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休斯頓醫院解雇2百拒打疫苗員工案 德州法院判決….

德州法院裁定,休斯頓衛理公會醫院(Houston Methodist
Hospital)有權強製前線醫護接種新冠疫苗,事件中不服興訟的百多名員工,不接受安排的話可以離職,因此並沒有麵對不公待遇。

綜合CNN和kxan.com報道,德州地方法院法官休斯(Lynn
Hughes)12日在判詞中采納醫院一方的說法,強調接種疫苗不是違法行為,隻是保障員工、患者及其家人安全,員工即使拒絕也不會麵對刑事處罰,轉往其他地方工作就能避免。對於其中1名原告人布裏奇斯(Jennifer
Bridges)形容,院方威脅解雇雇員,行為如同“納粹大屠殺期間的強製醫學實驗”,法官嚴斥這樣的說法“應受譴責”,布裏奇斯與醫院另外116名雇員在整個過程中都沒有受到脅迫,反而危害了自己、其他醫護或支援人員,以及病人及其家人的健康。

有見及此,法庭駁回原告方的臨時禁製令要求,理由是醫院有權讓拒絕接種疫苗的員工停職,而醫院需要妥善照顧病人,這方麵的責任也淩駕案中百餘名醫護的選擇權。

聆訊期間休斯頓衛理公會醫院也表示,布裏奇斯的說法缺乏理據,而且根據德州法律,隻有資方的要求涉及刑事犯罪,員工拒絕的話才可避免解雇。

醫院又稱,整家醫院已有近2.5萬名員工接種,布裏奇斯等百餘人所占比例不足0.5%,全美也已注射了3億餘劑疫苗,各地的感染病例和住院人數都在下降,由此可見疫苗有效。

屬於私營性質的休斯頓衛理公會醫院,上星期將布裏奇斯等人停薪停職,其後百餘名醫護提出訴訟,指責新冠疫苗仍在“實驗階段而且危險”,醫院也無權以接種與否作為雇用條件,開除拒絕配合的員工。對於這次裁決,原告方律師表示或會上訴。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休斯頓醫院解雇2百拒打疫苗員工案 德州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