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一則特別的物業繳費通知單,在網上引發熱議。通知單告知一名業主,由於他近八年頻繁乘坐電梯撿垃圾,被物管催收近3萬元(人民幣,約4540美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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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早報報導,通知單被貼在小區物業辦公室的門上,寫到「由於您常年頻繁乘坐電梯撿廢品,每天使用電梯的次數六十餘次,向您收取電梯運行電費2592元/年,電梯損耗1000元/年,8年共28736元」,旁邊還張貼了一張電梯用電費用計算明細表。
鄰居陳女士大吐苦水表示,該業主姓巫,今年79歲。平日獨居,每天喜歡撿垃圾,裝進電梯運上29樓,堆放在公共樓道和家裡,臭氣熏天,蟑螂到處亂竄,「她很勤快能幹,每天早上5點多起床一直工作到晚上,但不應該影響其他人」。

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管韋先生稱,物管曾多次聯合社區、派出所等部門的工作人員上門做工作,「跟巫阿婆的子女反映過,沒用」,無奈才想出收取電梯費的辦法,結果巫阿婆拿到繳費通知單後沒有交錢,反將它貼回了物業辦公室門上。
巫阿婆目前人在住院,她表示,沒有經濟方面的困難,主要是因為一個人無聊想找事做。撿垃圾一方面能變廢為寶賺點菜錢,另外一方面也能鍛鍊身體。至於未來是否會再撿廢品,先養好身體再說。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老人日搭60次電梯 撿垃圾運上29樓…被討3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