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無人機噴灑農藥已不是鮮見之事,但無人機使用不當也會 ” 闖禍
“。近日,揚州寶應縣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無人機噴灑農藥而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村民小許用無人機噴灑農藥,因風力作用導致無人機飄移到鄰近的芡實田,導致芡實大量減產。最終,法院判處小許賠償損失
3 萬元。
小崔在揚州寶應承包了 200 畝農田用於種植芡實,芡實田南側是小許承包的 200 畝水稻田。雙方的田塊間由田埂和水渠隔開,相隔約
30 米。
2021 年 6 月,小許用無人機給 200
畝農田噴灑農藥。無人機作業時突然刮起了陣風。受風力影響,無人機的飛行方向有所偏。兩天後,小崔發現辛苦種植的芡實突然蔫了,長勢不對勁,似乎是噴灑農藥所致。
小崔立即撥打了小許的妻子小芳的電話進行質問,小芳則回應,” 我們用的藥根本不重,輕微中毒可以打解毒藥水。”
在小崔看來,小芳默認了無人機越界導致農藥誤撒的事實。但為了保留證據以及日後索要賠償,小崔選擇向當地派出所報警,然而涉及賠償問題一直沒有談妥。
損害發生後,為盡量減少損失,小崔及時采取措施對芡實田進行解毒處理,自掏腰包花費 9000
多元。一晃到了芡實成熟季,小崔發現收成明顯下降,損失達數萬元。
小崔請村委會出麵索要賠償,這時小許否認將農藥撒到了他的田裏。經公安機關和村民委員會多次調解無果,小崔將小許告上了法庭。
為查明事情真相,承辦法官來到案涉田塊進行現場勘查,並由被告對無人機進行了現場操作演示。法院認為,雖然無專業鑒定機構對芡實枯黃原因進行鑒定,但在並無證據證明當時有其他原因導致原告芡實生長受損的情況下,結合被告噴灑農藥為除草劑、噴灑作業時風力達到
3 — 4 級、事發後原告與被告妻子通話內容等,可以得出原告芡實受損與被告使用無人機噴灑農藥有因果關係的合理結論。
此外,因汙染環境發生糾紛,汙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即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法院綜合考慮原告受損芡實田麵積、受損程度、補救成本、正常產量、市場價格等因素,最終判決小許賠償小崔損失 3
萬元。目前,該案件現已執行完畢,小崔如願獲得了賠償。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