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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殺妻嫌犯”身份活了60年,被捕時頂槍認罪

  • 民生

11月中旬的江蘇太倉,冬日的陽光和煦,85歲的河南太康老人王作梅早上起來,喝了一碗女兒煮的白米稀飯,就到住處樓下的小廣場避風處曬太陽,這是他多年在北方生活養成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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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處樓下的小廣場避風處曬太陽,這是王作梅多年在北方生活養成的習慣

幾乎大部分時間他都是獨自在太陽底下消磨時光。作為耄耋老人,王作梅很多新近發生的事情都已經記不清了,但60年前發生的一切反而更加清晰:

“嘭、嘭、嘭”,1961年的“雙十一”這天,農曆十月初四早上,急促的敲窗聲將正在村大隊辦公室值班睡覺的王作梅吵醒,睡眼朦朧的他當時還沒意識到,他的人生將發生劇變——他剛剛產子三天的妻子李鳳英死在家中。

三天後,李鳳英入土為安,王作梅作為犯罪嫌疑人被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警方從家中帶走,此後未經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輾轉太康、鄭州兩地看守所,整整被羈押了18年。

1979年伴隨中國的改革開放,王作梅被“釋放待查”獲得自由,但家中早已物是人非:父親因思念兒子重病去世,母親一人獨自生活;案發時出生僅三天的兒子被送人,當年隻有三歲的大女兒也已出嫁。

案件沒有結論,王作梅隻能繼續以“嫌犯”的身份活著。忍受不了村裏人的異樣眼神,半年後王作梅來到河南省新密縣(現新密市,鄭州市代管)礦物局所屬煤礦當了一名挖礦工人。因為有“案底”,他沒有獲得正式編製,一幹就是17年,其間曾遭遇礦難差點殞命井下。

1997年“退休”的王作梅,沒有任何養老待遇,“為了生活,隻能接著四處打零工,最近這一二十年,在鄭州看過大門,做過環衛工,都是一些辛苦工作。”談起這60年的種種遭遇,王作梅數次哽咽:“這些年,不知道偷偷流了多少眼淚,隻有幹活的時候才會忘記這些(遭遇),現在年紀大了,就想要一個清白,沒有牽掛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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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梅現在年紀大了,就想要一個清白,沒有牽掛地離開

在目前國內已知的案件中,王作梅案應該是時間最長的“疑罪從掛”案例,時間跨度60年。所謂疑罪從掛,通俗來說就是被國家權力機關拘留或者逮捕,後來一直沒有起訴和判刑的案件。2016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最大亮點就是“疑罪從掛”當事人有權獲得國家賠償。

不過,王作梅至今還未像他所希望的那樣成為這份文件保護和支持的對象。

“想堂堂正正當公民”

2018年,有媒體報道了當時“疑罪從掛”27年的河南張玉璽案,並稱“全國最長”。已經年過八旬的王作梅意識到,自己“疑罪從掛”60年,其間還被羈押了18年,更應該平反。就委托女婿去太康縣公安局、檢察院等部門反映這個事。

“當時公安局和檢察院都說沒有卷宗,讓我們逐級反映這個事,最終我們一級級反映到了北京。”王作梅的女婿說。

案件反映到北京後,2019年7月,太康縣公安局給王作梅出具了一份證明:“王作梅是我縣一位正常合法的公民,平常生活中,享有我國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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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太康縣公安局給王作梅出具了一份證明

對於這份證明,王作梅並不滿意,“證明我是公民有什麽用,案底還在那,我希望把案底撤了,案子結了,堂堂正正地做公民。”

後來,有自稱太康縣公安局的人找到王作梅。當時王作梅還在新密生活——自從1980年到新密從事挖礦工作,他已經在那裏生活了4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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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梅在新密家中生活舊照,自從1980年到新密挖煤,他已經在新密生活了40多年

“他們就問我有沒有什麽困難,還詳細問了我在煤礦工作因為有案底而沒能轉為正式工的事,其他的沒問。給我正式編製領退休金也是我的訴求之一,我要求給我撤案,還我清白,同時也恢複因為案底沒有得到的編製,從而有養老金能夠養老。”王作梅說。

警方工作人員,是在沒有家人陪同的情況下對王作梅單獨進行的詢問,並讓他在一份筆錄上簽字按了手印。

“我們不是不信任警方,也能感覺到他們應該是努力在幫老人解決實際困難。但不管怎麽說,我們覺著這種(單獨詢問)方式總歸不太好。”王作梅的女婿委婉地說,雖然老人身體還算硬朗,但是耳聾眼花比較嚴重,其實根本無法看清筆錄的內容。

