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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蘇大媽慘了!亂檢舉1480件 涉犯6罪要關8個月

最新消息,台南知名人物檢舉達人「蘇大媽」,今年6月被南檢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台南地方法院經過審理後,將於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認為蘇大媽涉犯5罪妨害公務,另外還有一件侮辱公務員罪,6罪各判3個月,合併執行8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新/蘇大媽慘了!亂檢舉1480件 涉犯6罪要關8個月

 ▲ 台南檢舉達人蘇大媽妨害公務案今一審宣判。

根據台南地檢署統計,蘇女自民國107年1月至109年3月20日,檢舉或申訴警員瀆職達288件,103年1月至109年3月20日,蘇女因處理和他人糾紛的110報案紀錄,更高達1192件,合計1480件。南檢於今年6月3日,對蘇大媽依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執行及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等罪嫌提起公訴,前者最重刑期是3年,後者最重刑期是6個月。

南檢指出,蘇女檢舉申訴員警,多因為警方處理未如其意,導致員警遭司法單位調查而疲於奔命,甚至多次無端挑釁民眾及公務員。當時甚至還有民眾紛紛湧入市長黃偉哲臉書檢舉蘇女行徑,台南檢警硬起來偵辦,並求法官從重量刑,26日下午將一審宣判,總計1480件爭議案件中,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蘇大媽涉犯5罪妨害公務、1侮辱公務員罪,6罪各判3個月,合併執行8個月刑期,全案還可上訴。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新/蘇大媽慘了!亂檢舉1480件 涉犯6罪要關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