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丹江口市漢江科技學校一名17歲中專生,日前在深圳工廠實習期間跳樓自殺。(記者獲悉,此事已引起官方高度重視,教育部職教司近日已派人進駐該校,參與調查。
受該生自殺事件的影響,7月2日,該校在深圳實習的學生中止實習,全部返回丹江口。此前的6月10日,該校計算機專業2019級的90多名學生,根據學校安排到深圳工廠實習。他們被當作普通工人,分配在不同車間的流水線,每天工作11個小時,分成白班、夜班,有的還是體力勞動。高強度的勞動、晝夜顛倒的作息,讓一些學生產生不適、反叛,甚至受傷。
記者獲得的一份法院判決顯示,這並非該校第一次發生學生實習期間死亡事件。2019年3月,該校通過人力資源公司,將汽修班的一批學生送往廣東東莞的一家電子廠實習,“從事體力勞動,並且每天勞動時間長達12-13小時”,一名學生意外墜樓死亡。
7月4日,漢江科技學校一名副校長接受了記者采訪,稱此次實習前,他已經將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的通知”下達給具體負責學生就業與實習的主任程某江,要求“逐一去落實”。
但記者注意到,依據該文件,漢江科技學校在此次安排學生赴深圳實習過程中,有多項違規行為。

6月8日,餘澤偉給餘駿提前過了17歲生日,並拍下照片。受訪者供圖
該副校長表示,此次學生自殺身亡後,他感到很痛心,“壓力非常大”,“肯定要尋找原因、吸取教訓,甚至追責問責”。他說,如果調查結論出來後認定責任,“社會需要的話,我願意以死謝罪”。
因自殺而中止的實習
6月25日上午10:28,17歲的漢江科技學校中專生餘駿,從深圳市華高王氏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樓6層陽台跳下。送醫後,當天中午被醫院宣布死亡。
6月30日,在深圳市寶安區公安、勞動部門的協調下,涉事公司向死者家屬支付了一筆賠償金。次日,餘駿的遺體被火化,並被帶回老家。
此前的6月10日,包括餘駿在內的2019級計算機專業的90多名學生,按照學校的要求,被安排到深圳的工廠實習。據學生們反饋,他們和成年工人一樣,每天12個小時的勞動時間(含中間1小時吃飯時間),車間體力勞動,讓一些學生難以忍受。尤其是上夜班的學生,經常被車間拉長記錄“上班時打瞌睡”。
違反紀律被記錄的學生,由拉長匯報給老師,再由老師在班級群中通報批評。6月19日,老師通報,兩名學生因身體原因被遣返回十堰,另一名學生因兩次曠工、屢教不改、態度惡劣,被開除學籍,送回十堰,“不再為我校學生”。這些通報是紀律管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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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早上,在權某運、程某國的要求下,餘駿寫下檢查,澄清自己的請假經過。受訪者供圖
餘駿此前已被記錄三次“曠工”,但據他在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和對同學說的情況,許多都是請假之後,被拉長胡某軍否認,並通知了老師。
晝夜顛倒的夜班,讓還在上學的學生們難以承受。加上餘駿本來就有胃病,白天睡覺不能吃飯,導致他身體狀況出現問題。但拉長沒有同意他調白班的請求。
6月23日晚上,餘駿在車間搬箱子時撞破了頭部,雙眼近視400到500多度的眼鏡架也撞斷了。拉長胡某軍用膠帶簡單處理後,讓他繼續上班。24日上夜班前,餘駿去車間向拉長請假,並寫下請假條。然而第二天早上,他卻被指責“第四次曠工”,“如果再曠工一次,堅決開除學籍”。
雖然餘駿寫下了一張澄清事實的字條,遠在十堰的班主任程某江還是打電話指責他“4次曠工”,並通知家長。在父子的通話中,父親餘澤偉鼓勵餘駿堅持實習完,“不實習,明年就拿不到畢業證,你就不能當兵”。隨後,班主任又在群裏兩次發布對餘駿“4次曠工”的通報:“嚴重警告”“如有下次堅決開除”。餘駿於10:28從宿舍6樓跳下。當天中午12點,醫院宣布餘駿死亡。
受餘駿跳樓自殺事件的影響,加上家屬不斷提出抗議,此次實習最終被叫停。7月2日一早,90多名學生中止實習,全部返回丹江口。但由於廣東、深圳的疫情形勢仍然嚴峻,這批學生返回後,將在學校集中隔離28天。
楊金銀是江漢科技學校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校長。7月4日,楊金銀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當時許多家長以“廣東深圳疫情很嚴重”為由提出反對,學校仍然堅持實習,是因為“當時疫情在廣州,深圳還沒有出現疫情,否則6月10日我們不會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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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江科技學校,位於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楊金銀說,此事發生後,學校高度重視,立即派3位老師去深圳,“我們也需要查清事實,查清墜樓原因,接待、安撫家屬,幫助家屬最大程度地維權。”
據最新消息,餘駿實習期間跳樓自殺事件曝光後,教育部的高度重視。7月2日,教育部向漢江科技學校發函。7月3日,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派員進駐該校,“現場辦公,調查處理”。此外,丹江口市市委書記也就此事主持召開了會議。
未被落實的規定
“出了事以後,學校高度重視,因為那是一條人命,可不是開玩笑的。”楊金銀表示,事故發生後,他非常痛心。
回顧此次赴深圳實習的決策安排,楊金銀說,由於程某江是學校的招生辦主任、學生就業與實習工作辦公室主任,啟動實習之前,他專門召開了會議,把工作安排給程某江。
