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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提出的“三次分配” 能走向“共同富裕”嗎?

日前習近平主持的一次中共中央財經委會議,在“共同富裕”的議題下提出“三次分配”的規劃,引起輿論的關注。什麽是“三次分配”,它能減少收入和財富的巨大差距嗎?

習近平8月17日主持召開的中共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要“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會議指出應“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製度安排”。

其中“三次分配”的提法在中國國內引起了關注和議論。根據中國媒體的引述,這一概念出自經濟學家厲以寧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製與現代市場經濟》一書。“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場按照效率原則進行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由政府按照兼顧效率和公平原則,側重公平原則,通過稅收、社會保障支出等這一收一支所進行的再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過個人資源捐贈而進行的分配。”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蘇京春本周在新浪財經專欄撰文解釋,“所謂第三次分配,就是個人和企業出於自願,在習慣、道德以及機製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贈出去,主要內容是慈善捐贈,形式可以呈現出社會所需的多樣化,但最終結果是通過收入階層中的富裕人群資金流向相對貧困人群而實現社會收入轉移,以此來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補充。”

文章指出,中國初次收入分配導致了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再分配雖然起到了一定的調節作用,但是力度還很不夠,亟需以企業和個人為參與主體的第三次分配來幫助實現縮小收入差距的目標。

“象征性政策”

中國經濟研究學者、德國維爾茨堡大學漢學係教授費多麗(Doris
Fischer)說,就她所知“第三次分配”是一個僅在中國論著中出現的說法。她對德國之聲表示,分配不公在中國並非新問題,而新冠疫情甚至加劇了這一現象。這一不公與中共的意識形態基礎是矛盾的。“中國政府試圖通過建立社會保障係統,即所謂的二次分配來緩解這一矛盾,並用人人都可以實現社會進階的‘中國夢’來予以粉飾。但現在看來,習近平認為這些還不夠。”

數十年來,中國企業和富豪對社會的慈善捐助並非乏善可陳。不過近期一些企業似乎還是感到了“三次分配”的壓力。本周中央會議的新聞剛發布,騰訊就宣布再次增加500億元資金,啟動“共同富裕專項計劃”,在諸如鄉村振興、低收入人群增收、基層醫療體係完善、教育均衡發展等民生領域提供持續幫助。在四個月內,騰訊已規劃投入1000億元資金。

費多麗認為,如果對共同富裕的呼籲僅滿足於一些超級富豪和成功企業參與捐助或慈善項目,那這不過是象征性的政策,也不會讓富人真的受到實質性衝擊。不過看來官方所謂的“三次分配”將成為中國社會福利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

財政專家蘇京春在文章中列出了中國在“三次分配”方麵存在的問題:第一,慈善機構籌款能力仍有提升空間,第三次分配力度還有待提升;第二,參與第三次分配的主體仍然以企業為主,個人積極性仍有調動空間;第三,第三次分配關注的領域較為傳統,對“大慈善”領域的關注仍不足;第四,尚未開征遺產和贈與稅,第三次分配開展缺乏持續資金基礎。

致富還光榮嗎?

費多麗則指出另一個值得注意之處:三次分配的運作機製不同於二次分配,捐助和善款的出資方一般對款項的使用目的是擁有發言權的。“通過社會保障和稅收來實施的福利項目,基於普遍適用的規則,理論上所有適用範圍內的人均可獲益。因此,企業和富豪更很願意以參與‘三次分配’來表明自己承擔了社會責任,而不是繳納更高的稅賦,因為在前者,他們可以對資金的使用施加影響。”

當然,“三次分配”隻是中國政府為解決分配不公問題準備的杠杆之一,政府能更直接調控的仍是包括稅收、社保的“再分配”環節。中央財經委的會議指出,政府的目標是“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有關領導層強調,“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

長期關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費多麗還提到另一個問題:什麽是一個社會可以普遍接受的收入、資產和財富?“在中國是否會引發一場有關討論,是個有意思的問題。”費多麗說,迄今為止,大多數中國人並沒有將擁有財富視為一種應該批判的現象,“但如果‘致富’被一概至於懷疑之下,不再是政府所希望的,那將對中國經濟、對企業承擔經營風險的積極性產生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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