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選管會公布,21名立法會參選人被裁定無參選資格。他們被指“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
選管會主席拒絕透露名單,及他們被指“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的具體證據,但表示是“根據警方資料判斷”https://t.co/XPvhhbAbU8
— 自由亞洲電台 (@RFA_Chinese)
July 9, 2021
新一屆澳門立法會選舉將在9月12日舉行。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周五(9日)公布,有6組名單共21名參選人,被裁定無參選資格。他們被指“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
澳門“論盡媒體”報道指,民主派3組,包括 “民主昌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及“學社前進”全部不能參選。
“學社前進”確認同日收到選管會通知,選管會稱五名參選人因符合《立法會選舉法》第六條第八項第二部分的規定,故無被選資格。學社已向選管會緊急申請取得相關決議,並正了解相關行政和法律程序。如有最新消息,再行公布。
根據《澳門立法會選舉法》第六條第八項第二部分,“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無被選資格。
澳門選管會主席唐曉峰下午在記者會上,拒絕透露不能參選人士名單,以及他們被指“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的具體證據,但表示是“根據警方資料判斷”。
他表示已通知有關人士,下周可作回應或更換參選人,提出異議或司法上訴。他強調由於可能涉及司法程序,現時不公布涉及哪些組別和詳情。
記者追問澳門是次舉措,和香港情況是否有關;為何部分現屆立法會議員之前可通過審查,但現在卻不能通過,唐曉峰均未正麵回應,僅強調選管會依法辦事,每屆選舉都會審視參選人資格。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根據“警方資料判斷” 澳門21名立法會參選人被裁定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