“我讓他嚴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的通知》,逐項落實、缺一不可。”楊金銀說,因為教育部規定,職業學校學生在後兩個學期內必須實習,他曾將該文件通過微信專門發給程某江,“但他在落實的過程中,是否存在落實不到位,或者先斬後奏、先實施後補手續等問題,這有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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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廠區宿舍,紅圈處為餘駿等10人所住寢室。他從後麵陽台跳下。
然而,根據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製定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漢江科技學校此次的實習計劃,有多項違規之處。
例如,第十二條規定,“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協議文本由當事方各執一份。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但此次,學生並沒有與實習工廠簽訂協議。
第十四條規定,未滿18周歲的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應取得學生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此次學校也並未遵守。
第十五條規定,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此次實習,校方卻把學生交給了深圳的興業、辰安兩家勞務派遣公司。
第十六條規定,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此次實習,卻有大量學生被安排上夜班,導致學生過度疲勞,每天“上班打瞌睡”,出現曠工等反叛行為。
第十九條規定,不得扣押學生的居民身份證。但此次到達深圳後,學生們的身份證立即被老師收走。
此外,《規定》中涉及的安全防護知識培訓、強製保險製度等,校方、廠方等均未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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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Excel表中記錄了學生“曠工”“遲到”“不想做事”“上班打瞌睡”“不想上夜班”“下半夜曠工”等情況。受訪者供圖
而在教育部針對該《規定》出台的《釋義》中,對每一條給出了更詳細的規定。其中根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進一步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連續負重每小時在六次以上並每次超過二十公斤,間斷負重每次超過二十五公斤的作業”。但餘駿正是在夜班中持續搬運沉重的箱子,手指、頭部均曾受傷。
程某江不僅具體負責了此次實習中與工廠、勞務派遣公司的聯係工作,出發前給家長做了思想工作,而且是二班班主任。然而帶隊到深圳後,他在6月18日返回十堰。6月25日上午,在餘駿寫下文字說明,澄清“請過假”的事實後,他仍然通過電話、微信群通報的方式批評餘駿“4次曠工”,並稱“如有下次堅決開除”。第二次發出通報後的15分鍾,餘駿跳樓。
不符合規定的《勞動合同》
按照教育部《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
然而,此次實習出發前,校方並沒有安排學生簽訂任何協議書。6月11日到達深圳後,學生們卻被要求與深圳市辰安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興業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兩家中介公司單獨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主體中沒有校方、廠方。
例如,餘駿(乙方)與深圳市興業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第一條就規定,甲乙雙方采取“有固定期限”方式,“從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止”。即雙方一次簽訂了三年的用工合同。
第二條“試用期”才規定,“從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這正是學校規定的“暑期實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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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駿(乙方)與深圳興業勞務派遣公司(甲方)簽的三年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三個月。
該合同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部分皆為空白,勞動報酬也不是老師此前說的“一個月4000多塊錢”,而是規定為2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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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駿(乙方)與深圳興業勞務派遣公司(甲方)簽的三年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三個月。
