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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女司機疑盲駕將老人撞飛51米,稱對方猛闖

29歲女司機開奔馳車,疑“盲駕”將一位69歲老人撞飛51米。4月24日,車禍發生一個多月,老人親屬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們不能接受雙方等責的判定,“她的奔馳是全速撞上去的,在撞上之前,她一丁點都沒有發現前麵有人。”

>>>事發路段限速30

“她撞上的車速106,超速253%,

把我父親撞出51米”

“我父親1954年出生,今年69周歲。”張先生介紹,事發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周村鎮G106國道後新寨村口,突如其來的車禍導致留守在家的父親當場殞命。

“3月19日上午10點半發生的。這條路是村民去鎮上的必經之路,我父親當天去鎮上買生活用品返回的路上,他騎二輪電動自行車到我們村口大約50米左右,並到了機動車道上,但沒想到後麵女司機駕駛的奔馳車速度非常快。”

db9c6abbf74de0230fdcb708e8c26e93電動自行車被撞變形

相關司法鑒定報告證實,奔馳車事發時行駛時速度約為106km/h。

張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她的車速是106km/h,事發的這個路段是限速30,她撞上時的車速是106,按限速30計算,她超速253%,她的奔馳當時就把我父親撞出51米。”

“她的奔馳是全速撞上去的,我父親當時已經完成並道並過來了。她從後邊追尾,把我父親撞出去了,就在我們這個村口,人當場就沒有了。”

張先生事後做過計算,“即使她超速到80,我父親也能駛離路口,也不會發生碰撞,不會發生事故。”

>>>21秒行車記錄儀

“車速不但沒減一直在加,

起初是94,後來加到106”

張先生表示,家屬申請複製證據,從交警隊拷貝了奔馳車時長21秒的行車記錄儀。

21秒視頻顯示,奔馳車上當時播放著歌曲,撞擊發生後,女司機和孩子的驚叫聲。現場圖片顯示,白色奔馳車前擋風玻璃和車前保險杠破裂,電動自行車後輪被撞癟。

8726cf74c454af0e2d9ca7dda18d4e1f白色奔馳車前擋風玻璃和車前保險杠破裂

張先生說:“從行車記錄儀裏可以看到,奔馳在逐步加速,她的車速不但沒減,而且一直在加,她這前後21秒,起初是94,後來加到106,如果不是撞上我父親,她的車速還會繼續增加。”

張先生提供了事故現場和周邊的圖片,事發路段附近有安全警示牌。

“在事故現場大約1公裏處有‘事故易發地、減速、慢行’等警示牌都有,而且村莊、減速帶等這些標識都有。在警方詢問筆錄裏,她也承認看到了這些標誌。”

張先生表示:“我父親並道時大約相距118米,這有足夠安全的距離,而且天氣也晴朗,開車視野非常好,奔馳車和我父親中間也沒有障礙物,不知道她怎麽就完全沒有看到我父親。”

>>>女司機被指“盲駕”

“她是開車真的不看路,

一丁點沒發現這麽大一個人”

張先生等家屬認為奔馳女司機是“盲駕”。“我們隻能說,從她的行車記錄儀裏反映出來的信息,她是開車不看路,是真的不看路,一丁點沒有發現這麽大一個人。”

“她說她刹車了,但從她的行車記錄儀來看,撞擊兩秒之後,她的車速還保持在106。她給交警說,她當時看到路上沒有人,就繼續行駛,就沒想那麽多,但還是撞上了。”

張先生強調說:“但實際上,她的行車記錄儀顯示,她撞上之後兩秒,她的車速還是106,撞上之後她才‘哎呦’一聲說‘壞了壞了’,也就是在撞上之前,她都沒有發現前麵有人。”

>>>交警勘驗調查認定

兩人均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應負事故同等責任

4月2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衡水市冀州區公安交警大隊,負責事故調查交警以無法核實記者身份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現在這個事故已經向我們上一級的支隊複核了,等著複核結果,30天內會有結果。”

記者詢問同等責任的認定和超速情況,“我現在沒法跟你說。”這位交警隨即掛掉了電話。

冀州區公安交警大隊4月10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奔馳女司機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未降低行駛速度,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5f8e0ee374c44ebe244134cd5ab29432交警勘驗調查認定,兩人應負事故同等責任

張某駕駛非機動車未遵守有關交通安全規定,向左轉彎時未伸手示意,未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交警勘驗調查認定,兩人均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應負事故同等責任。

>>>29歲女司機不露麵

交警認定雙方同等責任,

死者親屬不認可申請複核

“她今年29歲,奔馳是她丈夫的車。”張先生表示,交警告訴家屬,采血檢測之後,沒有發現醉駕。

“事發至今,我們希望交警提供更多的記錄儀視頻,我說這是一條人命,不能隻有21秒,但是交警始終說這21秒足夠了,這個21秒之前或者之後的時間,到底裏邊有什麽信息,我們根本就不知道。”

“從事故發生至今,沒有對她采取法律措施。4月10號,冀州交警出了事故認定書,認定雙方是同等責任,我們家屬就不認可。4月13號,我們向上一級衡水市交警支隊申請複核,現在還沒有結果。”

張先生證實,奔馳女司機本人和其家屬沒有向死者親屬道歉和協商賠償。“自始至終沒有聯係過我們,沒有露過麵,我們希望交警能夠認定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

>>>奔馳女司機回應

“我在主道正常開車,

他沒回頭伸手示意猛闖過來”

4月2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上奔馳女司機,其表示向交警提供了完整的行車記錄儀。

“行車記錄儀做不了假。我是在主道上正常開車,他是闖過來,給人反應的機會就沒有,他連頭都沒回,他沒有伸手,如果他伸手示意,或者扭頭了,我肯定能看得到,他根本沒有回頭,他沒有給人要轉彎的印象。到後來,他是一下子猛地就往這邊闖過來了。”

女司機表示:“現在有責任劃分,判我這個責任,我就不願意著呢。我跟我老公也說,他也是老人,咱也不願意發生這種事,我們心裏也難受多少天呢,我都多少天沒有睡著覺,我也挺難受的。”

冀州區公安交警大隊詢問筆錄顯示,奔馳女司機承認自己有C1型駕駛證,車主是丈夫。當時她駕駛,車上坐了3個人,她的兩個孩子在後排乘坐,她沒有飲酒。

女司機稱當時掛的是D擋,車速在每小時90公裏左右。其稱自己發生事故前發現了對方,“我離對方已經很近了,就刹車了。”

女司機稱撞上由北向南左轉的電動自行車後,她立即下車查看,並立即撥打120、112報警。

另一份筆錄顯示,奔馳女司機稱確實看到了減速帶、村莊等標識,承認看到在中間隔離帶有一個標牌,但不知道限速每小時30公裏。當時發生事故時,她的車速是每小時106公裏。

交警詢問事故地點在減速帶區域,為什麽沒有采取減速?女司機稱:“我也不知道怎麽解釋。當時沒想那麽多應該注意的事情,就繼續行駛了。當我發現他的時候就采取刹車措施,但是還是撞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