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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高層女住戶往樓下狂扔 100 多件東西

” 我走出店門透個氣,就聽到‘砰砰砰’連續好幾聲 ……”5 月 17
日臨近傍晚,嘉興港區某小區接連發出異響,附近居民嚇了一大跳。

循聲望去,凳子、電腦顯示器、高跟鞋、衣服、褲子、被單、毛絨玩具 …… 都被人從 15
樓窗口扔了出來,樓下一片淩亂,所幸沒有砸到人未造成人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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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趕到現場看到一樓地上及二樓露台到處散落著家用物品。

通過調查,民警很快確定了高空拋物的位置,並第一時間找到了肇事者桂某。此時的桂某還處於醉酒狀態,送至醫院醒酒後,她被民警依法傳喚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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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當日 17 時左右,桂某酒後與男友因瑣事發生爭吵。為了發泄情緒,她將家中的物品從窗台拋出。經過民警現場清點,拋下來的物品足足有
123 樣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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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扔的東西沒有砸到人,但樓下就是單元樓業主必經的過道,危害極大。

3 月 1 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高空拋物罪成為獨立罪名,明確 ”
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酒醒後的桂某,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目前,桂某因涉嫌高空拋物罪被嘉興港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值得警醒的是,日前,嘉興市首例高空拋物罪案已在秀洲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宣判,被告人胡某因高空拋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

高空拋物不管有沒有砸到人

隻要查明行為具有較大危害性

同樣要擔刑事責任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嚴懲!高層女住戶往樓下狂扔 100 多件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