合同結尾,再次寫道,“派遣期限從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
很顯然,這是一份針對社會一般工人的勞務派遣合同,而非針對學生的實習合同。
而在餘駿的工作牌上,派遣單位是興業公司,用工單位為“華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即香港王氏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公司。
餘駿的家屬張旭說,這裏麵有著幾層荒唐的邏輯,“1.學生和勞務派遣公司的關係中,勞務派遣公司是甲方、用工單位;2.工廠廠牌上,工廠是用人單位;3.學生是學校安排強製實習,不然不能畢業,開除學籍。所以,學生喪失了任何主動權,而且處在混亂的勞動關係中。”
有學生表示,學校這樣的做法,實則是為了變相完成未來的就業計劃指標。“合同裏有三個月試用期,就是實習滿三個月後,如果選擇繼續上學的,就回去上學;如果覺得想賺錢的,按合同就是正式工,工資會多一些。會有一部分學生不想上學,為了賺零花錢選擇留在工廠,那麽學校就默認你有了工作,高三全年實習,等於完成了就業。”
已非首次出現學生實習期間死亡事件
餘駿自殺後事件發生後,記者獲悉,這並不是漢江科技學校第一次發生學生死亡事件。
根據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文書,2019年3月5日,漢江科技學校2016級汽修班的一批學生被學校安排至廣東東莞市實習,其中,學生何某被交給深圳市傑源人力資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3月6日,傑源公司把何某安排至一家汽車電器廠上班。
4月19日,漢江科技學校在未得到家長同意和知情的情況下,又把何某安排到東莞市大嶺山領豐電子有限公司上班。“沒有任何專業人員指導學習技術,而是由東莞領豐電子有限公司直接安排到車間從事體力勞動,並且每天勞動時間長達12-13小時。”4月25日晚上7點,何某在上班途中,從宿舍樓窗戶墜落,次日死亡。
鎮東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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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駿的工作牌,派遣單位是興業公司,用工單位為“華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即香港王氏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公司。
何某的家屬在起訴漢中科技學校支付賠償金68.9萬。法院最終認定,何某已滿16周歲,對死亡負主要責任,校方負次要責任。最終,校方被判處賠償23.67萬元。
由於擔任漢江科技學校招生辦主任,程某江也是此次庭審中的訴訟代理人。
針對餘駿自殺事件,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校長楊金銀表示,逝者已去,接下來“肯定要尋找原因、吸取教訓,甚至追責問責”。
“這個事情發生以後,我心情非常沉重,壓力非常大。”楊金銀說,“我們正在等待調查結果。如果我有違法、違規違紀的地方,我從內心願意接受法律法規的嚴懲。如果能讓這個學生複活,等調查清楚了、公布了,我認為我可以以死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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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17歲中專少年之死
跳樓前最後半小時,餘駿獨自待在宿舍的陽台上。沒人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麽。
樓下監控捕捉到他落地的畫麵,時間為2021年6月25日上午10:28。
農民工餘澤偉無法理解,剛剛過完17歲生日的兒子服從學校安排,從湖北十堰到深圳的工廠實習僅兩個星期,為什麽會選擇自殺?
6月10日,十堰市漢江科技學校(又名“丹江口職業技術學校”)計算機專業2019級的90多名學生乘坐大巴,到深圳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實習。這是一次學生們覺得有些“突然的”“奇怪的”實習:學校取消了期末考試,以“教學大綱”為名,要求所有學生必須參加,並稱三個月實習期每人可得工資1.2萬元。
到深圳後,學生們被當作普通工人,分配在不同車間的流水線,每天工作11個小時,分成白班、夜班,有的還是體力勞動。高強度的勞動、晝夜顛倒的作息,讓一些學生產生不適、反叛,甚至受傷。“正常工人一小時工資26塊,我們隻得到14元。”有學生如是說。
勞務派遣公司、學校、工廠車間三方嚴格強調紀律,曾於6月17日遣返兩名學生,開除一名學生學籍,並全班通報。23日上夜班時,高度近視的餘駿撞破了頭,眼鏡架也斷了,頭部流血,卻被要求堅持上完班。24日,他請假外出配眼鏡,獲得許可。
6月25日早上,老師卻宣布他第四次“曠工”,讓他寫說明,並電話通知家長。在餘駿已經極力解釋自己“請過假”後,班主任仍然在班級群兩次通報餘駿“曠工4次”,“提出嚴重警告,如有下次堅決開除”。
通報後15分鍾,餘駿從宿舍樓6層陽台跳下,當天中午被深圳的醫院宣布死亡。
詭異的是,這不是漢江科技學校第一次發生此類事故。2019年3月,該校通過中介公司,安排一批學生到東莞某電子廠實習,亦有一名學生墜樓死亡。
畢業後想去當兵的17歲中專生
餘駿生於2004年,6月18日是他的17歲生日。
為了這次學校安排的實習,餘澤偉給兒子提前慶祝了生日。
6月6日,學校放假,為深圳之行做準備。7日,餘駿做了核酸檢測。8日,餘澤偉在十堰一家酒店訂了酒席,邀請朋友和餘駿的幾位同學共同慶祝。當天,餘駿拿到核酸檢測報告,9日回校。
6月10日早上6點多,餘駿和同學一起乘坐學校包的大巴,前往深圳。
兒子第一次出遠門,餘澤偉始終掛念在心,父子倆一路保持聯係。11日淩晨2點,得知兒子已到達,餘澤偉才睡覺。

