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雲林老字號口罩製造廠經營不善 「合法掩護非法」製罩3月半

雲林縣斗六市一家合法生產口罩的劉姓業者,因公司經營不善,去年11月間涉嫌收取2名張姓男子150萬元,雙方協議租借該公司廠房2間無塵室,作為其違法製罩的生產地點,除向廠商租機台,陸續還聘僱員工,長達3個半月製造不合格口罩,再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賣出,蒙騙合作廠商及通路商,經檢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多時,全案今天偵查終結,並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嫌將涉案的劉、張等4人起訴。

國內疫情嚴峻,口罩是人人外出必備防護,去年一度出現搶購潮,而違法製罩情形也如雨後春筍般冒出,檢警加強取締;怎料斗六市一家有30多年歷史的合法業者疑因公司經營陷困,去年底開始鋌而走險,企圖以合法掩護非法製罩。

據了解,該公司專做防護衣、隔離衣等製造及外銷,2009年成立無塵室,引進全自動口罩機具生產設備,並通過國際認證及取得衛福部頒發的許可證。

不過就在今年3月間,雲林檢警及縣府衛生局人員至該公司廠房進行聯合稽查時,認為廠房租賃人41歲張姓男子及另名38歲張姓男子疑有違法製造醫療口罩情形,經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詢,4月展開搜索,查扣其違法製造101萬7613片口罩及7部機台。

專案小組調查,69歲劉姓男子、47歲劉姓女子公司雖具有醫療器材口罩生產核可證,惟因經營不善,且明知張男等人無證,4人仍協議執行此事;檢方表示,張男去年12月向不知情廠商租借1對2及1對1醫療口罩機台,並陸續聘用27名不知情員工,同月1日起到今年3月12日期間在無塵室內製造及分裝醫療口罩,並以劉男公司名義販賣給不知情通路商。

檢方認為劉、張等4人知情所為,違反藥事法第84條第1項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同條第2項販賣未經核准製造之醫療器材等罪嫌;4人分別為代表人及從業人員執行業務,違反同法第84條第1項、第2項,及第87條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全案今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雲林斗六一家有30多年歷史的合法製造商疑因公司經營陷困,去年底開始鋌而走險,企圖以合法掩護非法製罩。記者陳苡葳/翻攝
雲林斗六一家有30多年歷史的合法製造商疑因公司經營陷困,去年底開始鋌而走險,企圖以合法掩護非法製罩。記者陳苡葳/翻攝
雲林縣檢警組成專案小組,今年4月搜索劉姓業者公司,於廠房內查扣張男違法製造逾百萬片的口罩及7部口罩機台等證物。記者陳苡葳/翻攝
雲林縣檢警組成專案小組,今年4月搜索劉姓業者公司,於廠房內查扣張男違法製造逾百萬片的口罩及7部口罩機台等證物。記者陳苡葳/翻攝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雲林老字號口罩製造廠經營不善 「合法掩護非法」製罩3月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