這件事發生之後,王作梅就被女兒女婿從新密接到了太倉。

到太倉的大女兒家生活後,王作梅有些不習慣,雖然一日三餐都有人照顧,還專門給他配備了一間帶有獨立衛生間的房間,“主要是沒人陪著說話”。

希望能有個人在身邊陪著,幾乎是所有老年人的心態,但女兒一家三口白天都要出去工作,因此白天的大部分時間,王作梅都是獨自待著,也就中午女兒把飯從食堂打好給王作梅送回來的時候,能和王作梅說上幾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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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女兒把飯從食堂打好給王作梅送回來的時候,才能和王作梅說上幾句話

“去樓下曬太陽,樓下的老人也都不認識,(當地人)說話都聽不懂,也隻能一個人待著。”這讓王作梅有些苦惱。但更苦悶的是,纏繞在他身上的案件,已經整整60年了,至今仍舊“懸著”。

曬著太陽的王作梅時常在想,如果60年前沒有發生那件事,自己的命運是不是完全是另一種樣子?

60年前,妻子產後三天在家中死亡

公開資料顯示,太康縣地處豫東平原,曆史悠久,有文字記載的曆史有五六千年。夏王太康曾遷都於此,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年),改陽夏縣為太康縣,沿襲至今。

太康縣耕地麵積11.43萬公頃,總人口146.5萬,其中農業人口就有126萬,盛產小麥、棉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業大縣。

1936年,王作梅出生在豫東平原這片土地上,在戰火紛飛中長大,還讀了六年的小學,“那個年代,在村裏算是文化人。”王作梅說。

1955年,19歲的王作梅與同村人李鳳英結婚,兩人的家隻隔了一個池塘,從小青梅竹馬一起長大,14歲時兩家長輩就為他倆就訂下了婚約。

“我妻子人很老實,結婚後我們感情一直很好,第三年我們有了第一個孩子,是個女兒。”王作梅說。

由於讀過幾年書,算盤用得好,算賬快,王作梅當了村裏的會計。“先是在生產隊當會計,後來又去大隊當會計,管著十幾個生產隊的賬,每天還要緊跟形勢開各種各樣的會,經常開到夜裏12點,散會了經常就住在大隊辦公室,同時也是值班守著村裏的唯一一部電話。”王作梅說。

老人清楚地記得,那是農曆1961年的十月初一(陽曆11月8日),他們第二個孩子出生了,是個兒子。添丁進子,兒女雙全,對每個家庭來說都是一件大喜事。雖然李鳳英生產那天,王作梅因為在忙村裏的事情沒能守在妻子身邊,“但我是發自內心的高興”。

然而,意外卻毫無征兆地發生了。

十月初四(陽曆11月11日)清晨,天剛蒙蒙亮,在大隊辦公室值班休息的王作梅就被一陣急切的敲窗戶聲吵醒。此前的一天,王作梅去公社開了一天的會,下午五點多在大隊吃過晚飯後,又接著開了生產隊隊長會議,開完會已經是晚上十二點多,王作梅就和倉庫保管員一起睡在了大隊辦公室。

敲窗戶的是王作梅的母親,她哭著告訴王作梅,“你老婆死了”。

王作梅立刻就蒙了,這個消息對他來說無異於晴天霹靂:“想不通我妻子為什麽會死,之前她一直都好好的,也沒什麽異常,怎麽剛生完孩子沒幾天就死了呢?”

王作梅匆忙披上衣服回家,看到了讓他此生難忘的一幕:“我妻子躺在地上,脖子上麵有一道繩子勒的勒痕,一直延伸到兩側的耳朵後麵,胸口還搭著一根繩子。”

王作梅雖然不知道妻子是怎麽死的,但下意識感覺應該是自殺,“因為如果是被人勒死的,勒痕應該是平著在脖子上的,不會延伸在耳朵後麵。”他因此更加難過,想不通妻子為什麽要上吊自殺。

這時,王作梅的嶽父趕來了,說李鳳英“不是好死的”(當地方言意為不是正常死的,是被殺死的),要王作梅承擔責任。

在一片混亂爭執和悲傷中,將王作梅妻子出喪發殯,匆匆於農曆十月初六(陽曆11月13日)下午入土為安。也就在那天晚上,王作梅被太康縣公安局抓捕拘留。

“被抓捕時局長拿槍頂著我的頭”

對於被抓捕當天的情形,85歲的王作梅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當時去抓我的有公安局局長,還有教導員,他們說人是我害的。我沒有做這個事,就不承認。那個局長就拿槍指著我的頭,說我對抗公安局,不說實話。”

