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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破產遭遇債務新規:甘薇與金燕的命運交集

剛剛完成第三次審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讓金燕的遭遇再次卷入輿論旋渦。

10月22日,北京市高院二審駁回了小馬奔騰創始人李明的遺孀金燕相關上訴請求,維持原判。這意味著金燕需為亡夫李明因對賭協議形成的兩億元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據報道,2014年1月2日,李明突然離世,小馬奔騰沒有如期成功上市,“對賭”失敗。建銀投資公司與李明的遺孀金燕對簿公堂,北京市一中院2017年9月25日作出判決:基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之規定,金燕因夫妻共同債務要在2億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丈夫去世、家中兩處房產被查封、家中三代隻能租房子住。一審時金燕認為“對賭協議”她沒簽字,巨額的投資款並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也沒有持有過小馬奔騰的股權,不應該承擔如此巨額的債務。

但二審法院判決認為,金燕對於對賭協議約定的股權回購義務是明知的,其參與了公司的共同經營。李明去世後,金燕的一係列行為證實李明、金燕夫妻共同經營公司,案涉債務屬於二人經營所負共同債務。

這證實了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中夫妻債務法條的一個質疑,草案中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在三審時,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孫憲忠說,“如果雙方沒有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沒有追認的,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法院能不能承認保護?如果夫妻商量好一方就是不簽字,以後不追認,又怎麽辦?”

事實上,在夫妻共同債務問題上,如果不能準確劃分債務主體,既可能讓債權人利益受損,也可能讓善意的第三人成為債務人。因此,如何公平合理保障雙方利益,一直以來存在拉鋸。

同樣可能受到夫妻債務新規困擾的還有另一位明星企業家賈躍亭的妻子甘薇。近日有消息稱,賈躍亭與甘薇已向法院申請離婚。

隻不過,甘薇是否背負夫妻共同債務的判斷難度可能小於金燕。2018年4月,甘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來自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信息顯示,甘薇應向浙江中泰創展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14.03億元,浙江中泰創展有限公司是賈躍亭的債權人之一。

甘薇也曾在2018年1月7日發微博稱,她和債務處理小組共同努力,通過資產抵債和出售資產的方式,實現部分債務的實質解決。

接下來的問題是,如果賈躍亭在美國順利完成個人破產,甘薇背負的債務是否會得到一並解決。多位破產領域專家都表示,其中的情況極為複雜。

如果賈躍亭和甘薇共同的債權人通過個人破產達成了債務重組,甘薇自然可以掙脫債務束縛。但如果賈躍亭個人的債權人沒有達成重組協議,由於國內尚無個人破產製度,即使賈躍亭在美國完成破產,其國內未參與破產重組的債權人依然可以向他主張債務,屆時,甘薇是否需要承擔這筆債務,仍然需要在夫妻共同債務方麵作出界定。

隻不過,相比於金燕,甘薇至少已經“獲益”於賈躍亭的個人破產。近日有報道稱,賈躍亭在申請破產前已向甘薇轉賬51萬美元,名義是家庭費用。這筆費用可能被認為是賈躍亭破產的豁免財產。

賈躍亭如今已“資不抵債”,這51萬美元可能是賈躍亭給陪伴自己多年的妻子的最後一筆物質回報。隻不過,相對於曾經的身家,隻得到51萬美元的甘薇是否仍顯得淒涼?

在個人破產製度發達的美國,破產人的妻兒待遇得到了認真對待。原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沃倫曾堅定地代表債務人權益,呼籲放寬個人破產者的豁免財產範圍。

當美國提出“因欺詐而承擔的信用卡債務列入不可免責的範圍”的立法提案時,伊麗莎白·沃倫表示反對,她遊說的理由就包括:離婚的丈夫,極有可能惡意支取信用卡並破產;因為信用卡債務不可豁免,那麽離婚的婦女和兒童,將不得不和財大氣粗的信貸債權人一道,參與破產清償。

也就是說,債務人會通過申請破產,通過破產擺脫對前妻和孩子的撫養義務,並將離婚婦女、兒童置於與信貸機構競爭的位置。她還曾批評道:“這些婦女必須與財大氣粗的債權人及其委托的收賬機構爭奪。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離婚媽媽得到的補償還不足她們應得份額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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