6月8日,餘澤偉給餘駿提前過了17歲生日,並拍下照片。受訪者供圖
餘澤偉是湖北省十堰市鄖西縣人,育有一兒一女,幾年前他離了婚,女兒跟著前妻,他帶著兒子餘駿在十堰上學,有時他還去外地打工。2019年餘駿初中畢業,去了丹江口市上漢江科技學校。丹江口是縣級市,距離十堰市區90多公裏。
漢江科技學校是一所中等職業學校。餘澤偉稱它為“十堰市丹江口第四中學(丹江口職業技術學校)”。該校沒有官網,從各種名稱上,可以看出它的“混亂”。
公開資料顯示,漢江科技學校建於1987年,前身為丹江口移民工程中等專業學校,“是一所為水庫移民服務、為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服務的省級重點中等專業學校”,學校有15個專業。
但在丹江口人眼中,丹江四中、丹江口職業技術學校、漢江科技學校,指的都是同一所學校。有學生稱,“校門口掛了好多牌子,還有個‘十堰市醫學科技學校’的牌子。”

漢江科技學校、丹江口第四中學、丹江口職業技術學校,位於同一校園。
中專學校前途有限,餘駿的理想是當兵。所以父子倆計劃,等餘駿明年拿到畢業證,過了18歲,做個近視手術,就報名參軍。
在深圳工廠實習期間,餘駿曾告訴父親,工作是在車間搬箱子,夜裏上班,很累,“雙手十指都磨出了泡”。餘澤偉總是鼓勵他堅持。
6月25日早上9點多,班主任程某江打來電話,批評餘駿在工廠不認真工作,“4次曠工,再有一次就開除學籍了”,希望餘澤偉跟孩子說說。

6月25日上午,程某江從十堰打電話給餘駿,隨後兩次在班級群發出“嚴重警告”“下次堅決開除”的通報。15分鍾後,餘駿跳樓。受訪者供圖

6月25日上午,接到班主任從十堰打來的電話前後,餘駿心態發生了明顯變化。受訪者供圖
這是父子倆的最後一次通話。餘澤偉問兒子怎麽了,餘駿回答:“我頭疼、暈。上班太累了,天天夜班十幾個小時,白天睡覺吃不了午飯,進廠胃疼。拉長還有意針對我。我請假了,他跟學校投訴我曠工。我請求調白班,他說沒權限。我實在吃不消,不想幹了。”他還告訴父親,自己上夜班撞破了頭,眼鏡也壞了。
餘澤偉說:“不行。你把眼鏡先弄好,再堅持堅持。你不幹完這三個月實習,就沒有畢業證。沒有高中畢業證,或者被開除,你就當不了兵。”他還問兒子,“拉長有沒有打你或者是怎麽的?”餘駿稱“說話不方便”,就掛了電話。
餘澤偉不放心。因為程某江並不在深圳,餘澤偉找到了駐廠老師、一班班主任權某運的電話。
第一個電話沒打通,第二次權某運接了電話,通話時長1分多鍾。餘澤偉詢問兒子的情況,“餘駿眼鏡碰壞了是吧?”權某運“支支吾吾,沒說什麽”,然後掛掉了電話。餘澤偉事後才知道,那個時候兒子已經出事了。
11:01,餘駿的發小兼同班同學林森打來電話,餘澤偉這才知道,兒子跳了樓。他決定立即去深圳,11:40,醫生在電話裏告訴他,孩子“送來時已經沒什麽生命跡象”,買票期間,醫生在電話裏告訴他,孩子正在搶救。12:01,餘澤偉接到深圳警方的電話,通知他餘駿已被宣布死亡。
當天晚上10:40,餘澤偉和前妻、幾個家屬乘坐高鐵到達深圳。但直到27日下午,他們拿到警方出具的證明,才在殯儀館見到兒子的遺體。

6月27日,深圳市萬豐派出所向殯儀館出具《情況說明》後,家屬才見到餘駿遺體。受訪者供圖
6月28日的一場小型協調會上,警方稱“基本排除他殺”。餘澤偉有異議,“我隻知道孩子之前好好的,我把孩子交給學校,學校帶到這邊工廠來上班。中間環節我什麽都不知道。從離開家後,短短半個月,孩子就沒有了。”
餘澤偉痛悔自責,“兒子在最需要我的時候,我沒有和他站在一起。早知道這樣,大不了不要畢業證,隻要我兒子安全健康就好。”
“不去實習,就拿不到畢業證”
漢江科技學校2019級計算機專業有兩個班,餘駿在二班,班主任是程某江。學生們回憶,早在5月份,程某江就通知了“暑假到廣東上班”的消息。但實習的工廠始終未定。
“一開始說的是廣州的一個工廠。”林森說。6月1日上午,程某江在二班家長群發來暑期實習的《計算機家長書》《學生實習安全責任書》兩個文檔,並@所有人,“必須認真學習!”
沒人回應,群裏一陣“冷場”。12:22,程某江補充說,“學生實習工資正常情況下都在4000以上,企業直接發給學生。”直到下午,群裏才有回應。家長們紛紛提出質疑,雙方展開了幾輪激烈的交鋒。
當天下午到晚上,家長反複提醒“廣州深圳疫情嚴重”,追問實習工廠的詳情,還有家長巨細無遺地關心“宿舍熱水、飲食、加班、安全、工作時長、勞動強度”等問題。程某江信誓旦旦地回答,有老師全程帶隊,“廠裏的疫情防控比我們想的還嚴”,“學校擔的責任比你們大。學校的考慮絕對比你們想的多”。

