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在日本搜索引擎搜“丈夫”,最先自動關聯的詞是“去死”。調查記者小林美希在采訪家庭女性時發現,雖程度不同,但許多受訪者都有過希望丈夫“去死”的念頭。這些有恨意的妻子為什麽不選擇離婚呢?忍耐的美德約束,以及隱形的就業歧視,讓許多女性身處婚姻的圍城,對生活和未來極其失望。
小林美希從2007年起成為一名自由記者,她特別關注職場、婚姻和生育等日本社會的現實問題,著有《不讓生育的社會》、《看護崩壞》、《職場流產》等多部著作,2013年獲得了貧困新聞報道獎。
跨越十多年的追蹤,透過14位采訪對象的遭遇,小林美希在《有恨意但不離婚的妻子們》一書中,再次深入思考婚姻和個人、社會和家庭的關係。該書中文版近日由中信出版集團推出,以下內容摘自該書。
“希望丈夫去死的想法,我對朋友說不出口。畢竟,這種想法不道德呀。”片山誌穗(化名,41
歲)如是說。在貸款買房時,誌穗真切地感受到了自己希望丈夫去死的想法。究竟為什麽希望丈夫死呢?“也許因為性格不合,從一開始就不喜歡他吧。反正,我和他完全無法溝通。”誌穗說。
誌穗向我打開了心扉:
我有一個比我小一歲的妹妹,她的性格比較叛逆,20 歲就結了婚,沒幾年又離了婚,
成了單親媽媽。她常說:“誰需要丈夫?再婚?怎麽可能!我才不想過被丈夫束縛的生活呢。”妹妹的朋友中, 離婚的也不在少數,
所以“離婚不是很正常嗎”成了她的口頭禪。我妹妹一個人帶著孩子回到娘家,日子過得悠哉樂哉。也許是“不需要丈夫”的論調聽多了,結婚以前,我一直很渴望“沒有丈夫,隻有孩子的生活”。
但是,日本社會不接納未婚媽媽,事實婚姻也不常見。整個社會的氛圍還是“不結婚,就不能有孩子”。我本來不想結婚,但覺得作為一種經曆,結個婚也行。就這樣,沒有慎重考慮,稀裏糊塗地結婚了。
誌穗大學畢業後,入職一家知名雜誌的編輯部,由於采訪工作困難重重,頗受打擊。她考慮再三,決定轉行從事與IT
有關的工作。於是,誌穗白天上班,晚上去夜校進修相關課程。為了獲得工作經驗,她甚至以無償工作為條件,入職了一家 IT
公司。一段時間之後,憑著在這家 IT 公司積累的經驗,誌穗跳槽到了一家媒體公司。目前,她的職位是係統工程師。
與經濟適用男閃婚
每天加班加點幹活、坐最後一趟車回家、一心撲在工作上的誌穗,35 歲那年,開始擔心“卵子老化”。
近年來,各類電視節目、各大報紙,經常討論“女性過了35歲懷孕困難”的話題。
日本婦產科醫學會將年齡超過35
歲的產婦定義為“高齡產婦”,高齡產婦生育風險極高。隨著年齡的增長,原始卵泡數量會減少,導致懷孕概率降低,即使懷孕,也可能出現染色體異常的情況,加大流產概率。另外,高齡產婦更易出現心髒、血管類疾病,導致流產和早產。如果患上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甚至有死亡的危險。東海大學醫學院客座教授杉俊隆在《不孕症學》一書中指出,雖然日本孕婦的平均流產率僅為
15%,但流產的概率會隨年齡的增長逐漸升高:35 歲時為 20%,40 歲時為 40%,42 歲時上升到 50%。醫學上也將女性 35
歲之前界定為“最佳生育期”。
誌穗不禁想:“自己年齡也不小了,是不是該結束一個人的生活了?如果想要孩子,越早生越好吧?年齡越大,作為女人的價值就會越來越低吧?”
