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者”吳謝宇上訴後,該案近日新增一名辯護律師,引發關注。
澎湃新聞從吳謝宇二審辯護律師徐昕處獲悉,吳謝宇此前寫信請求他辯護。律師披露的部分信件截圖顯示,吳謝宇字跡清晰、文字流暢,表達了強烈的求生欲,他表示自己才27歲,還能做很多事情,不甘心以一個罪人收場,希望以實際行動去改過贖罪。

吳謝宇庭審畫麵。庭審視頻截圖
徐昕表示:“吳謝宇本人的信件暫時還不能全部提供,後續會根據其本人意願及案件進展適時公開。”
在信中,吳謝宇表示:“我真的不甘心,我這輩子就以這麽個可惡、可恨、可悲、可恥、可鄙的罪人收場!”
信中,吳謝宇用了較大的篇幅表露求生欲望:“我真的好想能活下去,用我的實際行動去懺悔、去認錯、去改過、去贖罪,去說對不起,我真的好想能有機會能活著去做這些事啊,我才27歲啊,我真的還能做好多好多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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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在看守所期間寫的親筆信(部分)截圖。受訪者提供
吳謝宇還在信中表示自己將悔罪改過:“過去我不懂怎麽做人,現在我學會了,我真的已經改過自新,幡然悔悟,我真的好想能有機會去重新做人,去好好做人,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啊!”同時他還表示,“我真的好想還能有機會,好想還能有時間,但我不知道我還有多少時間。”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8月26日上午,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法院認為,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上談到對自己犯罪行為的認知,吳謝宇說:“我想去對他們說聲對不起,就是我的親人和朋友,我想去彌補他們。雖然我知道我現在毫無能力,但我至少可以勞動。我是沒有任何時間會浪費的,我每天每時每刻都在學習。”
徐昕向澎湃新聞表示,之所以接受吳謝宇委托,是“再三考慮後,認為該案不僅涉及生死、精神病司法鑒定等問題,也有助於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會問題,以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弑母吳謝宇親筆信:“不甘以可恨可鄙罪人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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