6月1日至6日,家長不斷提出質疑和反對,班主任稱“廠裏的疫情防控比我們想的還嚴”,“學校擔的責任比你們大。學校的考慮絕對比你們想的多”。
家長的反對聲音不斷。晚上近11點,一位家長宣布,自己的孩子不去。程某江回答:“不行,學校教學大綱規定,社區實踐必須參加!”餘澤偉記得,班主任多次強調,“不去實習,就拿不到畢業證。”
學生鄭鐵說,今年學校取消了期末考試,“提前放假,要湊滿三個月實習期”。
直到6月6日,雙方的爭論還在繼續,但大部分家長已經屈服,一位家長甚至道歉,“是我的問題,在這裏向各位家長說聲對不起”。
學生們6月10日早上6點出發,11日淩晨近2點到達深圳,開始了計劃三個月的實習。然而,到達深圳後的實際情況,卻與老師此前承諾的有許多不同。主導此次實習的二班班主任程某江於18日返回了十堰,留下一班班主任權某運駐廠跟崗。
實習工廠是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的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餘駿自殺後,6月27日的各方交涉中,工廠所在街道辦有工作人員稱,涉事公司是一家“港資企業”,凡事都要匯報、請示領導。
工商資料顯示,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工業工具、遠程通訊、消費電子、電腦設備等。其母公司和實際控製人為香港兆偉實業有限公司。據公開資料,包含華高王氏在內的香港王氏國際集團創建於1977年,為原始設備製造商提供服務,並於1983年在港交所上市,1986年起在深圳開辦王氏華高科技廠。

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廠區大門。網絡圖片
華高王氏公司一直有與中等職業學校合作實習的慣例。例如,2019年4月與貴州省電子信息技師學院開展校企合作;2019年7月與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北海校區簽約建立“產教融合實訓基地”。
2019年10月,一名員工在網上爆料,他一個月前入職華高王氏公司,上夜班期間,“被工廠拉長、助拉、幾名老員工辱罵,後半夜我忍無可忍就罵回去,可是其中一個老員工出來毆打我,雖然不嚴重,但感覺自尊心被打擊。”隨後,他被迫辭職。
學生們說,此次實習,他們並沒有與學校、工廠簽訂任何協議。

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廠區大門。網絡圖片
根據班級群聊記錄,班主任程某江於6月1日發出《計算機家長書》《學生實習安全責任書》,強製家長簽字。《安全責任書》列出的9條要求中,除了第1條規定各班班主任“跟崗實習安全教育工作”外,其他8條都是要求學生遵守紀律、服從管理的內容。
後來學生們才知道,學校和企業之間,還有兩家中介公司:深圳市辰安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興業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實習期間,他們也稱辰安公司的代表程某國為“老師”。
90多個學生被分在不同車間的幾十條流水線上,分成白班、夜班。白班原則上6:45—18:45,夜班則是18:45—次日6:45。除中間1小時吃飯時間,他們每天工作11個小時。
學生們和流水線上的成年工人做一樣的工作,遵守一樣的管理製度。“來之前,老師告訴我們,一小時工資14塊,一天154塊,一周放假一天,月薪4000多。三個月至少能賺一萬二。”有學生說,這讓他們中不少人心動。但來工廠後,成年工人告訴他,1小時的正常工資是26元。“剩下12塊都被你們學校‘黑’了。”

和成年工人一樣,學生們分為白班、夜班,每天工作11個小時。受訪者供圖
工作多種多樣,還包括體力勞動,“跟計算機專業不相關”。鄭鐵起初在車間搬箱子,後來“看板”,“給一個電子板,往上麵穿各種小零件”。後來他又換了別的工種。手指磨起泡後,拉長說他,“那是因為你手太嫩了。”
每個車間包含七八條流水線,一個流水線是一個拉。車間有主管,直接管理學生的是拉長。學生上班期間的情況,拉長事後都會告訴駐廠老師,形成了“車間拉長—勞務派遣公司—駐廠老師”三級共管的模式。