“當時我才二十四五歲,不是幹活就是開會,年輕也沒什麽見識,當被拿槍指著頭的時候,很害怕,怕真的會開槍,就想起了戲曲和評書裏經常說的那句話‘好漢不吃眼前虧’,還怕連累父母,因為當時村裏有風言風語說是我和我媽一起殺了我妻子,所以就承認了。”王作梅說。

此外,王作梅當時之所以承認,還因為有一個疑點他自己也想不通、解釋不了:當時李鳳英剛剛生完孩子,正是需要人照顧的時候,案發當晚為什麽會是李鳳英一個人和孩子在屋裏睡覺?而此前,都是王作梅的母親還有三歲的女兒一起陪著李鳳英晚上在休息。

這個疑團,雖然王作梅一直在心中想不明白,但被抓捕後就一直被羈押了18年,釋放後,對於當年案發的事情家裏人都不願意回憶,所以一直沒有解開。直到許多年後,王作梅的女兒才說出了原因。

“我當時才三歲,其實也不記得,是後來我長大一些了,我奶奶和我說,那天晚上我一進我媽媽在的那個房間就哭鬧,怎麽說都不行,最後我媽媽就讓我奶奶到了其他房子去睡了,所以那天晚上就隻有我媽媽和我弟弟在一起。我奶奶那時候常說,這是該著出事。”王作梅的女兒說。

王作梅還根據回憶畫了一張當時房屋的布局圖。當時他們家是農村常見的方形院落,大門朝東,兩側各有三間耳房。王作梅一家當時居住在大門南側的三間耳房裏麵,也就是案發地點。北麵是正房,西麵還有三間廂房,用來做旅店,給走街串巷賣東西的人提供個落腳處,案發當晚還有一個賣臉盆的小商販住在那裏,“那個賣臉盆的小商販也說,案發那晚沒有聽到什麽動靜。”王作梅說。

王作梅被太康縣公安局抓捕後,隨即被關押到了太康縣看守所。

“一開始有一個姓餘的教導員和說了很多政策性的話,給我做思想工作,‘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什麽的,給我講不會僅憑口供定罪,還要看證據,是我幹的怎麽否認也沒用,不是我幹的,我說是我幹的也會還我一個清白,也沒審問我,最後說讓我考慮考慮,就走了。”王作梅說。

然而,接下來的審問,卻讓王作梅至今都不願再回憶細節:“後來兩三次審問,因為這事不是我做的,我就始終不承認,最後審訊員急了,手銬給我戴了兩個多月,日夜戴著,但因為這件事不是我做的,我就一直也沒承認。”

嫌犯69號:被羈押的十八年

在經曆幾次王作梅不願意回憶細節的訊問無果後,“就再也沒人找過我了”,王作梅自此開啟了18年的羈押生活,這起案件的司法程序自立案後也陷入了停滯。

在羈押期間,王作梅沒有了名字,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編號“69”——“再也沒人喊我的名字,都是直接喊69號。”

1963年,在太康縣看守所被關押了近三年的王作梅被轉移到了位於鄭州市緯一路10號的看守所,1969年又被轉移回了太康縣看守所。

由於“文革”,公檢法機關受到嚴重破壞,王作梅的案件資料躺在了塵封的檔案袋裏,王作梅也成為了被遺忘的人。

在被羈押期間,除了勞動改造之外,業餘時間王作梅都是靠閱讀度過時間。“都是在看一些報紙和政治書籍,《毛澤東選集》我看了很多遍,還有《資本論》等等,當時還用拚音加文字默寫矛盾論和實踐論。不能閑下來,閑下來就會想起自己的遭遇,傷心難過。”王作梅說。

“被關押的18年中,幾乎沒有人問過我,注意過我,為什麽會一直關押著。為數不多的一次是到了鄭州的看守所,管教問過我一句‘為什麽會到這裏,好好想一想,以後再說’。再後來大概1975年左右,一位姓徐的領導問過我一句‘有沒有什麽想法’,我被關了那麽多年,不審不判,也沒個說法,我能有什麽想法呢?”王作梅說。

