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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泳聯宣布禁止12歲後變性運動員參加女子比賽

有報導稱,國際田聯和國際足聯也將開始覆核跨性別人士參賽資格相關政策。

關於是否在女子運動項目中納入跨性別女性,在體育界內外都是意見兩極的話題。https://t.co/P5UOvaNoIK

— BBC News 中文 (@bbcchinese)
June 22, 2022

世界遊泳運動管理機構國際泳聯(Fina)在周日(6月19日)投票通過新規定,禁止12歲之後變性或經曆過任何階段男性青春期(male
puberty)發育的跨性別人士參加女子項目頂級賽事。

這一裏程碑式的決定意味著,遊泳項目率先製定了與其他大部分奧林匹克項目都不一樣的跨性別參賽規則——目前,大部分項目還是以設定睾酮上限的方式限製參賽資格。

國際泳聯還有意在競賽中另設“開放”類別,讓性別身份與出生時性別不一致的選手參加。

該運動管理機構主席胡塞因·穆沙拉姆(Husain
Al-Musallam)表示,相關決定是為了“保障我們運動員的競賽權利”,但同時也要“保障競賽公平性”。

世界田徑聯合會(World Athletics)主席塞巴斯蒂安·科男爵(Lord
Coe)對國際泳聯的決定表示歡迎,並暗示世界田聯可能會跟隨製定類似的規定。

科男爵向BBC表示,對於體育競技的公平性“沒有商量的餘地”。

遊泳項目是第二個明確禁止跨性別人士參賽的奧運項目管理機構——在此之前,隻有世界橄欖球總會(World
Rugby)在2020年製定規則禁止跨性別運動員參賽。

另據路透社報道,世界足球管理機構國際足聯(Fifa,國際足協)也和世界田聯一樣,將開始複核本項目的跨性別人士參賽資格相關政策。

國際泳聯的新規則是什麽?

國際泳聯長34頁的新政策文件規定,由男性經過性別重置成為女性的跨性別運動員,可以參加女子項目比賽——但前提是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他們在性別重置時“沒有經曆過譚納標準第二階段(Tanner
Stage 2)之後的任一階段男性青春期發育”,同時“未超過12歲”。

這一決定是在世界遊泳錦標賽正在布達佩斯進行中的不尋常時間製定的。

這意味著,曾表示希望爭取一個奧運參賽資格的跨性別美國大學生泳將利婭·托馬斯(Lia
Thomas,莉亞·湯馬士)將不會被準許參加奧運女子遊泳項目。

不過,有關規定對各國家遊泳協會或者美國國家大學體育協會(NCAA)的賽事並不適用——托馬斯最近在後者的賽事中贏得500米自由泳金牌。

各國遊泳項目管理機構,包括英國遊泳總會(British Swimming),均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在本協會內執行國際泳聯的政策。

英國遊泳總會向BBC體育部表示,將審核相關規定內容之後再作評論。

國際泳聯的執行總監諾維奇(Brent
Nowicki)表示,該機構起草的政策是“全麵、以科學為基礎且包容的,而當中重要的是,國際泳聯的做法強調競賽公平性”。

主席穆沙拉姆表示,國際泳聯歡迎每一個運動員,“開放類別”的設立將意味著任何人都能有機會參加頂級賽事。

“我想要所有運動員都有歸屬感,能夠在這個過程中產生想法,”穆沙拉姆說。

這一項新政策在152個國際泳聯成員中得到71%的支持率,被形容是為跨性別運動員“全麵融入的第一步”。

在製定規則之前,國際泳聯聽取了醫學、法律和體育界頂尖專家組成的跨性別議題專項小組報告。

專家在小組會議中主要發表了這樣一些意見:

生理學家及人體機能領域的頂尖專家邁克爾·喬伊納博士(Dr Michael
Joyner):“睾酮在男性青春期是調節人體機能的生理決定因素,並解釋了人體機能上的性別差異,被認為到12歲時能夠清晰顯現……即使睾酮被抑製,其對身體表現的促進作用仍會存在。”

活動人士、研究學者兼律師阿德裏安·朱科博士(Dr Adrian
Jjuuko):“這一政策強調了,沒有運動員會被排擠在國際泳聯的賽事之外……(開放類別的方案)不應該成為一個會增加對這些群體既有歧視和邊緣化程度的類別。”

專攻運動表現性別與年齡差異的運動生理學家桑德拉·亨特博士(Dr Sandra
Hunter):“至14歲或以上,男孩與女孩之間已經有實在的差異。這是由於睾酮的生理調節以及Y染色體的存在……即使在由男變女之後睾酮被抑製或減少的情況下,一些諸如身高、四肢長度、心肺體積等體能優勢是結構性的,而且會繼續存在。”