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實際控製人為香港兆偉實業有限公司。來源:天眼查
林森和餘駿從小學就在一起上學,後來又一起到丹江口讀中專。兩人關係親密,性格也相似。到深圳後,他們都上夜班,餘駿在一樓倉庫搬箱子,林森在三樓流水線給電子板放夾具。兩人的上下班時間相差15分鍾。每次上下班,他們都會等對方。
林森回憶對工作的不適,“每天晚上到10點、11點就受不了了。因為人的生物鍾就擺在那兒,就開始犯困。但廠裏不能打瞌睡,必須要打起精神。而且特別無聊,特別磨人,必須一直幹。到後邊淩晨四五點,整個人都是癱軟的。受不了。”
事後,家屬們認為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存在“非法用工”“強迫勞動”等行為。餘澤偉聽學生說,“在學校學的是敲鍵盤,被騙過來實習卻是‘搬磚’。”他從自己在工地的工作聯想兒子幹活的情形,“一個箱子20多斤,相當於5塊磚,一天要搬十幾個小時,不允許請假、不允許曠工,哪怕每天夜班,也不能打瞌睡,拉長會監工,統計報告給學校。”
“中介、學校、工廠三方,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招來了這麽多學生,工作總要人去做,為了保證出勤率,肯定不想讓你老是請假,所以對他進行一個高強度的管理。”家屬張旭說,“學生做得不好,廠方就給學校、中介施壓。”
林森工作時是坐著,餘駿的工作隻能一直站著。林森說,每次早晨下班後,他們去飯堂買飯,打包回宿舍。林森感到“上夜班回來,有一種莫名的亢奮,睡不著”,但餘駿每次上樓梯,“都是兩級一步,飛快上去。我問他幹啥?他說他上去睡覺。”

深圳實習期間,餘駿上夜班,在車間搬箱子。受訪者供圖
不少學生產生反叛心理。“差不多每天上班都想請假。每個人都是這樣的。每天上班都發牢騷,不想上。”林森說,“來之前,老師說得很好聽,也沒說要上夜班。”
有學生拍到的一份Excel統計表格顯示,38名學生“招聘來源”均為“興業學生”,每人有工號、拉號,後麵記錄了他們每天的上班狀況,如“曠工”“遲到”“不想做事”。其中5名學生連續多天都是“上班打瞌睡”,還有學生被記錄“不想上夜班”“下午曠工”“下半夜曠工”。林森說,“每天打瞌睡的基本都是上夜班的”。
學生消極、不認真的態度受到了嚴厲管教。每次有學生曠工、中途離崗,老師就會在班級群裏通報批評,警告“開除學籍”。
6月19日下午,駐廠老師在班級群通報,“目前已有三位同學回家。趙某某、張某某因身體特殊原因(由十堰太和醫院出具病曆報告),袁某某因到企業之後無故曠工2次,視企業紀律為兒戲,態度極其惡劣,通過教育仍不思悔改,於6月17日下午已被當場取消此次實踐學習,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刪除學籍,不再為我校學生(並由本人自願簽字畫押為證)。”

6月19日,老師在班級群通報已有三位同學回家。其中袁某某因曠工2次已被當場“刪除學籍”。家屬認為,該通報對其他同學形成了警示、震懾作用。受訪者供圖
有爭議的4次“曠工”
餘駿多次向好朋友抱怨過他的拉長胡某軍,認為刻意針對他,一直不批他的假。有一次,餘駿跟朋友們抱怨,他7:13打卡,並未遲到,拉長卻扣他半小時工資。
餘駿後來被批評的“曠工4次”,林森都很了解。他說,剛來的時候,大約在6月13日,餘駿的確曠過一次工。過了幾天,餘駿請同學代為請假,拉長批準後,仍在打卡機上記了他曠工。“就是因為這次餘駿被說成曠工,老師才規定以後請假需要寫請假條。”
如果這兩次還算曠工的話,林森認為,餘駿後兩次的“曠工”都是純粹的“冤枉”。他說,第三次時,餘駿上完了前半夜,淩晨吃完飯胃疼,“他在宿舍下麵想吐,吐不出來”。餘駿請同學幫忙向拉長請假,“當時拉長確實同意了,第二天就說他曠工。”
餘駿先前就有胃病。林森說,餘駿經常不吃飯,代之以全麥麵包,“因為胃病,他一直不能喝酒。身體沒有別的毛病。”他們住的宿舍並不是8人間,而是5張鐵架床,10人一間。下班後因為太困,餘駿常常不吃早飯,一直睡到下午五六點,起來直接吃晚飯,再上夜班。晝夜顛倒、作息混亂,加重了餘駿的身體負擔。
餘駿曾幾次向拉長胡某軍提出調為白班,未獲允許。鄭鐵說,“老師規定一個月倒一次班,下一次換白班要等到7月5日。”每當餘駿胃疼發作,報告拉長時,胡某軍都問他要病曆。他似乎覺得,餘駿是故意偷懶、找借口。林森說,“都檢查一兩年了,現在哪有病曆?”
6月23日晚發生了一場小事故。那天上班時,餘駿的頭撞在了箱子上,流了血,眼鏡架也斷了。他的雙眼分別近視400多度、500多度。餘駿向拉長提出請假,但拉長找出膠帶,把眼鏡架纏好,又用膠帶把眼鏡纏在餘駿頭上,讓他堅持上完了後半夜。
餘駿死後,餘澤偉找到拉長胡某軍,“拉長也承認了,確實是用膠布把他眼鏡纏在頭上,讓他正常下的班。”

