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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男子猥褻5歲親生女兒 庭上拒不認罪仍獲刑

吳女士在京打拚,努力為孩子創建更加幸福優越的生活環境。可讓她沒想到的是,一天回家,竟撞見丈夫智某正在房間裏猥褻他5歲的親生女兒,隨後報警。

2月19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智某因猥褻兒童,被北京昌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男子為滿足獸欲 將魔爪伸向親生女兒

“爸爸在家裏沙發上、床上、被窩裏,用手摸過我。”女童小曉說,父親經常趁家裏對自己做不可描述的事,因為疼,自己哭過,但父親告訴她要聽話,一會兒吃餅幹就不疼了。“我不願意讓爸爸碰我時,他就會生氣。”小曉說。

小曉的媽媽吳女士說,丈夫智某是河南商水縣人,今年34歲。2020年3月23日左右,丈夫智某搬到回龍觀與自己和女兒一起居住。在他搬來之後,孩子就經常說“爸爸摸她,是壞人”。吳女士知道,自己在教育過程中,經常囑咐女兒保護自己,這件事引起了她的警覺。

她回憶,2020年4月2日20時許,自己提前回到家中,打開女兒房間的燈,發現孩子全身赤裸趴在床上,而丈夫在一旁也光著身子,丈夫連忙用被子將自己和孩子蓋起來。

吳女士說,當時丈夫還質問自己怎麽這麽快就回來了,當她走近看,想將孩子抱起時,便被智某阻攔,並斥責“不要管孩子”。

當時便和丈夫發生了爭執,隨後遭到言語威脅。礙於吳女士經常遭到智某家暴,便不敢多說,隻是不允許丈夫再和女兒一起睡。還將一切傾訴給了朋友徐某,徐某建議吳女士報警,並注意留存證據。

4月10日,吳女士說自己發現孩子下體紅腫,就同智某打了一架,隨後智某離家。

吳女士說,後來幾天裏,孩子一直沒有大便,因為擔心出問題,就拍了照片發給朋友徐某。待對方谘詢過婦女兒童保護部門,將證據保留後,吳女士孩子帶去了醫院檢查,在徐女士幫助下報警。


智某庭上拒不認罪 稱是妻子報複行為

負責為小曉進行身體檢查的婦科醫院李醫生說,在給孩子做過檢查後,發現孩子下體紅腫,有少量黃色分泌物,確診為外陰炎,後將提取的少量分泌物交給公安機關。“因為孩子太小,體內情況無法做檢查。”李醫生說。

去年4月19日,智某被公安部門羈押,並於同年5月4日被刑事拘留,6月3日被批捕。

8月18日,智某被檢方公訴至北京昌平法院。檢方指控,2020年3月22日至4月上旬,智某在昌平區某村公寓室內,以摸下體等方式,對其5歲女兒進行猥褻。

對此,智某一直堅稱自己無罪,稱主觀上、客觀上均未實施猥褻兒童的行為,孩子僅有5歲,其供述存在矛盾,屬於孤證,其他證據也均不能證實是自己對孩子實施了猥褻。並表示該案存在吳女士虛假報案、報複自己的可能。並認為孩子在回答民警詢問時受到母親影響和民警誘導,違反對證人、被害人單獨發問的原則,應排除吳女士、徐女士等人證言。

但經法院審理查明,小曉在公安機關做筆錄時全程錄音錄像,民警製定合適成年人在場全程見證並簽字確認,過程中民警對孩子進行了全麵細致的詢問,小曉自然應答並主動輔以動作說明,不存在誘導或影響。

法院認為,智某行為已經構成猥褻兒童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依法予以懲處。故智某因犯猥褻兒童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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