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四川成都成華區兩名自稱孩子家長的男女,在一家托育機構“姆明兒童之家”門口公開舉報該機構一男性幼師涉嫌性侵4歲女童。兩人稱雙方曾達成15萬元的賠償協議,但再次協商時園方態度極其惡劣,“拒不承認此事”。
此事經網絡傳播後引發輿論高度關注,6月10日下午,成都警方通報稱,警方經詳細調查,未發現網傳涉嫌猥褻幼童的行為,對於該名幼童傷情形成的原因,公安機關正在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中。
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曾根據早前投訴信息試圖聯係女童家長,但截止發稿一直未獲回複。成都成華區衛健部門證實,涉事的姆明兒童之家沒有按照成都當地托育機構管理辦法備案,也沒有獲得幼兒園辦學資質,屬於無證辦學已經被處罰。

▲成都警方6月10日下午對於該事件通報。 圖片來源/成都公安
6月10日,成都市成華區一托育機構姆明兒童之家“4歲女童被男老師性侵”事件引起網友關注。視頻顯示,兩位自稱家長的男女在位於成華區槐樹店36號的姆明兒童之家門口前手舉“求助信”向公眾求助。信中稱,涉事女童在姆明兒童之家上幼兒園,5月19日,當天放學後接到孩子,“孩子就說下身痛,說是一位男老師弄的。”女童母親表示,當地警方5月25日通知其到派出所告知結果。“沒有證據指向男老師,作為家長,是難以接受的。”5月27日,雙方曾在由衛健委、街道辦、教育局等多方協調下,經過協商確定了園方一次性賠付15萬的精神損失費的協議,但家長再次與園方協商時,園方拒不承認此事。“孩子受到這麽大的傷害,所以想爭取更合理的賠償。”
工商注冊資料顯示,姆明兒童之家由成都姆明托育服務有限公司實際運營,該公司成立於2017年9月,經營範圍包括了托育服務,但明確不含幼兒園、托兒所等項目。上遊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成華區衛健委獲悉,該委今年4月29日根據成都市當地相關文件文件公示的2022年(第一批)備案的托育機構中,並沒有姆明兒童之家,成華區教育局管理的幼兒園中也沒有該機構。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2月11日,姆明兒童之家的運營公司才由“成都姆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轉換成“成都姆明托育服務有限公司”。
姆明兒童之家周圍的居民告訴記者,該機構已經在事發地址經營多年。

▲涉事的姆明兒童之家已經關門。 圖片來源/上遊新聞記者 沈度
當事家長在姆明兒童之家門前求助的視頻,引發了公眾的同情,相關圖片和視頻經過網絡傳播後,隨即引發輿論關注。上遊新聞記者6月10日上午10點趕到姆明兒童之家時,自稱孩子家長的男女已經離開,現場沒有人員聚集。當天下午,成都當地多個社交軟件群組中,開始流傳疑似警務人員的說法,稱家長是索賠被拒後才公開進行舉報。
6月10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通報調查情況,稱經詳細調查,未發現網傳涉嫌猥褻幼童的行為。民警調取5月17日至19日機構內大門、樓梯、過道、衛生間門口、教室等所有涉及幼童及機構內教職工活動區域監控視頻查看,未發現謝某某受到他人侵害,未發現謝某某所指認的保安及體能老師與其有異常接觸。DNA比對情況顯示,經提取謝某某生物檢材及5月19日其所穿未洗的貼身衣物,同時提取謝某某所指認人員的生物檢材進行DNA比對,未檢出相關人員DNA信息。
警方通報還顯示,公安機關對姆明兒童之家教職工進行走訪詢問表明,未接到有人反映謝某某及其餘幼童在機構內受到猥褻,教職工也未接到其餘家長反映自己孩子有類似情況。公安機關同時對體能老師所兼職的其餘教育機構部分教職工進行了詢問,均未反映出其有涉嫌猥褻幼童的行為。
對於該名幼童傷情形成的原因,警方正在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依法調查中。成華區衛健部門向記者證實,他們已經就“姆明兒童之家”未備案經營托育業務一事,對其進行了處罰。成華區宣傳部門表示,案件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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