6月23日晚夜班撞破頭受傷,眼鏡架損壞,拉長要求餘駿繼續上班。餘駿發圖片給女朋友。
但問及請假、“曠工”的事情,胡某軍都說不知道,讓他去問勞務派遣公司、駐廠老師,“踢皮球一樣,都是推卸責任”。林森認為,胡某軍的問題在於,餘駿各種形式都請了假,他“批準了,卻不承認”,“第二天他就跟我們學校老師說他昨天晚上曠工了。說過兩三次。”
6月24日傍晚睡醒後,餘駿去向拉長請了假,稱第二天早上去配眼鏡。因此,當天晚上,他沒去上班,在宿舍睡覺。
誰知,第二天早上8點,駐廠老師權某運、辰安人力資源公司程某國兩人來到寢室,把餘駿叫醒,質問他昨晚為什麽曠工。餘駿解釋,自己跟拉長請了假,還寫了請假條。當時,寢室裏還有其他3個剛下夜班的同學。因為沒有筆,兩位老師讓餘駿去二樓辦公室寫個說明。
事發後餘澤偉找到了這份《情況說明》:“餘駿,(工號)1091606,我於昨晚2021.6.24晚19:10分到車間想找胡某軍拉長請假。19:15見到拉長,告訴他我請假的原因是,有舊病複發,而且我眼鏡由於工作時不小心被撞斷了。現在近視5、600度,沒有眼鏡確實看不到。拉長當時口頭答應。我寫完假條,胡某軍拉長就讓我直接走,把假條放到桌子上了。”

6月25日早上,在權某運、程某國的要求下,餘駿寫下檢查,澄清自己的請假經過。受訪者供圖
餘駿以為這就解釋清楚了。沒想到回到寢室後不久,班主任程某江從十堰打來電話,指責他“曠工4次”,“如果下次再曠工,就直接開除學籍。”隨後程某江通知家長,父親餘澤偉又打來電話。
從一些跡象來看,6月25日早上,程某江打來電話之前,餘駿並沒有受到特別大的影響。寫完《情況說明》,8:36,他還在QQ裏對朋友說,“我昨晚不是去請假了嘛,然後拉長讓我寫請假條,我寫完了,他讓我放在那裏,說讓我先走就好了。然後他就給老師發消息,說我曠工。”語氣裏隻有輕微抱怨,甚至帶著自我調侃。
但9:45,疑似接到班主任程某江的電話後,餘駿心理突然發生變化。他對朋友說,“拉長故意搞我的。我寫了請假條,他說我曠工。我給他了,他說讓我先放那兒,我先走。”此時,餘駿陷入了一個“無人相信”的牢籠,到處解釋,自我辯白。
家屬張旭推測,“那麽現在就是全部算他‘曠工’,等於沒有一次算他請假。他就有點崩潰了。”
餘駿獨自去了宿舍陽台上。上午9:52,班主任在班級群裏發布通報:“餘駿到今天為止曠工4次。今天按照企業和學校實習管理規定提出嚴重警告。如有下次堅決開除。”
10:13,程某江把通報第二次發在群裏。15分鍾後,餘駿跳樓。

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廠區宿舍,紅圈處為餘駿等10人所住寢室。他從後麵陽台跳下。
“他就覺得很冤”
餘駿的死,在90多個同行的學生中激起了憤怒情緒。6月29日,學校將事發時正在寢室中的3名學生遣返回十堰。“怕他們在這裏亂說話”,一位家屬說。
6月30日,深圳市多個政府部門介入此事,責令華高王氏科技(深圳)公司先行支付一筆賠償金給家屬,並讓家屬簽署保密協議。7月1日,餘駿的遺體被火化,並被家人帶回老家。隨著事件受到各方重視,其他家長也不斷責問,此次實習計劃很快被叫停。7月2日,有消息稱90多名學生已全部啟程,返回十堰。
家屬張旭說,安撫家屬隻是第一步,政府承諾,後續將按照程序對涉事企業、學校、中介公司分別調查追責。“分為兩塊,廠方、勞務派遣公司,深圳這邊會追究責任;學校涉及的問題,深圳方麵會發函給湖北,不管刑事責任、經濟責任,由湖北省去調查處理。”
7月1日,記者通過公開聯係方式致電漢江科技學校、華高王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均未聯係到負責人。7月2日,記者撥打程某江、權某運、程某國的個人手機,電話接通後,三人均掛斷電話,拒絕回應。
據天眼查工商信息,兩家涉事勞務派遣公司之一的“深圳市辰安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9月27日,僅有8個月曆史,注資500萬元,股東隻有程建英、程某國2人。其中,程某國擔任監事,僅占股5%。