但王作梅又隱約覺得,領導突然這麽問,可能是準備放他出去了。然而,一轉眼又是4年過去了。

“到了1979年,又有管教問我,‘不要錢的飯好吃不好吃,有什麽想法沒’,不久之後,我就被放出來了。”王作梅說。

1979年10月份,太康縣公安局為王作梅辦理了“釋放待查”手續,由王作梅的女婿作為擔保人簽字,釋放了王作梅。

被羈押18年的王作梅終於等到了走出高牆的那一天。當站在有人看守的大門外,再次呼吸到自由的空氣,王作梅感覺“簡直像做夢一樣”。

釋放那天,王作梅走出看守所大門的那一刻,看到了一位陌生的年輕人正等著自己。這個人,就是王作梅的女婿,這是兩人的第一次見麵。

“我把嶽父接到了我家,警察還和我說,要隨叫隨到,我做了保證。我們以為,既然人都已經放出來了,案子應該也會很快了結了,但沒想到一等就是四十多年。”王作梅的女婿說。

兒子送人、父親去世,想申訴被姐姐攔住

對於王作梅的大女兒來說,剛剛被釋放的王作梅顯得那麽陌生。父親被帶走那年,她才3歲。如今,父親歸來,她的兒子都已經3歲了。

“他被帶走的時候,我腦海中對他根本沒什麽印象,那時候也不讓探視,所以一直也沒見過。如果是在外麵遇到,我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人是我的父親。”王作梅女兒說。

雖然對王作梅沒什麽印象,但是他對這個家庭的影響卻無時無刻不存在,隻不過這些影響幾乎都是負麵的,但又讓所有人都無可奈何,隻能默默承受。

王作梅的兒子,事發時剛剛出生幾天,“沒有奶吃,我奶奶就用麵粉加開水衝成麵粉糊糊,用筷子蘸著喂給弟弟吃,我弟弟命大,就這樣活過來了,但是撫養起來依舊艱難,最後沒辦法把我弟弟送人了。”王作梅的女兒回憶起那時候的場景,念叨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們那時候可是受苦了”。

王作梅被羈押之後,由於看守所提供的飯食吃不飽,定期去看守所送饃就成了王家人一項“任務”。從王作梅的家到太康縣看守所,整整十五裏路,王家幾乎每個人都用腳丈量過不知道多少遍。“我爺爺去世就和送饃有關係,那天送饃回來,遇上大雨,本來我爺爺因為心裏老放不下(兒媳死亡、兒子被抓的事),加上大雨澆透,一下子就病倒了,沒多久就去世了。”

王作梅父親去世後,定期給王作梅送饃的任務就落到了王作梅女兒的身上。“就是把饃交給看守所大門那的人,告訴他是給誰的,然後就回去,人根本就見不著,不讓見。”

“我那時候十幾歲,從小就被別人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不管我爸做沒做,總歸是被關了起來,村裏人都看不起我們家。所以,我那時候對父親是不滿的,為什麽讓我從小就遭受那麽多白眼。”王作梅的女兒說。

雖然目前王作梅女兒和丈夫的婚姻生活很美滿,但當初王作梅女兒找對象的時候卻很是煎熬。王作梅家的成分是貧農,在那個年代,這是一個非常值得自豪的稱謂,“但是由於這個案件,別人都說我隻能嫁給地主(成分)家”,這在當年是讓人非常難以接受的事。最終,王作梅女兒嫁給了無父無母孤兒出身的現任女婿。

羈押18年裏家中的種種遭遇,讓王作梅恍如隔世,也讓王作梅急切地想給自己討一個清白。

“如果我犯罪了,法院判我多少年我都沒話說,可是一我沒犯罪,二法院沒判決,公安局卻把我在看守所了關了十八年,這是違法的,讓我無法接受。”王作梅說。

決定申訴給自己平反之後,王作梅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手寫了一封長長的信,講述自己的遭遇,“當時也不知道給哪裏寫管用,就想著寄給北京,寄給大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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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梅手寫的信訪申訴材料,對於60年前發生的那場悲劇,他至今仍記得許多細節

但是,這封信王作梅沒能寄出。“我姐姐不讓,她怕我寫信給自己平反會讓公安局不高興,再把我抓回去。”

為此,姐弟二人還曾吵了一架。最終,王作梅暫時放棄了“討清白”的念頭,也就此決定離開老家,遠赴他鄉謀生。

挖礦17年,因為“案底”沒獲得正式編製

1980年,新密縣礦物局所屬煤礦招工,王作梅趕去簽了用工協議,當時協議上寫的清楚:“對從事兩年以上、勞動表現優秀的協議工,當礦上有招收固定工(即有正式編製)指標時,經礦長批準,可以優先選招為固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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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新密縣礦物局所屬煤礦招工,王作梅簽了用工協議

為了能夠轉為固定工,一到礦上,王作梅就鉚足了勁。“前三年是在包工隊,其實幹的也是礦工,要下井挖煤。到礦上這些年,我幾乎每年都是優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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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礦上這些年,我幾乎每年都是優秀員工。”王作梅說

