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陝廣電報後浪視頻報道,4月24日,陝西銅川。一女子吃火鍋拍照發朋友圈,不料暴露點餐碼,被惡意下單2萬多元。

店家表示,“我們點餐碼被她發出去了,然後她的朋友就把點餐碼發到了好多群裏”。發現這一情況後服務員立刻找顧客核對,最終給顧客把沒點的菜取消了,隻付了200多。

下單截圖
直到昨天還有人給這張桌子下單,後台設置了超出限製距離無法下單,給日常經營也造成了一定的困擾。

今年2月,北京一博主在微博上“曬”出在飯店吃飯的照片,不小心拍到了點餐的二維碼,結果被網友下單點了價值300多萬元的菜……
據央視網,律師表示,網友遠程下單的行為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彭豔軍律師認為,嚴格從合同法的層麵分析,網友遠程掃碼下單的行為其實是訂立合同的行為,合同成立後,各方都應依約履行合同,如果餐館提供了餐品,則餐館有權要求網友支付相應餐費。
一部分網友自認為遠程掃碼不過是惡作劇行為,並無點餐的真實意思,合同根本不成立。
彭豔軍律師解釋,即便合同不成立,網友也應該承擔締約過失的責任,賠償餐館因此受到的損失,但如果餐館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也有過錯,比如沒有盡到謹慎義務,沒能及時發現異常現象並加以核實而導致損失擴大,則餐館自身也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彭豔軍律師提醒,訂立合同時,各方都應謹慎注意,並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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