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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郭敬明、於正道歉:抄襲者不能成榜樣

2020年的最後一天,曾經深陷抄襲風波的兩位當事人郭敬明和於正分別向莊羽和瓊瑤公開道歉。雖然道歉姍姍來遲,但說出“對不起”,也算是在歲末作出一個交代,給對方,也是給自己。

郭敬明和於正的抄襲行為,有法院判決認定。被判侵權卻遲遲不向原創作者道歉,法院強製執行,依據判決在報紙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事實如此清楚,道理就是這麽簡單,所以,時隔多年,兩人“排隊”出來道歉,似乎有點說服自己內心的意思。

近年來,抄襲已經成為文藝界乃至整個文化行業的公害。不僅傳統的文學、影視、音樂頻現抄襲事件,新興的短視頻、網絡遊戲、動漫等領域,也成為抄襲事件的高發區。不少涉嫌抄襲的是社會知名人士,有的已經在行業內擁有一定的地位和影響力,其中不乏專家、明星,他們卷入抄襲醜聞,不但嚴重損害了這些公眾人物自身的社會形象,也給整個文化行業帶來負麵影響。

抄襲是令人不齒的行為,抄襲者理應因為抄襲而聲名掃地,變成行業內的“過街老鼠”。但是,事實有時並非如此。有的身負抄襲劣跡的從業者,在深陷醜聞的當時,其作品就不但沒有被及時停播,反而因為炒作增加了收視率;有的抄襲者多年之後仍然無視公眾質疑,在一些網絡平台、電視台的綜藝節目中以節目導師、嘉賓的麵目出現,在節目內外進行話題炒作,以此追逐點擊率,博人眼球。於是,抄襲者不但沒有被整個行業所摒棄,反而成為行業的嬌子,大出風頭,大發利市。這種示範效應使得一些人更加有恃無恐,更加肆無忌憚,抄襲的瘋狂程度令人咋舌。如此怪現象,隻能引發更多的質疑與批評。

抄襲者拒絕對自己的侵權違法行為作出檢討,原因是多方麵的。一段時間以來,因為不良飯圈亞文化的發展,很多所謂的粉絲為抄襲者狡辯,給抄襲當事人打氣,堅決拒絕偶像道歉。一些抄襲者之所以能把日子過得如此風光,還因為很多平台為了流量放棄了責任,為了點擊率收視率不顧基本的價值觀。同時,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的管理、約束也沒有及時跟上,存在缺位。

2019年5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錦繡未央》涉嫌抄襲案一審宣判。12位作家訴《錦繡未央》係列抄襲案全部勝訴。據統計,《錦繡未央》竟然抄襲了200多部小說。法院判決賠償12位作家,但其中賠償金額最高的也不過15萬元,與《錦繡未央》改編成電視劇後獲得的收益相比,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這種收益與損失之間的巨大不平衡是抄襲案件多發高發的重要原因。

抄襲者不能成為榜樣。法治社會,遵紀守法者應當受到鼓勵和獎勵,侵權違法者必須到批評和懲罰。隻有這樣,才能樹立起公眾對公平正義的信仰。

文化行業的健康發展呼喚原創,原創是文化的靈魂。原創需要長時間艱苦的努力,而抄襲不過是投機取巧,是急功近利地走捷徑。沒有哪個人可以把自己的事業建立在抄襲的基礎之上,抄襲可以得利於一時,絕不可能獲利於一世。

這次郭於二人能夠公開道歉,一方麵是他們個人認識的原因,另一方麵是近年來全社會版權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形成的結果。社會公眾對抄襲的譴責,行業內部對保護原創的不斷呼籲、對抄襲者的抵製,政府部門對版權執法力度的不斷加強,都在營造著“保護原創、拒絕抄襲”的氛圍。

郭於二人道歉了,那些強勢平台、資本是不是也該檢討反省?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人民日報評郭敬明、於正道歉:抄襲者不能成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