王作梅之所以拚命幹活,還有一個原因:“一幹起活來,就忘了之前的遭遇,不去想那些事了,累了倒頭就睡,很充實,不痛苦。”

然而,最終王作梅也沒有成為一個固定工。“由於我表現優秀還得過勞模,當第一次有指標時,礦上就把指標給了我一個,但最後勞動科說我年齡大了,又給別人了。”

王作梅還以為是自己工作不夠積極優秀,所以就更加積極地工作。“流過汗,也流過血,遇上礦裏塌方,還差點沒了命。當時和我在一起的還有兩個工友,他們都當場死亡,隻有我塌方的時候沒有選擇逃跑,而是就地趴下,正好被埋在了縫隙裏保住了一條命。”

但王作梅最終也沒有成為一個固定工。當看到身邊的工友一個個成為固定工,甚至後來剛來沒幾天的工人都轉為了固定工,王作梅終於意識到,並不是自己表現得不夠優秀,“年齡大也隻是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我被關押過18年,不管我有沒有罪,在別人的眼中,你就是有問題的,要不也不會被關那麽久。”

1997年,61歲的王作梅因為身體原因“退休”離開了煤礦,“不是正式工,就沒有退休金。”

在煤礦工作的那些年,雖然沒有得到正式編製,但讓王作梅稍感寬慰的是,他在這裏重新組建了家庭,不至於始終孤獨一人。這任妻子也是再婚,帶兩個孩子,婚後又和王作梅生了兩個孩子。

國家賠償被駁回

重新體會家庭溫暖的王作梅,也曾想過這件事都過去這麽長時間了,要不就算了,不再追究了,但是隨著年齡越來越大,給自己討一個清白的念頭卻越來越強烈。

“人這一輩子,活個啥,不就是活個清白嗎,這個案底跟著我已經60年了,我不能讓它跟我一輩子,也不能讓它再影響我的後輩。這些年,後輩們升學當兵工作,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受到我的影響。”王作梅說。

2018年至今,王作梅的大女婿開始遵照王作梅的意願,聘請律師為王作梅的案件申訴,希望能夠撤銷警方60年懸而未決的刑事立案。“以前覺得就這樣一輩子就過去了,不要再追究這個事了,家人也勸我不要再追究了,但是隨著年紀越大,越覺得要留一個清白。”王作梅說。

因為案件的申訴,小學畢業的王作梅開始研究起了法律,“雖然有些吃力,但是覺得隻有法律能幫我。”

“刑訴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宣布有罪;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我沒被定罪,但被關押了18年,案子至今60年了還‘掛’在那裏,這合法嗎?”王作梅說。

“這幾年,包括公安局在內能找的部門都找過了,但是都沒有用,沒有哪個部門願意管這個事。這個案件確實時間太長了,60年,比太康現在公安局的警察歲數都大,但是越是拖了這麽多年的案子,不是越應該解決嗎?”王作梅說。

在信訪申訴過程中,王作梅被告知這個案子太康縣檢察院曾經批捕過,見申請撤銷案件暫時沒有希望,就向檢察院提起了國家賠償申請。“法院沒有判決,就說明我沒罪,那就不該關押我18年,我提起賠償申請,一個是覺得應該獲得賠償,還有就是想通過申請,促進他們把我的案子給我結了。”王作梅說。

但是,2021年8月30日,太康縣檢察院出具審查賠償通知書,認為“原案尚無處理結果,無證明原案處理情況的法律文書,不符合立案條件,可以在具備立案條件下再提出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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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0日,太康縣檢察院出具審查賠償通知書,認為“原案尚無處理結果,無證明原案處理情況的法律文書,不符合立案條件”

“此外,律師還給我們寫了法律意見書提交給公安局和檢察院,一方麵是繼續要求賠償,一方麵是要求了結案件,但是一直都沒結果。”王作梅說。

記者聯係了太康縣公安局的經辦警官核實上述事件,該警官表示需要通過局裏宣傳部門,但宣傳部門電話多次撥打都無人接聽。此外,太康縣檢察院電話也無人接聽。

也許是巧合,太康人王作梅,在經曆60年坎坷遭遇後,最終晚年來到了與太康僅一字之差的太倉,不知他在這裏能否等到希望的曙光。

如果,60年前“雙十一”那天早上吵醒他的,不是急促的敲窗聲,而是嘹亮有力的雞鳴聲,一切該是多麽美好!

冬日的陽光下,王作梅忍不住老淚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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