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在2021年4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根據杭州網報道,杭州一名女孩為了救男友,先後轉給男友4萬餘元,甚至拿走了妹妹的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但是,在近日,這名男友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那麽究竟發生了什麽呢?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女孩小娜(化名)是一名大學生,在2020年的暑假期間,小娜來到蘇州某電子科技公司勤工儉學,在此期間,她認識了男子蔣某,蔣某主動地添加了小娜的微信,他既風趣幽默又十分體貼,還熱情主動地追求小娜,這讓還沒有談過戀愛的小娜瞬間就陷入了愛河,才僅僅三天的時間,雙方就確定了戀愛關係。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因為即將開學,在一個星期之後,小娜和蔣某分開了,雙方一直在微信上聯係,沒想到,小娜的噩夢開始了……

沒過多長時間,蔣某開始向小娜借錢,為了騙取小娜的信任,他虛構自己有車又有房,還穿著名牌AJ鞋,隻是資金暫時周轉不開,肯定“不會”騙取小娜的錢,於是,單純的小娜就相信了蔣某的“邪”!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在戀愛的前三個月,蔣某以朋友要借款、租房需要中介費、父親胃出血急需用錢及自己被車撞了等虛假信息不斷向小娜借錢,因為小娜認為蔣某十分“體貼”,並不會騙她,就陸陸續續給蔣某轉了14000元。

在今年1月初,蔣某謊稱自己因為疫情被隔離,對小娜說自己出不起隔離費和核酸檢測費,但他之前虛構自己有車又有房,還穿著名牌的AJ鞋,怎麽可能出不起這些費用呢?但單純的小娜依舊信了,蔣某說自己壓力太大,有了輕生的念頭,小娜一心軟,就又給蔣某轉賬了6000塊錢。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在此之後,蔣某稱自己被確診了新冠,之後又以要在醫院裏買醫院的專用餐以及病情嚴重需要重新檢查和買進口藥物等虛假理由,又向小娜借了2168元,如果蔣某被確診新冠,蔣某的父母難道不會管他嗎?其實,如果不是在戀愛期,相信小娜也能想到,但畢竟“愛情會讓人衝昏頭腦”,更何況是第一次戀愛的她,讓本就單純的小娜更喪失了理智,就這樣,小娜又被蔣某騙了錢……

蔣某編造謊言說隔離結束了,用自己被追債、買畫畫的顏料、賭博輸了錢等理由,又陸陸續續向小娜借了10000元左右,每當小娜讓他還錢的時候,蔣某就謊稱要把自己的房子賣掉,還給小娜錢,讓小娜相信蔣某會把錢還給她,隻不過需要一定時間,畢竟賣一套房子需要很長時間。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在今年3月初,蔣某來到了杭州,回到了小娜的身邊,在此期間,蔣某又編造朋友因發高燒休克了,急需醫藥費、賣血買營養品、給朋友寄東西需要快遞費等理由,騙取了小娜的2400元,就這樣,感覺小娜太好騙、沒意思的蔣某,竟編出了自己死亡的理由,裝死離開了小娜。

但是,你以為蔣某會放棄騙小娜的錢嗎?不!他還打算騙小娜的最後一筆錢!他開了一個小號,以自己朋友的身份找小娜要運屍車的車費和安葬費等等,他壓榨完了小娜最後一點勤工儉學賺來的錢!甚至,小娜還拿走了妹妹的學費,隻是為了給這個一直管她借錢的“男友”。

但紙怎麽能包得住火呢?其實在蔣某和小娜的戀愛期間,蔣某就已經找到了新“女朋友”,在蔣某“死”後,蔣某在小娜的短視頻平台裏麵留下了最後一條評論,在無意間,這個新“女朋友”刷到了小娜的視頻,並看到了蔣某的評論,她才知道了小娜的存在,她主動聯係上了小娜,在雙方交談之間,蔣某的新“女朋友”於心不忍便告訴了小娜實情,什麽生病、被車撞、確診新冠等等,這些都是假的。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在被識破騙局之後,蔣某還不承認,還以各種理由威脅小娜刪除之前的聊天記錄,企圖毀滅自己的犯罪證據,這時的小娜才幡然醒悟,她鼓起勇氣,在4月2日,她來到了轄區派出所報警,在朝暉路派出所接警之後,迅速組織警力進行調查,經過民警們半個月的不懈努力,終於鎖定了蔣某的行蹤,原來,蔣某害怕民警找到,利用剩餘的錢跑到了寧波,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怎麽能讓他跑掉呢?在2021年4月15日深夜,民警在寧波市象山縣抓到了蔣某。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據民警了解,在蔣某與小娜的“戀愛期間”,蔣某共騙取了小娜4萬餘元,而蔣某也並非有車有房、有AJ名牌鞋,他隻是一個兼職的群眾演員,並沒有什麽固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僅基於小安的無條件信任,便編造了各種理由,利用小娜的單純、同情心和信任,騙取了小娜這麽多錢,他將自己的人生當做了一場戲。

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在拿到小娜的錢後,蔣某用這些錢用於日常開銷,住賓館、吃飯、旅遊和打賞直播等等,經過民警的審訊,蔣某對自己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蔣某因為涉嫌詐騙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綏青日報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經記者查詢發現,部分地方立案的標準並不一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狀況,浙江省對於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為6000元,而6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應屬於“數額較大”,所以,蔣某很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並處或單處罰金的刑事責任。

本以為遇到了“真命天子”,沒想到遇到了“時間管理大師”,不僅對自己騙財,還在和自己“戀愛”期間,又交了一名女友,小娜心裏的傷痕是無法通過時間彌補的,隻能通過時間來慢慢愈合,那麽對此,大家還有什麽看法呢?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女孩為救男友甚至拿走妹妹學費,可男友還是“死”了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