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家院子的不可移動文物牌

▲房屋之間狹窄的通道

▲屋頂漏雨,室內撐起大傘
掛牌
2019 年 9 月,盧大爺的老宅被新都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掛上了 ” 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 的牌子
煩惱
” 我爸就常說,(老宅)曬不到太陽,濕氣也重,感覺像生活在天井裏。” 盧女士說
思路
有專家建議,可將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納入財政補助範圍
■ 在成都市新都區桂湖街道五裏村,提起 ” 郭家院子 “,茶館裏本村的老年人都知道,” 那是文物 “。
■ 72 歲的盧大爺,是這座 ” 文物 ” 院子的房主。自家老宅成了文物,盧大爺很難形容他的心情,他和家人越來越覺得,這老宅似乎成為了
” 燙手山芋 ” ——房子雖然是自家的,可拆建、維修卻由不得自己,而要繼續居住,破舊而尷尬的條件又實在不適宜。
■ 這一切,源於 2021 年 9 月,盧大爺的房子,掛上了 ” 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 的牌子。
A 拆?
掛了牌的老宅
” 拆了就是違法 “
盧大爺的房屋是土改時分派的,一個宅子三個大間,一間屬隔壁鄰居所有,其餘兩間,歸盧大爺一家。上個世紀 80
年代,盧大爺將兩大間砌成了四個小房間,麥草屋頂才換成了瓦房頂。到了 2012
年,宅院外斜橫出來的廚房因為老舊得快要垮了,女兒又拿出了幾萬塊錢,在原地修建起兩層住房。
房屋層高不到 3
米,采光不足,大白天,廚房和廁所裏都一片黢黑。臥室更是除了床、櫃,擺不下其他東西。而樓下又陰暗潮濕,外麵下雨,走道腳都打滑。
盧大爺的女兒盧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在 2021 年初得知老宅被列為文物,2019 年 9 月被新都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掛上了 ”
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
的牌子。不過,這塊文物牌子從掛上那天起,就成了盧大爺心裏的一塊疙瘩。這就意味著這套年代久遠的房子任何人都不能隨意拆建,” 拆了就是違法
“。
但老宅的居住條件又實在太差。” 我爸就常說,(老宅)曬不到太陽,濕氣也重,感覺像生活在天井裏。”
盧女士說,自己作為子女很想給老人改善一下住宿條件,卻無法辦到。
本月 23 日,記者來到 ” 郭家院子
“,發現房屋條件也的確不佳。在周圍的一片兩層小樓之間,老屋顯得低矮局促,門板、木頭、紅磚四處散落。走進屋內,見臥室內的大床上頂著一把巨大的遮陽傘。盧大爺介紹,這是用來抵擋瓦房屋頂的墜落物,其上方因缺失了吊頂而一覽無餘。屋內部分牆體已經坍塌,暫時用木板做了個
” 補丁 “。木牆靠近地麵的位置,則隨處可見因潮濕而發潮發黴的痕跡。
在老宅的屋頂、屋簷,還能看到精美的雕花瑞獸、雲朵等。盧大爺說,上個世紀 90 年代,就有人要買他家屋簷下的浮雕雕花,一塊板出價 200
多,但他沒賣。
B 修?
必須按標準來修
他們沒經濟實力
記者掃描了 ” 郭家院子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 掛牌上的二維碼。信息顯示:郭家院子建於清代,四合院布局,占地麵積約 105
平米,現僅存正房三間,單簷懸山式小青瓦屋頂,穿鬥,抬梁混合式梁架,夯土台基,鼓形石柱礎,竹骨泥牆,菱形磚脊上堆塑 ” 福 ”
字寶頂。前、後簷牆及兩山牆通設木牆裙,前簷柱上的撐弓淺浮雕卷雲、花草、瑞獸等圖案 ……
信息還特別提到,該建築對研究清代川西民居建築特色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但是,掛牌後的難題卻交給盧大爺一家,拆?不行!這是文物。修?也不行!盧大爺說,修得按照文物的標準,請專業的機構來。況且按標準來修,他們一家也沒那經濟實力。
拆不得,修不得,住起來條件又太差。能不能置換一塊宅基地,自籌資金建房改善條件呢?這條路也並不順利。盧大爺介紹,自己和女兒將想法給多個相關部門進行了反映,但得到回複是並沒有可以置換的宅基地,最好的辦法是隻能在現有非文物部分重建。
” 可問題是,目前非文物部分的麵積隻有 30 多平方米(現有二層樓區域),根本沒有辦法建。” 盧大爺說。
C
文保所、街辦的共識
郭家院子並非孤例 正商討、細化解決辦法
3 月 25 日,新都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下設的新都區文物保護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3 月 24
日,成都市級文物保護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已經到郭家院子實地走訪,各級部門高度重視,正在著手商討出解決辦法。該工作人員透露,郭家院子並非孤例,還有其他不可移動文物,麵臨相似的問題。
對此,新都區桂湖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科(文化服務站)負責人表示,市級相關部門確實到現場走訪,召集農房審批、公園城市辦等相關部門開會溝通解決方案。
目前,暫時提出了一個工作思路:即按照《文物保護法》,對確實沒有維修整改的經濟條件和能力的,由區政府和相關部門使用專項資金,聘請有專業資質維修不可移動文物的施工方,對房屋進行維修修繕加固。
上述負責人介紹,但目前,這隻是一個工作思路,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按照一個家庭不低於 90
平方米的宅基地麵積,盧大爺家現有的二層小樓和老宅瓦房的麵積,已經超過了這一標準。根據他現在提出的居住房屋的實際使用麵積較窄、希望置換宅基地新建房屋的訴求,街道辦相關部門也在五裏村尋找過,但確實因城市建設,暫沒有能夠置換出的宅地基麵積或者自留地麵積供建新房。
文物老宅修繕背後的困境——
技術要求高,費用昂貴 專家:應建立資金保障機製
在 2011 年 12 月全麵完成的四川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中,全省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數量 65231 處,與上世紀 80
年代的第二次文物普查相比增幅近 3 倍,種類包括古遺址類、古墓葬類,古建築類、石窟寺及石刻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類等,其中
51836 處不可移動文物為新發現。其中,成都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達 6000 處以上。
調查顯示,在本次調查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中,保存狀況較差的達 20.04%,差的達 5.76%,” 重利用,輕保護 ”
的現象依然存在,城市化發展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依然存在。
記者梳理還發現,非國有不可以動文物的保護和修繕麵臨著諸多困境。業內人士表示,盡管我國已經建立相對完善的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體係,但關於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和保護仍有待完善之處。
有文物保護工作者刊文指出,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所有權人,在修繕方麵,由於文物年代久遠,破損嚴重,而由於《文物保護法》中對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程序、技術、材料等方麵有著較高的要求,修繕費用高昂,且所需費用需所有人承擔,其修繕積極性並不高。
有專家建議,針對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和保護,應當建立完善修繕資金保障與補償機製,可將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納入財政補助範圍;設立專項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基金;對擁有損毀較為嚴重的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又無力修繕的所有人提供新的住房或宅基地,將他們的產權收歸國有,更好的保護修繕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同時,將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補償加入《文物保護法》中,明確相關法律條文。
文保法規
房屋所有人無力修繕怎麽辦?
■ 什麽是不可移動文物?
不可移動文物是指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等,是針對可移動文物而言的。
■ 不可移動文物該誰修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 21 條的規定,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遵循 ” 誰受益誰修繕 ”
的原則。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所有人負責修繕、保養,所有人不具備修繕能力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幫助。
■ 不可移動文物怎樣修繕?
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