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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孕婦鋤頭殺夫出逃19年 自稱借錢供丈夫進修卻被家暴

2001年9月27日晚,四川西昌的27歲孕婦陳依(化名)將鋤頭砸向了丈夫致其死亡,隨後逃離。一個多月後,陳依在親屬的陪同下自首。在自首後的第9天,因為懷孕陳依被取保候審,但陳依再次逃跑。逃亡19年後的2020年11月9日,陳依自首。

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知情方獲悉,陳依對丈夫痛下殺手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她曾到處借錢供在村小當代課老師的丈夫進修讀書,不料丈夫在考上公辦教師後,卻不想和她繼續生活,還經常打罵她,“想重新找一個”。

今年4月12日,涼山州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陳依用板鋤多次擊打丈夫羅斌(化名)的頭麵部等部位,致羅斌當場死亡,對於陳依提出的被害人實施家暴、夫妻感情不和等理由,不影響案件的量刑,不予采納,認定陳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7歲孕婦鋤頭殺夫出逃19年 自稱借錢供丈夫進修卻被家暴

4月12日,涼山州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無期徒刑。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夫妻鬧矛盾,妻子用鋤頭砸死丈夫

陳依是四川西昌市人,和丈夫羅斌究竟是1995年還是1997年結的婚,她已經記不清楚了。

2001年9月26日早上,陳依將摘來的南瓜和南瓜葉帶到街上去賣,一共賣了12元。當天下午4點左右,陳依在街上遇見丈夫羅斌的堂妹及嫂子,一行三人在準備回家時遇到了羅斌。陳依稱,當時羅斌讓她拿10元錢用於請堂妹二人吃飯,對方說不吃,然後先行離開了。陳依稱,羅斌在二人快到家時便開始罵自己,“說我舍不得拿10元錢買飯吃”。

陳依表示,因10元錢的爭執持續到了第二天下午,直到羅斌叔叔的兒子羅剛到家中來玩,二人還在爭吵,當時羅斌還抓起放在床下的洋芋要打自己。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涼山州中院采信的羅剛證言與陳依的說法存在部分出入,“當天我到羅斌家時他們沒吵架,我走的時候他們吵了幾句。”羅剛表示,當時羅斌還曾問陳依要10元錢用於下午抬完電線買飯吃,陳依沒給。

陳依供述,當天晚上,羅斌在院子裏殺雞做迷信,自己說了幾句驅趕小人的話,羅斌便說自己打雞詛咒他的母親,隨即破口大罵並從正麵用拳頭毆打自己。由於陳依當時背著大女兒,肚裏懷著還有一個多月就出生的孩子,羅斌基本打的是正麵和上半身。陳依稱,當時自己並未理會,“沒有還手”。

天色越來越暗,2001年9月27日晚的這場爭吵越鬧越凶。

陳依在庭審中供述,當時羅斌不知道從哪兒拿了一把鋤頭從正麵向自己打來,“我實在忍無可忍”,便搶過鋤頭用有金屬的一端,迎麵從上往下擊打了羅斌頭部、胸部等上半身部位。陳依稱,當時屋裏沒有燈,看不清楚具體打在什麽部位,“他倒地後我最多打了他兩下”。隨後,陳依逃離現場。

事發第二天早上,鄰居張孃孃見昨夜吵架十分激烈的羅斌家門緊閉,煙囪也沒見冒煙,便囑咐路上遇見的羅斌叔叔“順便看一下”,看看夫妻二人是不是因為打架去了醫院。

匆忙趕到羅斌家中的叔叔在院子裏叫了幾聲,沒有得到任何回應,他便透過門縫朝房內望,發現地上躺著一具屍體,隨即通知了村支書。村支書趕到現場後發現,躺在地上的羅斌“後腦勺被打爛”,馬上報了警。

經法醫鑒定,羅斌生前頭麵部、雙手等部位受鈍器多次打擊致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符合他殺。

27歲孕婦鋤頭殺夫出逃19年 自稱借錢供丈夫進修卻被家暴

案發地位於涼山州的大山深處。圖片來源/地圖軟件截圖

因懷孕取保候審,出逃19年後再自首

2001年9月28日早上8點左右,帶著孩子出逃的陳依給舅舅羅華打了個電話,告知舅舅自己將羅斌打死了,並請他告訴弟弟妹妹自己不回去了。之後,陳依開始了逃亡。

10月29日下午,陳依來到喜德縣的姐姐家。涼山州中院采信的陳依舅舅羅華證言顯示,當時陳依說“要到公安上投案,但是找不到路,要我們送她來”。10月30日,案發一個多月後,陳依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1年11月1日,陳依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西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8日,陳依因懷孕經西昌市公安局決定被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間陳依再次逃跑。

陳依供述,自己輾轉於河南、河北、內蒙等地,因為沒有身份證生活得很艱難,“我自己也想通了”,於是,2020年11月9日,陳依回到西昌的姐夫家中,在姐夫和表弟的陪同下到西昌市公安局自首。

婚後經常打架,稱曾借錢供夫進修

陳依稱,夫妻二人剛結婚的時候感情很好,但在第一個孩子因難產沒保住時,兩人的感情開始產生變化。羅斌母親表示,兒子兒媳剛結婚的時候感情很好,但在兩三年後兩人就經常打架,自己也因為他們吵架而常常在外住,不願意回家。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陳依用鋤頭砸死羅斌之前,二人曾發生過激烈的衝突。羅斌母親說,在羅斌出事四五個月前,他曾在自己教書的地方被陳依用劈柴打了腦袋,在醫院住了一個星期。陳依的舅舅也證實確有其事。

此外,羅斌母親還透露陳依的家族曾來找過自己家兩次:一次是夫妻倆鬧矛盾,陳依家族上門來找麻煩,羅斌家賠了5000元“解決”;一次是陳依懷疑羅斌和自己的兩個親戚有男女關係,“認為羅斌不要她了”,對方把陳依打了,陳依隨後便把自己家人喊來“協商”,打人者殺豬買酒給陳依的親戚賠禮道歉。

知情人士透露,二人吵鬧不斷的原因,很可能是陳依曾到處借錢供在村小當代課老師的羅斌進修讀書,不料羅斌在考上公辦教師後不想和陳依繼續生活,經常打她,“想跟她離婚”。陳依在庭審時表示,當時為了供羅斌讀書找親戚借了很多錢,“但是後來他們想趕我走”,這筆錢直到現在都沒有還。

對於陳依借錢供羅斌讀書進修這一問題,羅斌家屬的說法截然相反。羅斌母親稱,“陳依沒有借錢給羅斌讀書,因為她家本來就很窮。”羅斌的叔叔也表示,“陳依沒有借錢給羅斌讀書”。

家暴理由未被認定,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2021年4月12日,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法院審理後認定,陳依與羅斌二人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執,爭執中,陳依用板鋤多次擊打羅斌的頭麵部等部位,致羅斌當場死亡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院認為,陳依提出因家暴才引發本案的理由,無充分證據證實家暴的事實,故對該理由不予采納;陳依提出自己是法盲和文盲的理由,並不影響定罪和量刑;陳依的辯護人提出陳依是基於正當防衛的心理將鋤頭搶來反擊,主觀上更加傾向於故意傷害,而非故意殺人的辯護意見與審理查明事實不符,故對上述意見不予采納;所提係家庭糾紛引發的激情犯罪,具有投案自首情節,係初犯的意見與審理查明的事實相符,予以采納。

涼山州中院審理後判決,陳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羅斌母親及其子女相關費用共計399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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