正當誌穗有這些想法的時候,她遇到了大學時的男友。男友大誌穗兩歲,是個很無趣的人。不過,誌穗覺得和這個人過日子倒沒有什麽問題,最重要的是,他應該不會阻止誌穗婚後繼續工作。上大學的時候,學理科的他成天悶在實驗室裏,不喝酒也不讀書,什麽愛好也沒有,非常“經濟適用”。看上去老老實實、不發脾氣不抱怨的“理科男”,不是最合適的結婚對象嗎?誌穗想。
“我們結婚吧?”
一拍即合,兩人閃婚。誌穗36 歲,丈夫 38 歲。
因為年齡、因為想要孩子而步入婚姻的人不在少數。根據內閣府《關於婚姻及家庭結構的調查》(2014
年),未婚女性的“結婚理由”中,“想要孩子”占比最高。至於“開始積極準備結婚的年齡”,44% 的女性為“30~34
歲”,占比最高,其次為“25~29歲”(31.3%);男性占比最高的年齡為“30~34 歲”(40.9%),其次為“35~39
歲”(28.7%)。
誌穗明白,因為和丈夫未經熱戀就步入婚姻,“我們的關係從一開始就很冷淡”。不過,既然已經結了婚,就趁能夠申請到最大減免貸款稅的時候,先把房子買了吧,誌穗在心裏盤算。
丈夫雖然讚成結婚後買房,但將買房的具體瑣事全都推給了誌穗。新婚生活對誌穗來說,繁忙且壓力重重。
買怎樣的房子?買在哪裏?對比不同區域、不同類型房子的價格,事無巨細全是誌穗獨自搞定。看房也是誌穗在工作日裏見縫插針,一次次抽空看的,
丈夫隻是看看樣板房, 說一句“哦,
不錯!”完事。誌穗問他有沒有仔細看,他自鳴得意地說:“上網看了。”這可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一筆支出啊!“哎!你能不能跑一跑呢?不實地去看、去問,根本不可能了解實情呀!”麵對丈夫,誌穗心裏充滿了無力感。
最後,誌穗在豪宅林立的東京23 區找到了一棟售價 7 000
萬日元的房子,並趕在減稅申請過期前買了下來。以防萬一,誌穗隻用丈夫的名義做了抵押貸款。他購買過團體人壽保險,一旦死亡,貸款便不用償還。誌穗以“放在一個人名下比較簡單”為由,將
10 年固定利率的房貸放在丈夫名下,孩子的教育經費和教育基金則放在了自己和孩子名下。此外,生活費從丈夫的工資中支出,
自己的收入直接轉入銀行存款。回想起當年的這些決定,希望丈夫去死的想法,似乎在那時就已經潛藏在誌穗心裏了。不過,恨意不隻來自房子。“我丈夫比我大兩歲,但他就像一個不中用的下屬,絲毫沒有行動力。磨磨嘰嘰,根本就不是個男人。”
生活中的他,幹啥啥不行。有一次,要把家裏一件不用的家具鋸開扔掉,我讓他去鋸,他卻站在那裏“哎,哎”地一個勁兒叫我。“這點事就把他給難住了?”我過去一看,果不其然。他一臉為難地望著我說:“鋸不開呀。”“把鋸子給我!”我接過鋸子,輕易地就鋸開了。
“這不就好了嗎?怎麽這麽沒用!”氣得我血管都要爆了。
類似的事情舉不勝舉。他有駕照,卻從不開車,因為要麵子,絕不承認是他開車技術不行。如果我提議開車出去,
他就以“開車要是出交通事故就糟了”為由,拒絕開車。但這樣,不就什麽事都做不了了嗎?不如我自己單獨行動。
誌穗認為,開車帶女人出去是“男人靠得住”的表現,可自己的丈夫既沒有對女人說“來,跟我走”的男子氣概,也從沒讓她有過小鹿亂撞的悸動。
“別隨便碰我的孩子”
