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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開庭再審孫小果案,公布湖南操場埋屍案進展

據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消息,近日將開庭再審“孫小果”案,將公布“湖南操場埋屍殺人案”查辦進展情況。

10月11日至12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二次推進會在西安召開。這是繼去年10月召開的武漢會議之後,再次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會。

近日將開庭再審孫小果案,公布湖南操場埋屍案查辦進展情況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二次推進會,圖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會上,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在講話中透露掃黑除惡下一步發力兩大硬招:針對1500多條涉黑惡在逃人員開展“追逃百日攻堅”專項行動,11月下旬全國掃黑辦特派督導專員將對大案要案難案開展專項督導。

會議強調,要以“追逃百日攻堅”為重點推進大要案查辦。召開專項追逃工作新聞發布會,推動各地運用好智能化舉報平台。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要加快查辦進度。要繼續派出大要案督辦組,推動大要案盡快取得突破。公安部掃黑辦已組建15個辦案組,將於10月中旬至年前,對全國掃黑辦和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開展3輪集中督辦指導。近日將開庭再審“孫小果”案,將公布“湖南操場埋屍殺人案”查辦進展情況。對1500餘名變“色”變異、隱藏蟄伏的黑惡勢力在逃人員,加強線索核查、查緝布控,確保換了“馬甲”照樣嚴懲,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此外,會議要求,要以製定“保護傘”認定政策為重點推進“打傘破網”。加強政法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之間的協調聯動,進一步明確“保護傘”界定標準,堅持“大傘”“小傘”一起打、“官傘”“警傘”一起查,同時注意將一般違法違紀行為與故意包庇縱容黑惡勢力區分開來,精準清除黨員幹部中的“害群之馬”。

會議提出,要以查控平台建設為重點推進“打財斷血”。借鑒公安機關建立“反電詐”“反洗錢”查控平台的成功經驗,建立健全有人民銀行、證監、稅務等部門參與的黑惡財產查控平台,進一步提高涉黑涉惡財產查控效率,讓黑惡財產無處可藏。

會議明確,10月下旬將啟動第二、三輪督導回頭看,推動有關地方認真對標中央督導組反饋的問題和“回頭看”提出的要求,逐項細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時限,促進整改成效最大化,盡快完成“黑惡積案清零、問題線索清零”目標。11月下旬將開展全國掃黑辦特派督導專員專項督導,點對點開展督導,推動解決破案攻堅不持續、“打傘破網”不深入、“打財斷血”不徹底、工作進展不平衡等突出問題,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整改效果。


孫小果:被判死刑後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出獄後涉嫌黑惡犯罪

孫小果(曾用名陳果、李林宸),男,漢族,雲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1992年12月至1994年10月在武警雲南邊防總隊新訓大隊、昆明市支隊、武警昆明邊防學校服役(因未達到入伍年齡,其繼父李橋忠利用擔任武警雲南邊防總隊司令部警務處副處長的職務便利,將其出生日期改為1975年10月27日)。

服役期間,孫小果因犯強奸罪,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於1995年12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6年4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違法辦理保外就醫未收監執行)。

1997年4月至11月,孫小果在保外就醫期間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8年2月以強奸、強製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死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審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7年9月再審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11日,孫小果經多次減刑後刑滿釋放,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出獄後,孫小果先後擔任雲南咪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雲南銀合投資有限公司、昆明璽吉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股東,以及原昆明昆都M2酒吧等多家酒吧股東或實際控製人。

2018年7月21日晚,孫小果受李某邀約,先後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7人趕到昆明市官渡區金汁路溫莎KTV,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發後,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於2018年7月30日對其立案偵查,於8月30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於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區人民法院後,辦案部門發現孫小果係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時向雲南省委報告。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官渡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3月18日決定對其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2010年4月刑滿釋放後涉嫌違法犯罪全麵開展偵查,發現孫小果及其團夥成員先後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鬥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後,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5月,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並派大要案督辦組赴雲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

據雲南省掃黑辦7月26日通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期作出決定,依法對孫小果強奸、強製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啟動再審。

孫小果案被查涉案公職人員、重要關係人此前已增至20人。


教職工中學操場埋屍16年,“案中案”逐步牽出真相

2003年1月25日上午9時許,新晃一中職工鄧世平的妻子譚某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丈夫鄧世平於22日上午失蹤。接報警後,市縣公安機關組織力量開展工作,未發現鄧世平下落,也未發現其遇害的相關證據。

今年4月,新晃公安局查獲該縣晃州鎮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惡犯罪團夥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聚眾鬥毆等犯罪行為,經審訊深挖,杜少平及其團夥成員羅某某、高某某供認其殺害鄧世平及埋屍的犯罪事實。

6月23日,懷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經DNA檢驗鑒定,確認新晃一中操場挖出的屍骸為2003年失蹤人員鄧世平。至此,鄧世平失蹤案取得突破性進展,相關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新晃縣紀委監委已對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鬆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鄧世平2003年1月22日失蹤前係新晃一中教職工,在校主要負責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鄧世平的女兒認為,其父是因捍衛學校工程質量,遭到黑惡勢力暗算。她說,學校操場的工程質量由鄧世平簽字把關,針對“已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鄧世平堅持原則,曾與杜少平鬧過矛盾。

“父親說,如果工程質量不合格,不會在驗收單上簽字。他在驗收一段用石頭砌好的牆時,發現質量不合格,拒不簽字。”鄧世平的女兒介紹,當時,鄧世平還找來杜少平的舅舅、當時擔任新晃一中校長的黃炳鬆一起查看。

鄧世平家人稱,懷化市教育局當時還接到一封匿名信,反映新晃一中操場修建中的經濟問題,這封信轉到了新晃侗族自治縣教育局。杜少平懷疑這封信是鄧世平所寫,所以對鄧世平更加嫉恨。“正是因為與杜少平的矛盾,導致鄧世平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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