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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爭奪戰:那些綁架自己孩子的中國家長

幾名男女把王建娜摔倒在地,按住她的肩膀和腿,把她六個月大的孩子從她懷裏拽出來,然後跑開了。

一個監控攝像頭拍下了這一切。但王建娜無能為力:在她母親家外麵的大街上,帶頭綁架的人是她的伴侶、孩子的父親。

據王建娜說,中國北方城市天津的警方拒絕介入,稱父母不可能綁架自己的孩子。後來,法院將監護權給了王建娜的伴侶,理由是孩子“不應輕易改變其生活環境”。

2017年1月的那個下午,是王建娜最後一次親眼見到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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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委屈,”36歲的王建娜說。“搶奪的方式不合情不合理,法院卻支持了。”

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監護權之爭都是可能令人痛苦的事情。在中國,法院很少授予共同監護權,關於孩子的糾紛尤其激烈。法官們經常讓孩子們留在現有的生活環境中,說這對他們的幸福是最好的。但這卻給離異中的父母帶來了一種反常的動機,讓他們為了贏得單獨撫養權而綁架和藏匿自己的孩子。

據《紐約時報》看到的一份報告副本顯示,在王建娜的孩子被搶走九個月後,天津警方在最終報告中承認,她的伴侶劉宗民在一次“因爭搶孩子發生身體衝突”中傷害了王建娜和她的母親。警方下令對劉宗民進行10天行政拘留,並因造成身體傷害對其處以約500元的罰款。但是警察沒有責備他帶走孩子的行為。

記者無法聯係到劉宗民置評。他的律師和一名據稱參與搶孩子的人在被要求置評時掛斷了電話。

幾十年來,中國法律沒有將父母綁架和藏匿自己的孩子定為犯罪。隨著中國離婚率穩步上升,這個問題變得更加普遍。在中國,大多數離婚是私下解決,這種私下和解可能最終會達成共享監護權的協議。但對於上法庭的夫妻來說,往往要麽是徹底勝利,要麽是徹底失敗。

6月,政府試圖解決這個問題,規定為監護權而進行的綁架是非法行為。活動人士對這項法律表示歡迎,但表示,現在判斷它是否會產生影響還為時過早。

北京知名家庭律師張荊最近的一份報告援引中國最高法院發布的數據稱,2019年,估計有8萬名兒童因監護權問題被綁架和藏匿。

許多人表示,實際數字很可能更高。2019年,中國南方城市廣州的一名資深法官告訴官方新聞媒體,她看到的有爭議的離婚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涉及為撫養權而綁架兒童。

通常情況下,孩子父親都是綁架的幕後推手。張荊發現,在這類案件中,應由男性承擔責任的比例超過60%。綁架案大多涉及六歲以下的兒子,反映出中國傳統上對男孩是家族姓氏傳承者的重視。

“這幾乎變成了一場遊戲——誰有了實際監護權,誰就有法律監護權,”戴曉磊說。“完全是無法無天。”她在與前夫的監護權之爭中敗訴後,創立了草根維權組織“紫絲帶媽媽”。

在某些情況下,為爭奪監護權而綁架兒童是更廣泛的家庭暴力模式的一部分。官方統計顯示,大約三分之一的家庭遭受家庭暴力的折磨。

王建娜說,她遭受暴力始於2016年,當時她懷著女兒佳怡大約五個月。她和劉宗民同居;兩人從未正式登記結婚。她說,生完孩子一個月後,劉宗民又打了她一頓,因為她讓劉宗民去拿尿布。

法庭文件證實,王建娜曾告訴一名法官,劉宗民經常“因瑣事與原告發生爭吵,並對原告毆打、辱罵”。文件顯示,劉宗民拒絕了王建娜的監護權請求,但沒有就她的具體主張做出回應。

王建娜說,暴力持續了幾個月,直到她再也無法忍受毆打。她說,在她的要求下,公公婆婆帶著她和孩子前去與她的父母居住。王建娜說,劉宗民曾出現過一次,想帶走孩子,但在警察趕到後就離開了。接下來的一個月,她沒有聽到他的消息。

她說,再次出現的時候,他找人來幫他把嬰兒搶走。法庭文件顯示,當一名法官授予他完全監護權時,王建娜提出上訴,但法官維持了該判決。

監護權糾紛直到最近才成為中國的一個重要問題。傳統上,人們會認為尋求離婚的女性理應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但是多年來,隨著中國女性獲得了更多經濟上的穩定和獨立,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

理論上,中國法律稍微偏向於女性。在孩子兩歲或更小的情況下,母親通常被授予唯一監護權。但在實踐中,法官可能會受到製度和非正式理由的影響,專家們說,這些考慮往往會給男性帶來優勢。例如,男性可以獲得更多的經濟資源和財產,使他們能夠提出更有力的監護權要求。

“法律本身看起來非常中立,但它背後的許多東西並不平等,”香港大學(University of Hong
Kong)法學教授賀欣表示。“女性往往會輸。”

辛蒂·黃(Cindy Huang,音)說,2014年她開始考慮離婚時,律師給了她這樣的建議:先把孩子藏起來。

辛蒂·黃拒絕了,她認為沒有必要采取這麽激烈的行動來保障自己養育自己孩子的權利。但她說,提出離婚後不久,丈夫就帶走了他們的兒子。她在一次采訪中回憶說,盡管法官表示同情,但他告訴黃女士,他無能為力。

“法官很明確跟我講說,‘因為孩子被父親帶走了,我們不能把你孩子搶過來,所以我不能把這個孩子判給你,’”43歲的辛蒂·黃說。

2016年上訴失敗後,辛蒂·黃獲準每月兩次在咖啡館與兒子見麵,見麵時要受到她前夫的密切監督。辛蒂·黃說,她希望自己當時聽從了律師的建議。

“我當時想,‘法律怎麽可以因為誰先搶到了孩子,就可以把孩子判給誰?’”她說。“我真是傻。”

在王建娜的前伴侶帶走他們的女兒後不久,他就切斷了一切聯係。去年,王建娜說服法院強迫他交出女兒的照片,上麵是一個紮著辮子的小孩和成堆五顏六色的玩具。但孩子的臉被遮住了——王建娜認為,這是她的前伴侶設計的策略,目的是防止她有一天認出女兒,把她搶回來。

四年過去了,她仍然夢想著和她曾經每晚搖著入睡的孩子團聚。

“在夢裏,我不是在救她就是在追她,”王建娜說。“但是她的臉一片空白,我不知道她長什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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