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網友分享並代售自己用過的減肥藥,重慶萬州的胡女士沒想到,自己惹上了大麻煩。有買家從減肥藥中檢測出違禁成分,起訴要求她退還貨款並給予10倍賠償,共計退賠5萬餘元。
胡女士說,那名男性買家還提出和她“睡覺”,以此相威脅,她懷疑對方是職業打假人。
對此,該買家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自己有正常工作,並非職業打假人;他和胡女士互有好感,那些話是正常的打情罵俏。
寶媽瘦身後代售減肥藥
胡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今年24歲,2020年12月生了孩子後,嚐試各種方法想恢複身材。今年2月21日,她在網上看到有篇文章宣傳一種減肥藥,於是加了文中商家的微信,買了150元的減肥藥試用裝。服用後她覺得效果較好,3天瘦了6斤,也沒有明顯的副作用。
於是,胡女士在網上分享了自己的減肥心得,有不少網友看了後找她推薦減肥方法。胡女士就幹脆代售這種減肥藥,她從商家那裏獲得每盒350元的批發價,以每盒450元至600元轉賣給網友。
胡女士代售的減肥藥
“我隻負責接單,然後讓商家發貨,貨並不是從我這裏發的。我隻想賺一點差價,為孩子掙個奶粉錢。”胡女士說,沒想到,這給她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2月26日,江蘇男子何強(化名)向胡女士購買了減肥藥8瓶,支付了4784元。“他3月1日收到貨,說服用幾天後發現沒有效果,副作用很大。我覺得不對,因為我自己一直吃得蠻好。”胡女士說,隨後她去問賣藥的商家,對方保證說藥沒有問題,還說何強可能是職業打假人。但再次溝通時,胡女士發現自己的微信被商家拉黑了,對方的宣傳文章也找不到了,這時她才確信這種減肥藥肯定有問題。
胡女士說,她一共賣出了8單,她向買家們解釋此事並予以退款,其中6位買家接受了退款並表示理解,有的主動將藥寄還,有的因疫情不便退貨,她也提醒對方將藥銷毀。但是,有2名買家不接受退款,何強就是其中之一。
含違禁成分被索賠約5萬元
3月11日,何強請安徽一家檢測機構對胡女士售出的減肥藥進行了檢測。何強向極目新聞記者出示的檢測報告顯示,藥物裏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成分西布曲明,含量為5mg/g。
減肥藥的檢測報告公開資料顯示,西布曲明原是減肥輔助治療藥物。2010年10月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通知稱,經過安全評估,認為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嚴重心血管風險,減肥治療的風險大於效益。國家食藥監局要求停止生產銷售西布曲明製劑及原料藥,已上市銷售的藥品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銷毀。
此後,就這幾瓶減肥藥的問題,胡女士與何強進行了多次溝通。“我同意給他退款,當時手上隻有900元,就先給了他900元,但是他不退藥給我。我們還談好賠償1.8888萬元,但他第二天就變卦,說錢太少,讓我加錢。他還用威脅性的語言說,身體可能有後遺症,過幾個月再檢查沒問題才行。”胡女士說。
兩人在微信上多次溝通,未能達成一致,胡女士憤然將何強拉黑。幾天後,平息情緒的她重新加何強為微信好友,繼續協商。這時她才知道,何強以該減肥藥是三無產品為由,向重慶市萬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她退還貨款4784元,並給予10倍賠償47840元,共計退賠5萬餘元。
起訴書對此,胡女士表示無法接受。“我是也消費者,並不是商家,我不懂減肥藥的成分。我是看到這種藥對我減肥的確有效果,才向網友分享推薦,後來幫忙賣一點。”4月13日,胡女士向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報了警,希望警方追查商家的責任,但目前她並未得到立案的通知。
買家說“陪睡覺”是打情罵俏
在胡女士與何強的溝通中,還出現了一些弦外之音。
胡女士發給極目新聞記者的截圖顯示,4月20日上午,何強在微信上問她:“和我睡覺嗎?”“你和我做,你又不虧什麽。”
何強與胡女士的聊天記錄
5月6日,胡女士告訴記者,“當初他以為我是很有錢的寶媽,我說我沒錢沒工作。他確定我沒錢後,就開始以睡覺這些來要求我,構成嚴重的性騷擾。”胡女士說,何強一直暗示她要配合他,“說如果表現好,就給我降低價錢,不然就是47840元一分不少。”
何強則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倆經常視頻聊天,胡女士曾說對他有好感,他也喜歡胡女士。“我覺得我們兩個聊得來,所以這些都是很正常的行為。兩個相互喜歡的人打情罵俏,你不覺得很正常嗎?”何強還出示了兩人4月20日淩晨的聊天記錄,顯示胡女士曾說:“就是有一點喜歡你。”
胡女士與何強的聊天記錄
對此,胡女士向記者解釋道,那並不是真心話:“他找我索賠之後才表現出喜歡我的想法,而且一直帶有威脅的意思。我沒辦法,不敢得罪,跟他周旋。”
胡女士還表示,她所在的群裏有20多個人因賣減肥藥被索賠,有人因此抑鬱住院。她目前收到兩名買家的起訴書,除何強起訴索要退款和賠償5萬餘元外,另一名買家索要退款和賠償3萬多元。胡女士說,在視頻中她看到何強並不胖,覺得他並不需要吃減肥藥,她懷疑自己遇到了職業打假人。
對此,何強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並非職業打假人,而是江蘇一家公司的普通上班族。他的體重有一百七十斤,的確吃了胡女士的減肥藥,擔心有後遺症才起訴。不過何強表示,在吃藥之後,“我感覺也沒什麽副作用,似乎有點胸悶,感覺又沒有。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我工作天天加班,作息不規律。”
胡女士代售的減肥藥計劃追加商家作為被告
何強就“三無”減肥藥起訴胡女士的案件,將於5月11日在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開庭。
胡女士的代理律師、重慶公孝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林玉成介紹,這件事情裏胡女士並沒有發貨,一直是商家發貨。商家在網絡平台上的廣告文章雖已刪除,但胡女士有和對方的微信聊天記錄、支付寶付款記錄,這些可以固定證據並確定商家的身份,他們計劃追加商家作為此案的被告。
林玉成律師還表示,原告何強在微信上對胡女士多次提到“和我睡覺”之類字眼,在打假索賠期間說這些話,有明顯的威脅意味,可以說涉嫌敲詐勒索。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亮分析說,如果胡女士發布了售貨消息並且已收款,她就與購買者形成了買賣合同關係。當購買者起訴胡女士,則她理應承擔相應責任,擔責後她可以向商家另行起訴追償。
陳亮律師還表示,如果胡女士成功追加商家作為被告,從常理而言,商家對減肥藥的安全保障責任更重。但胡女士作為銷售商,如果知道產品存在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情形,仍然對外銷售,可能會與商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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