不予起訴
從取保到無罪,王琦一家又等待了近一年的時間。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2021年1月,湖濱區法院對該案進行了第四次開庭。在開庭之前,警方又進行了多次模擬實驗,試圖證明王琦能否在案發時空條件下見到被碾者李某。
警方的偵查實驗認為,駕駛員在案發時空條件下動態通過地下車庫入口時,絕大多數情況下能在左側玻璃看到平躺和側躺在水平距離50cm、100cm、150cm和200cm處的假人,正麵則幾乎完全不能看到。
對此,王琦家屬提出質疑,警方的偵查實驗是由民警執行,有先入為主之嫌,且偵查人員來回倒騰入庫,其反複實驗也不符合正常車主的駕駛習慣。小區地下車庫入口處張貼有“嚴禁行人進入”的告示。“模擬實驗的目的,應當是嚐試了解一名司機在正常行駛心態下,能否發現起落杆下躺著的人,而不是千方百計去證明在某些特殊、極端情況下,能否發現躺著的人。”王琦家屬認為,在與案發同等時空條件下,“看不到,就是看不到。”
王琦一家還將上述相關的天津案例,作為證據向法庭提交,要求法院“同案同判”。審判方則認為,該案例不能作為證據。
王琦本人在庭審時辯解,“我不可能預見淩晨12點多那塊會躺著一個人,當我駕車通過時,我也不可能看出。”
王琦還說,他2008年拿到駕照,此前沒有發生過交通事故,“我是正常駕車回家,也履行到了一個正常駕駛員駕車的注意義務。我的行為就是一個人們日常的行為。”
王琦的辯護人也當庭提出,“本案純粹是一個民事問題,用刑事手段解決的方向本身就是錯誤的。”檢方《不起訴理由說明書》。
今年9月30日,王琦一家終於等來了檢方的《不起訴決定書》。湖濱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後認為,王琦不構成犯罪。
湖濱區檢察院的不起訴理由是: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王琦對死者當日淩晨因醉酒後絆倒在地下車庫起落杆附近存在注意義務,王琦主觀上沒有過失,其行為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後,王琦一家心中的石頭終於落了地,“檢察機關最終還是堅守了法律的底線,還了王琦一個清白。”
王琦家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王琦因為這場“無妄之災”被錯誤羈押457天,他們將依法向相關部門申請國家賠償。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司機淩晨碾死車庫入口醉酒者 被羈押457天後…..
相关推荐: 55歲阿姨穿Lolita逛街買菜:“女人至死是少女”
近日,55歲的謝阿姨引起了人們的熱議,甚至登上了微博熱搜榜第一名。 不僅如此,謝還給2000多位殘疾人改鞋,甚至喜歡玩年輕人的聊天軟件Soul。 我首先要取悅自己 謝姐在接受Soul官方拍攝時曾說“我就覺得我是小姑娘,我首先要取悅自己。這些年她還一直堅持給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