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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肉販花千元買頭母豬到市場賣 被罰26萬拘15天(組圖)

遵義市餘慶縣一名從事鮮肉銷售的商戶,收購了一頭未經檢疫合格的生豬並宰殺上市銷售。在受到主管部門處罰後他又轉移財產、拒絕繳納罰款26萬元。日前,當地法院對他處以15日拘留,目前,他已繳納了部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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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視覺中國
 

家住餘慶縣白泥鎮的陳某在白泥鎮子營農貿市場以銷售鮮豬肉為業。2018年9月19日,陳某以1000元的價格從他人手中購買一頭“母豬”,於20日早上送到屠宰場宰殺。相關工作人員在檢驗檢疫中發現,陳某擬出場的豬肉酮體脂肪發黃,因此未開具檢疫合格證明、未加蓋驗訖印章和附肉品檢驗合格標誌。同時,明確要求不得到市場銷售。

不過,陳某並未聽從勸告。當天清晨6時30分左右,他將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拉到市場以20元/公斤的價格售賣。檢疫員王某、肉品檢驗員楊某立即趕到農貿市場,對正在分解豬肉的陳某進行警告。陳某自稱,他會妥善處理不會銷售,但始終沒有撤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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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10時許,餘慶縣市場監管局與餘慶縣檢察院組成聯合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對陳某執意擺放在攤位上的155.03公斤豬肉予以查扣,抽樣送檢。經檢測,陳某銷售的豬肉不符合農業部門相關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主管部門根據規定,對其銷售不合格豬肉的行為,處以13萬元罰款。逾期,每日按罰款金額的3%加處罰款。

然而,直到今年8月16日,陳某仍未繳納罰款。餘慶縣市場監管局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要求執行罰款13萬元,加處罰款13萬元,合計26萬元。

法院在調查中發現,陳某在收到處罰決定書後,就將自己銀行裏的17萬餘元存款全部取出。同時,陳某還存在多次通知拒不到案、不如實申報財產、不配合執行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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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法院對陳某失信行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10月21日,陳某主動交清了罰款13萬元。對逾期加處罰款13萬元,陳某與餘慶縣市場監管局已達成執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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