看著身邊越來越多的朋友懷孕、生孩子,誌穗想要孩子的願望越來越強烈。她去婦產醫院做了孕前檢查,發現自己有排卵障礙。於是,誌穗開始服用促排卵藥物,並且監測排卵時間,終於在38
歲那年成功懷孕。不幸的是,懷孕 11
周時誌穗流產了。得知孩子沒了的時候,誌穗大腦中一片空白。失去孩子的痛楚,讓她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想要一個孩子。
備孕的時候,丈夫隻是機械地按誌穗說的話去做。誌穗服用促排卵藥後,根據醫生的建議,采用了治療不孕不育的“定時療法”:醫生告知誌穗是“這一天”,誌穗便和丈夫在“這一天”行房事。雖然誌穗很想要孩子,可丈夫在她眼裏毫無男性魅力。和丈夫做愛讓誌穗極為痛苦,她每次都是“什麽也不想,靜等完事”的狀態。
一位夫妻性生活指導顧問指出:“不想做愛但想要孩子,因為這個,越來越多的夫婦選擇人工受孕以避免和對方發生性關係。”
6 個月後,誌穗再次懷孕。
懷孕期間,誌穗的工作依然非常繁忙。公司同事大多為男性,女性不到10%。誌穗每天早上 9
點上班,每晚乘最後一趟車回家。每個月的加班時間常常累計超過 100 個小時。以前,曾有一位年近40
歲的女性員工未婚先孕,公司就能否允許她休育兒假一事,專門開會討論,鬧得公司上下沸沸揚揚。當時還是單身的誌穗沒有太過關注這件事。不過,現在自己也懷孕了,誌穗不禁擔心:“會不會拿不到育兒假啊?”盡管心裏七上八下,但她還是強忍著孕吐和頭暈加班,每天坐末班車回家。
從小要強、越挫越勇的誌穗,對丈夫的不滿在不知不覺中與日俱增。
生完孩子出院的時候,是誌穗的妹妹開車接他們母子回娘家的。誌穗感覺妹妹比丈夫可靠得多。誌穗在娘家待了兩三個月後,回到自己家裏。
誌穗的丈夫每天下班回家都很晚。一般來說,妻子都希望丈夫能早點回家,帶著孩子洗個澡,多少幫自己一把,可誌穗覺得丈夫不在家反倒輕鬆自在。她不希望丈夫下班回家。
誌穗的家是一棟三層小樓。丈夫的房間在一樓,誌穗在二樓客廳的地板上鋪上被褥,和孩子一起睡。如果丈夫在誌穗和孩子玩得正高興時回來,誌穗便滿肚子不高興:“別堂而皇之地闖進我和孩子的世界!正玩得高興呢,真掃興!”丈夫雖然是孩子的父親,誌穗卻想對他說:“別隨便碰我的孩子。”
考慮到產假結束後自己要重返職場,誌穗在孩子出生前,就已經著手給他找托兒所了。她還谘詢了當地政府的有關部門,可是,等待入托的孩子太多了,谘詢部門給誌穗的答複是:“入托很難啊!”好在誌穗娘家所在的區域孩子入托相對容易,盡管從娘家到公司要花兩個多小時的通勤時間,她還是決定帶著孩子搬去娘家。孩子上了娘家附近的托兒所,誌穗回到了職場。每天上下班往返4
個多小時,可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誌穗想。
如此辛苦奔波的誌穗,工資卻比丈夫低。為了照顧孩子,誌穗縮短了工作時間,收入也隨之減少,誌穗對此憤憤不平。
“憑什麽隻因為是男人,就能夠維持在公司的職務和地位?就算當著老板的麵,我也敢這樣說!”
誌穗申請育兒縮短工作時間後,公司以她需要照顧孩子為由,不再讓她參與重要項目。“真應該讓男人像女人一樣,邊育兒邊工作!”義憤填膺的誌穗,不禁遷怒於丈夫:“為什麽那麽無能,還那麽得意?!”
