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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日後發達財產被分走,矽穀興起簽婚前協議

10月12日消息,據外媒報道,在莫妮卡·馬澤伊(Monica Mazzei)位於舊金山的Sideman
Bancroft律師事務所中,一位年輕女性堅持要與未婚夫簽署婚前協議。這位女士有很多創業想法,她和未婚夫也都創辦了自己的科技公司。

幾年後,馬澤伊在舊金山機場轉機時,在一本雜誌封麵上看到了她的前客戶,其初創公司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她丈夫的生意卻失敗了。

在矽穀,身無分文的程序員狂熱地認為他們的創意價值數十億美元,因此婚前應該與另一半就財產分配問題達成協議。因為加州法律規定,婚姻期間創造的任何財富都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平均分配。這不僅對年輕的企業家,對他們的投資者來說同樣令人感到震驚。離婚浩劫

幸運的是,條理分明的婚前協議可以防止離婚後帶來的浩劫,這也是舊金山灣區越來越多的年輕夫婦為何堅持簽署婚前協議的原因。長期以來,婚前協議在再婚的年長富有夫婦中很受歡迎。但現在,許多創業者也開始要求簽訂婚前協議,因為他們希望未來的“意外之財”能夠全部歸自己所有。

曼哈頓的離婚律師傑奎琳·紐曼(Jacqueline
Newman)說:“我看到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想要簽訂婚前協議,雖然他們現在沒有很多錢,但他們認為自己將來會有很多錢。”

在美國婚姻律師學會2016年的一項調查中,五分之三的離婚律師表示,過去三年有更多的客戶尋求簽署婚前協議。大約半數人表示,他們看到千禧一代要求簽訂婚前協議的人數激增。

馬澤伊指出:“談到私人企業時,人們的觀念和公平概念正在改變。我發現,過去八年簽署婚前協議的夫婦人數激增。他們覺得即使結婚了,創業點子也是他們的個人激情所在。協議中應該反映出這一點。”

今天的初創公司創始人有大量的婚前協議可供效仿。穀歌聯合創始人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與前妻、個人基因組公司23andMe創始人安妮·沃西基(Anne
Wojcicki),在2007年結婚時簽訂了婚前協議。2015年,他們悄悄離婚後,布林在穀歌的股份保持不變。

甲骨文公司創始人拉裏·埃裏森(Larry
Ellison)已經多次結婚和離婚,但這都未影響到他在這家軟件公司的持股情況。彭博億萬富翁指數(Bloomberg
Billionaire Index)顯示,埃裏森是全球第七大富豪,淨資產為598億美元。

盡管如此,婚前協議很難保證順利離婚。如果這些協議條款不夠明確,法官可能會無視它們。舊金山Sucherman
Insalaco律師事務所的離婚律師洛厄爾·蘇切爾曼(Lowell
Sucherman)說:“如果你沒有使用正確的語言,很多婚前協議幾乎都未發揮出效用。”

2017年,家居閃購網站One Kings Lane聯合創始人艾莉森·蓋爾布·平卡斯(Alison Gelb
Pincus),在法庭上挑戰了與丈夫、美國著名社交遊戲開發商Zynga創始人馬克·平卡斯(Mark
Pincus)簽署的婚前協議。目前尚不清楚她是否獲勝,因為離婚的最終條款尚未公開。

雖然風險投資公司沒有明確要求創始人簽署婚前協議,但他們確實要求離婚法院將創始人的部分股份交給前配偶的情況下,通過法律語言保護他們的投資。其他聯合創始人也是如此。創始人控製權之爭

風險投資公司Northzone的合夥人帕爾根·帕森(Par-Jorgen
Parson)曾在流媒體音樂服務公司Spotify擔任董事,他說:“創始人希望確保其他人不會突然進入並獲得某種創始人特有的控製權。這既是由創始人推動的,也是由外部投資者推動的。你不會希望動搖這種微妙的平衡。”

風險投資公司經常要求創始人的配偶填寫“配偶同意”表格。這樣的協議決定了誰可以投票選舉董事會成員,以及如何以及何時出售股份。在離婚和解(或死亡或殘疾)的情況下,創始人的配偶可能最終獲得公司股份。但是,這些協議確保了前任在離婚後不能對公司行使太多的控製權。

加州Newmeyer&Dillion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詹姆斯·菲塞內克(James
Ficenec)說:“我們正在努力確保人們不會與他們不認識、不喜歡或不具備資格的人成為非自願的商業夥伴。”
離婚的創始人通常會做任何事情來避免交出他們在創業公司擁有的一半股份。

Hanson Bridgett律所合夥人邁克爾·戈爾巴克(Michael
Gorback)表示:“創始人將試圖通過談判保留更多股份。你可能會用其他方式來平衡,比如用現金、房子或其他投資來與前任交換股權。”

麥肯齊·貝索斯(MacKenzie Bezos)和亞馬遜創始人傑夫·貝索斯(Jeff
Bezos)今年早些時候離婚,她獲得了4%的亞馬遜股份和346億美元的淨資產。不過,貝索斯擁有他們共同所有的75%亞馬遜股份,並保留了前妻所持股份的投票權。

當然,亞馬遜的股票是公開交易的,這可以使離婚談判變得更加容易。馬澤伊表示:“我們經常遇到的問題是:如何給初創公司估值?在IPO前幾年,初創公司可能沒有利潤,甚至沒有收入可言。一家有前途的公司可能隨後會倒閉,也有可能最終價值數十億美元。”信任與信譽

舊金山Wetherby Asset Management的財富經理、認證離婚財務分析師利薩·格裏馬爾多(Lyssa
Grimaldo)表示:“在離婚中,當你擁有流動性不強的大型資產時,可能會非常困難。更大的問題是,夫妻雙方中一方比另一方更了解這項資產的價值。”

紐約Lowenstein Sandler公司合夥人兼科技集團主席埃德·齊默爾曼(Ed
Zimmerman)表示:“我們有些公司的創始人就是品牌,信任和信譽是企業的核心。如果你投資一家公司是因為你認為創始人很棒,那麽在得知他或她正因麵臨激烈的離婚或監護權之爭而分心時,這可能讓你猶豫。”

如果離婚沒有向關鍵投資者披露,他們可能會對自己認為很熟悉的創始人失去信任。然後,有時還會有其他令人討厭的後果。齊默爾曼說:“如果我們生活在這樣這樣世界裏,有婚姻問題的人不會通過勾搭或約會在自己公司工作的人帶來麻煩,那可太好了!畢竟,這類事情往往比誰獲得股份更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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