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士在副院長家樓頂死亡”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4月26日,九派新聞記者從女護士父親鄧先生得知,起訴郎溪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陳某、郎溪縣人民醫院侵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將於30日上午9時開庭審理。

去年10月14日,鄧先生的女兒在郎溪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陳某家樓頂死亡,其手機通訊記錄和短信均被刪除,留下一份遺書中寫道:“我這次真的扛不下來了,對不起媽媽,從打胎那段時間裏,陳(某)他無數次的欺騙我……我太愛他,也太恨他了。”
次月16日,安徽郎溪縣衛健委發布通告稱,排除刑事案件,涉事副院長已被免去黨政職務,其涉嫌違紀問題縣紀委監委已立案調查。
該案件原定於今年3月3日上午在郎溪縣法院開庭審理,但因家屬沒拿到屍檢報告等關鍵證據材料,所以委托律師提出延期開庭申請。
據鄧先生提供的起訴狀顯示,家屬請求法院判決二被告向原告書麵賠禮道歉,並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計883511.5元。
鄧先生在“九派當事人”欄目發聲:
我是郎溪縣在副院長家樓頂死亡的女護士的父親,今年51歲,妻子和我同年。我們倆都沒有什麽文化,一個靠著在外頭打工賺點錢,另一個靠著家裏的幾畝地種點菜。
我女兒跟我們不一樣,她念過書,讀的是護理專業。我記得清楚,她是2017年3月1日考進郎溪縣人民醫院的,當時還是合同工,2019年3月1日轉正,有了正式編製。
醫院工作的時候,她很勤奮,在不斷學習。醫院的護士每個月都要考核,我女兒每次都是拿獎金的那個,雖然錢不是很多,就一兩百塊錢,不過這麽多人當中能拿到,也不容易。
拿到獎金後,她就會買些餅幹水果之類的小零食放辦公室和同事們一起分享,我女兒人真的很好的。
女兒和那個副院長在一起是2019年下半年的時候。醫院裏,剛進去的護士隔幾個月就要換科室,那個副院長看上了我女兒,把她從外科調到了自己管的五官科。
有一次他們科室幾個領導聚餐,本來我女兒是沒有資格參加的,但是那副院長硬是要帶著我女兒,他是領導,我女兒也不好拒絕。
當天聚餐的地點在外地,到地方後,那個副院長就灌我女兒酒,灌醉之後就跟我女兒發生了關係。事後他跟我女兒講,他和愛人感情不好,以前還離過婚,隻是為了小孩才複婚的,如果你要是報了案,我坐牢了,你名聲也毀了。
知道女兒和副院長關係是在2020年5月份左右,那時候女兒在手機裏跟他吵架,我和妻子多多少少聽到了些,但當時也隻是猜測。後來,那個副院長到我們家道歉我們才真真切切的知道。
為什麽來道歉我們也不是很明白,隻是聽我女兒講,打了那個副院長幾個嘴巴子後,把他趕走了。之後他們兩個人就分開了,微信也拉黑了。
後來兩人又在一起,是因為那個男的喜歡喝酒,每次喝醉之後回家就跟自己老婆吵,吵完就打我女兒電話,他會花言巧語,就又把我女兒騙走了。
他就是這樣反反複複,一和老婆吵架就來找我女兒,花言巧語的騙我女兒。他不僅讓我女兒流產過,還把我女兒弄抑鬱了。
其實我們也跟女兒說過,“那個男的現在有兩個孩子還出軌,跟你在一起之後也保不齊會的”,女兒嘴上答應的是好,但是心裏怎麽想我們也不知道,這麽大個人,她有話也不可能都跟父母講的。
出事那天是2020年10月14日,下午4點多,我打女兒電話,問要不要回來吃飯,但是沒打通。當時就感覺有些不對勁,因為往常都是女兒主動告訴家裏要不要給她留飯的,但也沒多想。
直到下午6點多,還是沒打通女兒電話,我和妻子心裏都慌慌的,就出去找。最開始去的是她經常做美容的美容院,但是沒有找到。接著又趕去女兒的單位,在路上的時候看到她的電動車停在副院長住的小區門衛室那裏。
當時候隻知道那個副院長是住這個小區的,不知道具體住哪棟,就找了認識他的朋友幫忙一起找。
最後,晚上8點多的時候在樓頂找到的。我女兒就吊在那裏,去抱她下來的時候,她身上冰涼的。我和妻子坐那裏嚎啕大哭,還是朋友報的警。
我們懷疑和那個副院長有關聯,因為事發前兩天,也就是10月12日,他還打過我女兒。
因為女兒抑鬱,就要他買藥,他覺得煩,兩人就吵起來,於是他就打了我女兒。當時也報警了,但是處理結果是在出事之後給我的,各罰五百。
那個警察還告訴我,因為我女兒不在了,那五百就不罰了。他把我女兒打得那麽重,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怎麽隻罰五百就算了。
有關部門調查說女兒是自殺,不是刑事案件。本來那個副院長要給我們家3萬塊,說是人道主義援助。司法所負責調解的工作人員都看不下去了,說事情構成因果關係,男的有10%-40%的責任,然後副院長就又拿出32萬。我們沒有接受,因為聽律師說,隻要有新證據就可以把他“送進去”。
現在起訴的新證據就是,副院長是醫生,明知我女兒有抑鬱症,明知抑鬱症不能受氣,他還打她,用語言攻擊她。而且事發後這麽久,他也沒道歉過。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女護士在副院長家死亡案30日開庭,父:他讓我女兒流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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