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媒報導,127e 項目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2001
年阿富汗戰爭前期,當時美軍試圖扶植阿富汗“北方聯盟”,與塔利班政權對抗。 圖:擷自推特@NRFGlobal
美國調查網站《截擊》(The
Intercept)(7)月初披露了一個代號為“127e”的神秘計劃,稱美國政府經由這一項目向外國武裝人員輸送武器、情報等軍事援助,在全球多國扶植美國代理人,借助他們之手對“美國的敵人”展開秘密軍事行動。
據該媒體稱,根據他們獨家獲得的多份政府文件和對十幾名前任或現任政府官員的採訪,美國的“代理人戰爭”計劃遠比已知的規模大得多。
所謂“代理人戰爭”,是指某些大國為避免直接介入衝突,策動或支持代理方發動的戰爭,試圖以最小風險實現利益最大化。
報導指出,美國於 2017 年至 2020 年期間在全球開展了至少 23 次 127e 行動,僅在 2020
年一年,大中東和亞太地區就有至少 14個 127e 行動處於活躍狀態。
這些資料在近期通過美國《資訊自由法》獲得的一份政府文件中,首次得到官方確認,據該網站指出,通過 127e
項目,美國向其他國家的武裝力量提供武器、訓練和情報。
但是和那些旨在幫助他國提升軍事能力的外援項目不同,127e
項目的合作夥伴是被派遣完成美國主導的軍事任務,針對“美國的敵人”,完成“美國的目標”。
一名曾經參與 127e 項目的五角大樓前高級官員直言:如果有人將 127e 項目稱作一種代理人行動,恐怕難以辯駁。
報導指出,127e 項目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2001 年阿富汗戰爭前期,當時美軍試圖扶植阿富汗“北方聯盟”,與塔利班政權對抗。
美國前中情局官員透露,當時他們派出了 2、30 名中情局人員,帶著幾百萬美金,收買了北方聯盟站到美國這邊。
但當時負責這一行動的陸軍特戰司令部意識到,自己無權直接向阿富汗北方聯盟付款,因為沒有任何一條美國法律,能賦予其向外國代理人提供資金或支持的權力,隻能依賴中央情報局的資金來維持行動。但這也帶來了兩個部門之間的利益糾葛。
為了確保在未來的行動中,擁有足夠的資金和權限去支持外國武裝力量,美國特戰司令部推動了一項立法—— 1208 條款,並最終使其寫入
《美國法典》第 10 卷 127e 條。
根據該法條,國防部每個財政年度可獲得一筆預算,用於支持那些協助美國特種部隊實施反恐行動的外國軍隊、非常規武裝力量、組織及個人。項目所用資金被稱為“127e
基金”。
美國智庫“昆西國家事務研究所”(Quincy Institute for Responsible Statecraft)去年 7
月發佈的一份報告中指出,自 2005 年以來,127e 項目的預算金額翻了兩番,從每年 2500 萬美元到每年 1 億美元。
據“截擊”網站公佈的數據,2017 年至 2020 年,127e 項目至少花費了 3.1 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 92
億);此外,該項目更享有某些“特殊豁免權”。
美國國會於 1997 年通過的“萊希法案”(Leahy Law)規定,禁止美國軍方向侵犯人權的外國部隊提供軍事援助。但 127e
項目卻可不受該法案約束。
據“截擊”網站和其他多家媒體報道,美國在多個非洲國家都執行過 127e
項目。一些美國國防和法律專家則擔憂,這種鮮為人知的對外軍事援助授權,缺乏問責和監督機製,存在違憲的疑慮,不僅使美國或產生侵犯人權的行為,甚至可能在國會和民眾都不知情的情況下,陷入外國衝突中。
曾領導過陸軍特戰部隊和中央司令部的退役四星上將沃特爾(Joseph
Votel)證實,美軍在埃及、黎巴嫩、敘利亞和葉門等國進行過“127e”秘密反恐任務。
前任美國駐非洲特種部隊司令博爾達克(Donald C. Bolduc)則披露,和 127e 項目有夥伴關係的武裝力量,平均人數在 80
到 120人,他們接受過美國特種部隊訓練、拿著美式裝備。

美國五角大廈 。 圖:翻攝US DoD官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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