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的不負責任,導致了我失去了十五年的自由,間接導致我幾位親人過早離世,他們該得到應有的懲罰”。3月30日上午,張誌超在律師陪同下,向山東省臨沂市監察委員會、臨沂市檢察院提交了追責控告書,請求對“張誌超案”錯案責任人員追究責任。
提交追責控告書後,張誌超在電話中對封麵新聞記者表示,希望相關責任人員能得到法律的處理,給受害者和包括他在內的“蒙冤者”一個公平的交代。
記者了解到,張誌超在追責控告書中請求對12名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其中8人為原臨沭縣公安局偵查人員和法醫,4人為原臨沂市中院法官和書記員。
張誌超在追責控告書中稱,臨沭縣公安局相關責任人員對其實施了刑訊逼供、違法訊問、非法取證。張誌超的再審階段辯護律師李遜此前在接受封麵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原臨沭縣公安局法醫故意隱瞞張誌超不在案發現場的關鍵物證,故意不將對張誌超有利的證據寫入屍檢報告和鑒定意見,原臨沂市中院審判人員代替張誌超和王廣超在宣判筆錄上簽字表示不上訴,屬於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
追責控告書中申請對在“張誌超案”中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他工作人員及相關組織涉嫌徇私枉法、刑訊逼供及其他失職瀆職的職務犯罪行為立案偵查、采取相應強製措施,並予以問責及處分,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注意到,張誌超在控告書中還請求責令相關責任人員和單位依法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國家賠償費用。對此,李遜律師表示,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後,應當責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或受委托的組織或個人承擔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
此外,張誌超還請求臨沂市檢察院監督和督促公安機關重新啟動偵查程序,追查真凶,告慰受害者在天之靈,徹底還其清白。
此前,封麵新聞記者多次就該案是否重新啟動偵查的問題向臨沭縣公安局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求證,但均未得到回應。
張誌超還在控告書中請求主管機關責令12名責任人員向其公開賠禮道歉。張誌超告訴記者,他被改判無罪後,相關直接責任人員從未向其表示過歉意。
現年31歲的張誌超是“臨沭二中奸殺案”蒙冤當事人,該案又被稱為山東“張誌超案”,受到社會關注,封麵新聞曾長期對此案進行跟蹤報道。2005年2月,時年15歲的臨沭二中高一學生張誌超被指控強奸殺害同校女生遭羈押,後被臨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同年級的王廣超被控犯包庇罪,獲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一審宣判後,張誌超未上訴,但入獄5年後提出申訴,否認是其所為。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審決定,認為此案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指令山東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改判張誌超無罪。
去年6月1日,張誌超的代理律師向賠償義務機關臨沂中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共申請國家賠償780餘萬元。其中包括了180餘萬元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6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今年1月26日,張誌超與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共獲國家賠償金332萬元。
2020年的全國兩會上,“張誌超案”同時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明確表示,糾錯不能止於國家賠償,追責必須落到責任主體。
封麵新聞對話張誌超實錄
封麵新聞:為什麽會選擇追責這些人?
張誌超:因為他們的不負責任或者不作為,導致了我失去了十五年的自由,間接導致我幾位親人過早離世,他們應該收到應得的懲罰。
封麵新聞:有沒有相關責任人員通過公開或者私下的途徑向你表達過歉意?
張誌超:從來沒有。
封麵新聞:你希望這些責任人員得到怎樣的處理?
張誌超:我希望他們能夠得到法律公正的處理,給我們這些人一個公平。
封麵新聞:這次申請追責的同時還申請重新立案偵查,是怎麽考慮的?
張誌超:因為(真凶)摧毀的不止一個家庭,而是摧毀了很多個家庭,不僅是當年的受害者,還有包括我和很多牽涉其中的人。
封麵新聞:重新恢複自由已經一年多了,感覺現在對生活完全適應了嗎?
張誌超:自己出去好像已經習慣了,比如會坐車了之類的。但是失去了15年,缺失了很多社會的經驗,包括沒有一技之長,這些東西不是一年能彌補回來的,覺得真的在這個社會上靠自己生活還是有點困難。
封麵新聞:國家賠償到賬以後,生活有沒有什麽變化?
張誌超:其實也沒什麽變化,因為(錢)也沒有用,想留著買房子之類的。有時候覺得生活還是挺困難的,因為我在蘇州那邊生活,房子也很貴。
封麵新聞:目前在忙些什麽,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張誌超:年前一直在(餐飲)店裏打工,年後我媽媽回了老家,我一直在幫姐姐照顧孩子。下一步還是準備找工作,打工,具體以後從事什麽職業還想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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