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去網紅餐廳吃了一頓飯,
居然吃成急性腸胃炎了。”

近日,
杭州市民於女士向潮新聞記者幫報料:
3 月 15 日,自己和朋友在市中心的
嘉裏中心網紅餐廳 304 吃飯,
吃完了之後拉肚子嘔吐,
發燒到 39 ℃,
” 真的又冤又氣。”
於女士病了三四天後終於康複,
她通過點評平台找到了
同晚相同時間段進餐的其他兩桌顧客。
” 她們也是晚上同時間段去吃飯的,
不僅都出現了拉肚子發燒的症狀,
而且有一位特別嚴重,
得了急性細菌性痢疾、
朧毒症、低鉀血症等等。
目前,一共發現 7 個人,
在這家餐廳用完餐之後出現相似的
發高燒和胃腸方麵的問題,
我們覺得是食物中毒。”
飯後開始腹瀉,
7 位顧客出現類似症狀
3 月 15 日,正好是消費者權益日,小於和姐妹約在嘉裏中心網紅餐廳 304 就餐。
” 我們是看點評平台選擇的,看著還挺好的,就想來試試看,當晚我有事耽擱了,是晚上 7 點左右開始在餐廳用餐。”
小於說,這家店主要做西餐,環境挺好,所以成為拍照打卡的網紅店。
當天,她們兩人點了一個套餐,288 元,有店裏的招牌布拉格火腿班尼蛋,黑鬆露煙熏雞肉奶油飯等等。
吃完晚餐之後,小於回家休息,並無進食任何東西。
淩晨三四點,小於開始出現腹瀉症狀。
” 當時沒想那麽多,以為是著涼了。” 第二天,小於去上海出差,因為肚子不舒服,早餐也沒吃。
到了上海之後,越來越難受,小於就去了醫院。
” 當時已經燒到 39 ℃了,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 …… 後續三四天高燒不下,一周之後才有好轉。”
同行的小姐妹也出現了類似的高燒、嘔吐症狀。
這時候,小於才覺得可能是她們一起吃的晚餐有問題。

在點評平台上,小於發現還有出現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消費者,就聯係到了她們。
馬女士就是其中一位。
3 月 15 日,馬女士和朋友一行三人去 304 用餐。她今年 45 歲,平時不太吃西餐,” 就覺得環境蠻好,味道一般般。”
當天,三個人點了 500 多塊錢的食物。
” 其中,點了招牌布拉格火腿班尼蛋,我吃的比較多,兩個朋友吃得比較少。”
聚餐之後,馬女士就回家了,睡前有腹瀉現象,但一開始沒有重視。

馬女士在學校工作,大多在食堂解決一日三餐,” 我在德清上課,上午第二節課就特別不舒服了,中午 11 點就開始發冷,回到家,發現已經
39.5 ℃,去了醫院就開始住院了,監測心跳、血氧,三四天之後才慢慢平複下來。”
馬女士其他兩位朋友也出現了類似腹瀉發燒症狀。
” 但是,我更加嚴重一點,醫生檢測發現細菌性痢疾,膿毒症等等,我就想到我們用餐的餐廳,布拉格火腿班尼蛋基本被我吃了 ……
不知道是不是蛋的問題。”
小於、馬女士等 7 位顧客都表示:3 月 15 日在 304 就餐之後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腹瀉、發燒等疾病症狀。
商家表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與此事關聯,
市場監管正在處理
4 月 3 日,記者聯係到了 304 餐廳。
店家表示,他已經就此事和消費者進行了溝通。
”
主要是兩點,首先她們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是我家的食物出了問題,有些人是隔了幾天才來對接的。第二點,我們做生意以和為貴,願意與對方進行調解,金額上可以支付他們的醫藥費,三倍的餐費退還給他們。但是,關於消費者所主張的賠付金額,我們是不同意的,賠付三倍餐費加醫藥費,這是我們最大的誠意了。”



關於賠付金額,小於等 7 名消費者算了一筆賬。
” 根據食品安全法,賠付金額一共是 170548.82 元。”
小於說,這個金額是根據相關法律算出來的。最令大家不理解的是,商家不承認食品安全問題,”
其實,我們在平台上還看到了多個類似評論,但還沒聯係上。多人腹瀉,證明不是偶然的,但是商家不肯承認。”
潮新聞記者聯係到武林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3 月 20 日接到投訴,3 月 24
日調取了商家的餐具和食物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暫時未出。
” 雙方矛盾集中在賠付金額上,目前已經協調過多次,但還沒達成共識,主要是在等檢驗結果,再做進一步打算。”
武林市場監管所表示會持續關注,記者幫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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