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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強奸了11分鍾”?法官減免強奸犯刑期 民眾怒了

原標題:“強奸隻發生了11分鍾”,瑞士法官減免強奸犯刑期引抗議

“11分鍾太多了!”

當地時間8月8日,數百名抗議者舉著諷刺標語,在瑞士巴塞爾市法院門口靜默示威11分鍾。上月,該法院法官作出判決,減免了一名強奸犯的刑期,理由是強奸案“隻發生了11分鍾”,受害者發出了“某些信號”,而且強奸並未給受害者造成任何永久性的身體傷害。

視頻來源:澎湃新聞

據瑞士廣播電視集團旗下新聞網站“瑞士資訊網”8月8日報道,去年2月,巴塞爾市一名女子自夜店返家後,在自己居住的公寓門口被兩名葡萄牙男子強奸,這兩名男子一名33歲,另一名為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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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截圖

這名33歲的男子名為若昂·P(Joao·P),他因為強奸罪被判51個月有期徒刑;而那名17歲的男子目前正在瑞士少年法庭受審,目前還沒有披露任何身份信息。

然而,在強奸犯的辯護律師提出申訴後,他的刑期由51個月減免至36個月,且其中一半刑期是“有條件監禁”,這意味著若昂·P最早下周就會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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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昂·P

對於這一判決,法官利斯洛特·亨茨(Liselotte Henz)表示,若昂·P隻是犯了“適度的錯誤(moderate
fault)”,強奸時間“相對較短”“隻有11分鍾”,而且受害者沒有遭受任何永久性的傷害。

這位女法官還表示,在本案中必須注意到的是,受害者被強奸前發出了“某些信號”,她指的是被告若昂·P曾在法庭上辯稱,在案發前幾個小時,他看到受害者和一名男子一起進了夜店的廁所。“必須注意到(受害者)這是在玩火。”法官亨茨說道。

此事引發民眾不滿,當地時間8月8日,近500名以女性為主的抗議者聚集在瑞士巴塞爾市法院門口,靜默11分鍾,以此聲援受害者。現場有人高喊“11分鍾太多了!”,還有人舉著“沒有短時間強奸這回事兒”,“沒有同意,就是性侵(Only
yes means yes )”等標語。還有標語寫道,法院的判決“發出了錯誤信號。”


受害女子的律師表示,他對法院的判決感到震驚,這一判決將強奸的部分責任歸咎於受害者。“‘不’就是‘不’,這一點必須被接受——不管受害者個人的生活作風如何。”受害者律師說道。

據悉,法院的書麵裁決將會在幾周後公布。受害者律師和州檢察官表示,他們將等待書麵裁決公布,然後再決定是否將此案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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