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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廳官施平受賄獲刑十年三個月 家中曾被劫走130萬財物

早年因家中被劫百萬財物而備受關注的安徽廳官施平,在其落馬2年多後傳來新消息。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布的《施平受賄罪刑罰變更刑事決定書》顯示,施平因犯受賄罪,於2020年10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送交執行前,他以其患有直腸癌伴有術後並發症為由向法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但未被準許。

安徽廳官施平受賄獲刑十年三個月 家中曾被劫走130萬財物施平
資料圖

此前的2018年6月,澎湃新聞曾獨家披露時任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廳長施平家中被劫130餘萬財物相關案情。次年4月,施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他的妻子、時任安徽省財政廳社保處副處長韓劍輝同期被免職。

2019年,安徽省紀委監委在“雙開”通報中指出,施平辜負組織信任,拒絕組織挽救,“親”“清”不分,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交通廳長家中被劫百萬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施平,男,1960年出生,安徽肥東人,1977年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曆,管理學碩士,中共黨員,曾任安徽省地稅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安徽省發改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正廳級)等職,2015年3月出任安徽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主持該廳全麵工作。

擔任安徽省交通廳廳長僅一個多月,施平家中就遭遇了一場持槍搶劫案。

2018年6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馬劍搶劫一審刑事判決書》(2018皖01刑初12號,以下簡稱《判決書》)披露了該起搶劫案具體案情。

根據《判決書》,2015年4月28日,被告人馬劍和同案犯解某持氣手槍等作案工具,進入時任安徽省交通廳廳長施平、時任安徽省財政廳社保處副處長韓劍輝夫婦家中,劫得現金人民幣830700元、美元28980元、價值人民幣288815.72元的各類購物卡、消費卡以及手機、香煙等物,搶劫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303921.85元。案發後,韓劍輝用家裏的固定電話聯係了其丈夫施平,施平得知情況後當即報警。

據被告人馬劍、同案犯解某在《判決書》中的陳述,2012年,馬劍和解某等人到蚌埠投資搞工程,但工程款要不回來。2015年的一段時間,馬劍特別缺錢,想找個快速來錢的辦法。就在這個時候,馬劍看到網上報道有小偷盜竊很多官員,官員家裏有很多現金,一些官員在被盜後還不敢報警。受此“啟發”,他和解某決定效仿小偷,也到官員家裏偷錢。

馬劍供述稱,他和解某找了兩三個官員,都沒有成功。2015年4月初,他在手機上搜索發現安徽省交通廳廳長施平,認為對方家裏一定很有錢,就和解某商量將其列為作案目標。

《判決書》顯示,案發時施平並不在家,與馬劍和解某遭遇的隻有韓劍輝一人。

根據馬劍供述,按照事先分工,解某在小區門口觀察施平夫婦下班情況,他自己則先進入小區埋伏在施平家門口消防通道處。等到韓劍輝上樓開門時,馬劍一手控製她,另一手拿著氣手槍抵著她的後背,並拿她的鑰匙打開門把其推到房間裏。進門後,馬劍用膠帶纏住韓劍輝手腳,找她要錢。

馬劍和解某劫得錢物離開後,韓劍輝用家裏的固定電話聯係了其丈夫施平,施平得知情況後當即報警。

2015年4月29日,解某在合肥被抓獲歸案,並先行審判。馬劍在案發後,經安慶潛逃至江西九江,2017年10月28日在九江被抓獲歸案。

2018年4月17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馬劍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1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退賠的10萬元人民幣及扣押在案的6張購物卡返還被害人。

獲刑後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未被準許

2019年4月11日,也就是法院對馬劍搶劫案作出一審判決一年後,施平宣告落馬。8天後,施平的妻子、時任安徽省財政廳社保處副處長韓劍輝亦被免職。

2020年1月,施平被通報“雙開”。
安徽省紀委監委指出,經查,施平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得巨額利益;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還強調,施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辜負組織信任,拒絕組織挽救,“親”“清”不分,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中國裁判文書網最新發布的《施平受賄罪刑罰變更刑事決定書》介紹,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安慶中院)已於2020年10月16日作出一審判決,施平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前述刑事決定書還顯示,罪犯施平在送交執行前以其患有直腸癌伴有術後並發症為由,向安慶中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法院依法委托該院司法技術室對罪犯施平組織診斷。司法技術室出具法醫學審核意見書,認為根據病史記載、臨床症狀及醫學診斷,施平患有高血壓1級,直腸癌術後,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未見其他臨床症狀及體征。對照相關規定,施平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醫學條件。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出具意見認為施平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醫學條件,建議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不予準許。

安慶中院認為,經依法對罪犯施平的申請進行審查,並委托本院司法技術室進行法醫學審核,罪犯施平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規定》、《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規定的條件。2020年12月25日,法院作出對罪犯施平不予監外執行的決定。

施平在獄中服刑期間,曾因在其家中實施搶劫被判刑14年的馬劍,迎來一次減刑。

中國裁判文書網早些時候發布的《罪犯馬劍搶劫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馬劍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因該犯係搶劫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且有數額較大的財產性判項未履行,提供能夠證實其確無履行能力的證據不充分。綜合考察該犯犯罪具體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履行情況等因素,減刑幅度應從嚴掌握。

2021年2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馬劍減去有期徒刑6個月,減刑後刑期自2017年10月28日起至2031年4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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