榊原律師事務所的打越咲良律師(離婚訴訟專家,著有《為何妻子突然提出離婚》一書)亦發出了這番憤慨:
“男性占主導地位的社會是停滯不前的社會。受過高等教育,且有能力的女性,僅僅因為身為女性就被埋沒,男性卻被抬高身價,收入穩定。”
孩子入托和搬家,都是誌穗一個人搞定的。麵對日益強大的自己,誌穗漸漸心生反感:“欸?難道我家裏沒有男人嗎?我簡直就是個漢子啊。”
誌穗的壓力越來越大,她不再對丈夫抱有任何期待。
等他老了以後,我才不照顧他呢!即便現在,他發高燒了,我也不會管。
不過,誌穗的丈夫一不家暴,二不借債、花天酒地,更不用擔心他會出軌。他和誌穗一樣,是一位係統工程師,經常加班,每天除了工作顧不上別的,偶爾休息的時候,也隻是宅在家裏。誌穗對丈夫的生活方式非常困惑:“這樣的生活有什麽意思啊?”可不管怎麽說,丈夫的人品絕對不壞,收入穩定、性格溫柔。不管怎樣,沒有差到要和他離婚的地步。
“最好,我們的婚姻以他過勞死、周圍人同情地說‘真不幸呀!’這樣的方式終結。”話一出口,誌穗馬上驚叫道,“哎呀,那我不成了殺人犯?!”
“也許,還是因為我不喜歡他……可現在都有孩子了,得有個人幫我呀……”
關於自己的婚姻,誌穗每次都在同樣的問題上兜圈子,苦思冥想卻毫無結果:如果離婚了,孩子會怎麽想?如果不離婚,孩子又會如何看待彼此冷漠的父母?如果決心要離婚,趁孩子還小、不太記事時離了最好吧?
逐漸缺席的丈夫
誌穗帶著孩子住在娘家的時候,丈夫每月來看他們兩次,每次都是待五六個小時。丈夫一來,誌穗就心情煩躁。她不想見丈夫,見麵的時間越少越好,最好能不見就不見。
等以後搬回去,一起生活時該怎麽辦呢?買房的時候,還沒有要孩子的計劃,所以沒把三室一廳改成四室一廳,現在想起來,真後悔。三室一廳,不夠一人住一個房間。等孩子長大後,自己就必須和丈夫共用一個房間。和他一起睡?開什麽玩笑!
“反正現在成天忙孩子,沒有那方麵的需求。即便想和異性有親密接觸,也希望是和別的男人。”
“平安無事地過日子,除了有錢、有房的體麵生活,我別無他求。”誌穗向生活低下了頭。
誌穗丈夫的年收入是1000 萬日元。誌穗如果加班並做全職工作的話,每年的收入也高達 800~900
萬日元。然而他們工作太忙,沒有花錢的閑暇。誌穗有 1500 萬日元的個人存款,當然,這筆錢她對丈夫是保密的。房貸是10
年固定利率,10
年後,利率有可能上下浮動。如果利率上升,是不是該用存款把房貸一次還清?如果那時決定離婚,還是把房子和房貸都給丈夫,存款歸自己才好……
誌穗如此盤算著。
“欸?我真的想離婚嗎?”但為什麽不離呢?自然是擔心離婚後,單親家庭的環境會影響孩子成長。另外,一旦離婚,跟公司解釋起來也很麻煩。所以,誌穗雖然總想著離婚,可真要跨出那一步,還是極為艱難。
誌穗認為,自己隻能和丈夫生孩子。因此,她對自己的生活雖有計劃和憧憬,但很多時候不得不將之放棄。結婚與離婚之間,難道沒有一個中間狀態的婚姻製度嗎?類似事實婚姻那樣的,接近合法婚姻,卻不完全等同於合法婚姻狀態的婚姻製度?
1999
年,法國頒布了《民事互助契約》(PACS),規定長期一起生活的成年人擁有與婚姻關係中同等的社會權利。之後,法國非婚生子女數量增加,出生率上升。
而在日本,“結婚=
成人”的觀念仍然存在。據《關於婚姻及家庭結構的調查》顯示,五分之一的日本人認為“隻有結婚才算真正成人”。由此可見,婚姻製度依然具有極高的社會地位。離婚對女性極為不利。另外,整個社會環境也不利於單親爸爸或單親媽媽的生活。這些問題若不能解決,誌穗的沮喪情緒就不會消失。就這樣,丈夫死亡成了妻子們擺脫困境的救命稻草。
“什麽都不想,就當他不存在,過一天算一天吧。反正對他已經不抱任何期望了。”
這是誌穗現在的心態。
和誌穗一樣,用“就當丈夫不存在”來說服自己的妻子隨處可見吧?然而,她們對丈夫心生殺意的瞬間,恰恰就潛藏在這過一天算一天的日常生活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