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知名女演員把“53歲農婦”告了!判賠2.2萬元

因不滿被造謠拍戲時

不介意跟男演員 ” 來上幾晚 “

演員姚晨

將微博娛樂賬號

” 瓜鵝子 bot”、” 毒舌扒姨太 “

分別訴至法院

2 月 3 日

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

兩起糾紛一審判決書

兩賬號注冊人分別

被判賠姚晨 2.2 萬元

知名女演員把“53歲農婦”告了!判賠2.2萬元

知名女演員把“53歲農婦”告了!判賠2.2萬元

知名女演員把“53歲農婦”告了!判賠2.2萬元

姚晨訴稱:

2019 年 12 月 24 日,被告李詠輝在名為 ” 毒舌扒姨太 ” 的實名認證微博賬戶(微博 ID:
5751949769)散布謠言:


姚晨在劇中拍戲時候,遇上合心意的男演員的話,她完全不介意跟對方來上幾晚,前提是男演員跟她必須是好聚好散,如果她知道男演員接著她的名氣來搞花樣,她一定會給對方好看的。”

2019 年 12 月 25 日,被告彭戌英在名為 ” 瓜鵝子 bot” 的微博賬戶(微博 ID:
6363445910)散布同一條謠言。

知名女演員把“53歲農婦”告了!判賠2.2萬元

知名女演員把“53歲農婦”告了!判賠2.2萬元

姚晨訴稱:

被告發布的前述謠言已構成對她的惡意人身攻擊,給她的名譽及社會公眾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兩起案件中,姚晨均請求判令被告向其支付經濟損失 20 萬元,精神撫慰金 10 萬元。

兩案被告均辯稱,涉事微博屬於轉載行為,並非原創,假設內容不真實亦並非被告捏造,屬於過失行為,嚴重程度較低。

彭戌英還稱

其是一名 53 歲的農村家庭主婦,經濟條件也很一般。

隻是因在家無所事事喜歡查閱娛樂八卦新聞,隨手轉載到微博上而已,請法院酌情考慮。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

我國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且姚晨係演藝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和網絡關注度。

本案中,被告在微博上發布涉案微博內容,其中 ” 完全不介意跟對方來上幾晚 ”
的肯定性表述,結合前後文字內容及社會公眾的一般理解,可知係針對原告姚晨生活作風的負麵事實性描述,所指內容違背公序良俗,易使社會公眾對原告姚晨產生負麵評價,構成對原告姚晨的誹謗。

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

李詠輝賠償姚晨精神損害撫慰金 2 萬元、經濟損失 2 千元,並連續七日在其微博賬戶(微博 ID:
5751949769)置頂位置登載致歉聲明,向姚晨賠禮道歉;

彭戌英賠償姚晨精神損害撫慰金 2 萬元、經濟損失 2 千元,並連續三日在其微博賬戶 ” 瓜鵝子 bot”
置頂位置登載致歉聲明,向姚晨賠禮道歉。

記者查詢發現

上述兩微博賬號

目前已刪除涉事文章內容

新浪微博數據顯示,” 毒舌扒姨太 ” 認證信息為 ” 微博電視團成員 娛樂綜藝視頻自媒體 “,現有粉絲約 835.7 萬;”
瓜鵝子 bot” 現有粉絲約 379 萬。

2020 年 1 月 16
日,新浪微博曾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娛樂自媒體賬號的公告》稱,一些娛樂賬號無視管理規定,發布低俗炒作等違規內容,對包含 @瓜鵝子
bot、@毒舌扒姨太 在內的 22 個賬號采取禁言一周處罰。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知名女演員把“53歲農婦”告了!判賠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