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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出新規:要求不準“英雄化”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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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9月29日向員工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這份長達近百頁的文件,仔細列明各項編輯政策,例如員工在處理“一國兩製”問題上,須考慮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情況下亦不應將台灣視作國家、不可將犯罪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等。另外,文件又不點名批評多個港台節目,例如《頭條新聞》、《左右紅藍綠》等,亦有提到《鏗鏘集》蔡玉玲查冊案。

原本已受《香港電台約章》、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守則》規管的香港電台,周三再度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新指引長達近百頁稱旨在闡明編輯政策,和就如何執行有關政策提供指引。文件說,是為協助員工更好履行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的公共目的和使命,以及作為政府部門的責任。

廣播處長顧問:不擔心新指引會窒礙員工創作自由

文件適用於所有港台員工,包括第
II類服務提供者或合約及外判服務提供者,並表明若不遵守指引,有機會遭到紀律處分。廣播處長顧問蔡潔如周三(30日)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指,發出文件的目的並非為了找員工錯處,港台方針是製作有創意和負責任的節目,編輯自主讓員工無懼無私製作,這個方針今後都不會改變。

蔡潔如說:告訴他們(港台員工)聽有甚麽需要依循,有甚麽誤區需要注意。文件大部分素材都是源自《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大家已經耳熟能詳,而且遵守多年,我們的目的不是為了用來捉同事去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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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關“私隱”的編輯政策及指導原則上,文件不點名提到港台皇牌節目《鏗鏘集》有關721事件的節目,指該集節目編導蔡玉玲因查冊而被指作出虛假陳述及被定罪。(《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

新指引:不得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提供平台 設上報機製

港台頒布的新指引涉及13個“編輯政策及指導原則”,包括在處理“一國兩製”的編輯事宜時,必須考慮香港是國家一部分,而處理涉台事務時,應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任何情況下不應將台灣稱為或視作一個國家。新指引亦有不少篇幅提及《國安法》,稱港台有責任履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製和法律責任,不得提供平台鼓勵、煽動、宣揚、美化、認同或同情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指出“國家利益”屬“公眾利益”的重要部分。

另外,文件又鼓勵“上報”機製,就可能具爭議的節目盡早尋求指引,由助理處長或總監肩負編輯責任。須上報事項包括:播放罪犯及遭警方通緝人士的訪問、企圖逃避法律製裁人士隱藏身分的提案、委托外間機構就任何政治事態進行的意見調查等。

文件涉及範圍廣至燈光剪接 不點名批評過去港台節目

就各項的“編輯政策及指導原則”,相關說明非常詳細,就連燈光效果亦在文件中提及,指製作人員不應用具戲劇效果的燈光或舞台,來操控觀眾和聽眾的想法或歪曲現實。同時,指引亦提醒剪片,應注意剪接會否歪曲深度訪問的內容,以及是否為了迎合特定的個人編輯立場而對聲帶或影片進行剪輯。

文件又引用多宗通訊局過往的裁決,涉及《頭條新聞》、《鏗鏘集》、《左右紅藍綠》等節目內容,包括不點名批評《鏗鏘集》蔡玉玲查冊案。文件提到,一集備受“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的議題為題材”的電視紀錄片,含有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資料,而有關節目編導因從政府數據庫取得相關資料的過程中,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定罪。另亦有引用通訊局裁決,提到有“政治諷刺節目”對警方作惡意的描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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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與港台周三(29日)隔空互相批評,記協最後一個回應提到,希望港台管方不要錯判來意,情緒性地反唇相譏,更錯過與員工溝通的時機。(香港記者協會社交媒體截圖)

記協主席:新指引讓具爭議題材無法刊登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升周四(30日)對本台說,上報機製在媒體機構並非罕見,不過港台新指引特別之處是,其實際作用在於加強約束中層、中高層。從訪問罪犯的新指導原則上可見,製定文件者並無任何新聞經驗。

陳朗升說:這個上報製度或整份指引,就是要管束中層和中高層的管理層,讓一些敏感的議題或信息出不到。問題是廣播處長、副處長、主任秘書完全沒有任何新聞或媒體經驗,根本隻是政務主任。隻要一人有少少經驗的傳媒人已經能夠回答你說,(不能播放)罪犯的說法是“戇居”。桂民海在中央電視台認罪的節目,能不能播?或者播林榮基認罪的訪問,他們是不是罪犯?

就報道罪犯、上報機製 記協、港台隔空批評

記協周三就新指引發聲明,稱指引有部分措辭內容含糊,例如文件列明“犯罪絕非光彩之事,不可將它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記協認為訪問犯罪者,或涉嫌犯罪者的心路曆程,透析犯案背後原因及動機,均是常見的節目製作方向,亦常見於紀實節目製作,質疑向觀眾闡述犯案者的動機、信念等,會否成為“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這些未見在指引中有所解說。

港台同日就記協的言論作出回應,指所有負責任的傳媒機構,都對公共秩序或犯罪事件或恐怖活動的報道有嚴格規範,絕對不應將罪犯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有違傳媒專業操守,且有機會觸犯法律,對記協不尊重基本法治原則表示遺憾。

記協亦在同一日再發聲明澄清,重申記協從不認同把犯罪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早前聲明所引的例子,是希望強調文件並沒有清晰界定何謂“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記協認為,港台管方並未真切理解早前聲明的內容,而與港台隔空批評亦非記協本願,希望港台不要錯判來意,情緒性地反唇相譏,更錯過與員工溝通的時機。

至於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周三說,尊重個別傳媒機構為機構訂定的編輯政策及工作和業務守則,並稱傳媒及新聞工作必須專業,基於事實作公平,客觀準確及不偏不倚的報道,政府及社會各界亦必須尊重及竭力維護新聞言論信息自由。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香港電台出新規:要求不準“英雄化”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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