深圳市辰安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股權圖,監事程某國僅占股5%。來源:天眼查
奇怪的是,該公司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程某國的手機號歸屬地卻是湖北十堰。
在林森看來,餘駿的死,有“一時太衝動”的因素,但將他逼上這個心理絕境的過程,是“一環扣一環”的。
林森回憶,6月25日早上8點多,程某國、權某運到寢室叫醒餘駿,質詢“第四次曠工”,隨後讓他下樓寫清經過。“老師的意思是,這次還可以跟廠裏交涉,下一次就直接開除。”這時,餘駿的情緒並沒有大的波動,“情況還好”。
8:40寫完說明,回到宿舍不久,班主任程某江打來電話,“問他為什麽曠工,說他已經曠工四次了。再這樣搞,現在廠裏已經要求開除他,不讓他幹了。學校也要開除他的學籍。”因為開著免提,其他三位同學也聽得清楚。班主任語氣裏滿是生氣,“說班上幾個壞學生上班都上得蠻好,他不能這樣。”
程某江還批評了餘駿和女朋友談戀愛,“在學校就天天混在一起,出來了還不好好上班”。林森說,在學校時,因為戀愛的事情,程某江就找過餘駿談話,還給雙方家長打電話。
跟父親通話時,餘駿在陽台上,林森沒有聽到。此後,餘駿一直獨自在陽台上。由於臥室和陽台之間還隔著衛生間,裏麵看不到陽台。
見餘駿一直沒進來,一直沒睡著的林森點了根煙,走到陽台給餘駿也點了一支。他問餘駿怎麽了,餘駿回答“沒事”。林森沒有察覺出異常,“他平時不高興了,我問他咋了,他都說沒事。我就沒有很在意。”
然後,餘駿說,“你去給我拿張紙”。林森進入寢室,在餘駿的床上翻找,沒找到紙巾,又去衛生間抽了紙。林森後來回想,在床上找紙時,他聽到了聲音,“當時沒有在意。因為在廠裏,這種聲音很正常。”等他返回,餘駿已經不見了,抽了一小截的煙頭留在陽台上。
“我還趴在陽台上愣了半天。”反應過來後,林森進屋穿上褲子,往樓下跑,邊跑邊打120。“我覺得不可思議,像做夢一樣。”
6月28日,經過三天的爭取,警方終於同意家屬進入廠區查看24日至25日的監控視頻。林森也看了,“讓我在監控裏認他”。於是,林森從監控的視角,再一次“目睹”了餘駿走向死亡的過程。
樓下的監控捕捉到了餘駿落地時的畫麵,10:28,餘駿墜樓後,“一開始他側躺著,然後他翻了個身,變成平躺。後來他同學、保安過來了,保安還拿手機拍照。”
因為沒去過宿舍後麵,林森走錯了一次路才來到餘駿身邊。這時,餘駿已經平躺。程某國也過來詢問情況。林森說,“我很驚訝,都說不出來話了。”

漢江科技學校,位於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他看到,餘駿的右臂斷了,左手放在額頭上,擋住了臉。林森看不見他的表情。他喊了餘駿的名字,隻聽到呼吸聲沒有回應。
林森畢竟還是17歲的少年,沒有經驗。在他看來,餘駿隻是手斷了,“我當時完全沒有覺得問題很大,他看著就跟沒什麽事一樣。”10:43,醫務人員拿著擔架進入監控畫麵,“把餘駿拽上了擔架”。隨後保安阻止林森接近餘駿。警方到達後,不讓林森去醫院,而是帶他去派出所做筆錄。
林森還以為餘駿會沒事,當天11點多打電話給餘澤偉,“餘駿怎麽樣了,沒事吧?”
餘澤偉還莫名其妙,“怎麽了?”但一個小時後,他接到警方電話,得知兒子跳樓身亡。
“他就覺得很冤。”家屬張旭分析餘駿跳樓原因時說。
目前實習的學生們已經返回,家屬也拿到了部分賠償。但張旭認為,賠償不等於企業和學校沒有責任,“該起訴起訴。以後不要再有這些孩子連續十幾天上夜班,上完了跳樓。我們還是希望社會給孩子一個安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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