前奧運和世界冠軍薩默·桑德斯(Summer
Sanders):“公平競技是我們社會當中一個基礎和標誌——這種做法保障了既有的體育發展進程,而數以千萬計女孩和女性每年都在參與。”

過去反對跨性別選手參加女子賽事的英國退役遊泳運動員莎朗·戴維斯(Sharron
Davies)向BBC體育部表示,她“為國際泳聯感到驕傲”,並表示這些討論本應該更早開始。

“體育本身的定義就是排他性的——我們不會叫15歲的男孩與12歲以下的賽跑,我們不會有重量級拳手與雛量級對打,”戴維斯說。她表示有不同類別和級別是公平競技的前提,假如沒有,“唯一輸的就隻有女性——她們失去公平比賽的權利。”

但是,曾在2月聯名寫信支持利婭·托馬斯的LGBT(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人士)宣傳組織“運動員同誌”(Athlete
Ally)表示,國際泳聯的新政策有“歧視性、傷害性,不科學且不符合2021年國際奧委會(IOC)的原則”。

該組織的政策與項目總監安妮·利伯曼(Anne
Lieberman)表示,新的參賽資格規定隻會“嚴重侵害任何想要參與女子類別比賽的運動員隱私和人權”。

另一些人則表示,另外設立開放類別,將會進一步排斥一個已經被邊緣化的群體。

澳大利亞遊泳選手瑪迪·格羅夫斯(Maddie
Groves,瑪德琳·葛華斯)在推特(Twitter)上遣責說:“每一個支持這項歧視性和非科學決定的人都應該感到羞恥。”

在英國拉夫堡大學(Loughborough
University)以跨性別運動員為博士課題、本身也是跨性別運動員的喬安娜·哈珀(Joanna
Harper)也擔心,開放類別會實際上增加歧視和邊緣化,“不太可能”奏效。

“他們會為這個開放類別開設奧運獎牌嗎?開放類別會有職業遊泳選手嗎?我不確定,它可能有用,但我懷疑它不會有意義。”

體育界最大的爭論之一

關於是否在女子運動項目中納入跨性別女性,在體育界內外都是意見兩極的話題。

很多人認為,跨性別女性不應該參加女子項目,因為他們可能因為曾經是男性而保留身體優勢——但是另一些人認為,競技體育應該更具包容性。

世界田聯主席塞巴斯蒂安·科男爵表示,假如體育機構無法製定恰當的跨性別運動員規則,女子體育的“完整性”和“未來”將會“非常脆弱”。

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在4月曾表示,他不認為跨性別女性應該參加女子項目賽事。

英國文化大臣納丁·多裏斯(Nadine
Dorries)周日向媒體表示,她會“鼓勵”其他體育項目跟隨國際泳聯製定相關規則,並指“公平性原則永遠應該高於包容性”。

關於跨性別女性運動員是否應該在女子項目中競技,其辯論的核心涉及包容性、體育公平性和安全性等多種因素的複雜平衡——從根本上來說,就是跨性別運動員參與女子項目,是否能保證不會獲得不公平的優勢或者給運動員帶來傷病的威脅。

跨性別女性在參加特定項目比賽的時候,必須遵守一係列規則——在很多情況下,她們需要將自己身體的睾酮水平降低到一定程度以下,並這樣待續一段時間,然後才能參加比賽。

不過,正如國際泳聯的決定所強調的,運動員因為經曆過男性青春期發育而獲得的身體優勢,可能並不會因為降低睾酮而消除。

上周,自行車運動管理機構國際自行車聯盟(UCI)將男轉女的跨性別運動員參加女子比賽的睾酮濃度上限由5nmol/L下調至2.5nmol/L,並將參賽前的等候期延長一倍至兩年。

遊泳項目的相關議題則因為利婭·托馬斯而備受關注。

今年3月,利婭·托馬斯在大學比賽中奪得500米自由泳金牌,成為第一個贏得美國大學體育協會(NCAA)賽事冠軍的已知跨性別遊泳選手——在此之前,托馬斯曾代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男子遊泳隊參加過三個賽季的比賽,之後在2019年春天開始接受荷爾蒙置換療法。

之後,她代表自己的大學女子隊打破多項女子項目紀錄。

超過300名大學隊、國家隊或奧運隊遊泳選手聯署支持托馬斯及所有的跨性別運動員,但是托馬斯的一些隊友和家長則匿名寫信表示,支持托馬斯選擇性別取向的權利,但同時表示她作為女性參賽並不公平。

美國遊泳協會(USA
Swimming)在2月修訂條例,允許跨性別運動員參加精英級別比賽,同時以相應規定限製不公平優勢,包括比賽前須經過36個月的睾酮測試等。

去年的東京奧運,新西蘭舉重選手勞瑞爾·哈伯德(Laurel
Hubbard)成為第一個以不同於出生時性別參加奧運會的公開跨性別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