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怡生被控2020年為墨爾本一家醫院籌集資金,其行為意在培養與一位聯邦部長的關係,以影響其製定出對中國有利的政策。
分析人士認為該案體現出澳洲反外國幹預法的廣度,並表示隻要警方能證明意圖,即便行為無害也被視為有罪。https://t.co/JyYY1Vbnqr
— 紐約時報中文網 (@nytchinese)
July 29, 2022
澳大利亞墨爾本——澳大利亞對中國影響其內政的擔憂日益加劇,幾年前出台了全麵立法以防止外國幹涉,但這些法律至今尚未用於法庭實踐。
周四,法官裁定,迄今為止受到新法律指控的唯一一名男子將接受審判。對他不利的主要是間接證據,他的案件引發的問題在2018年頒布該法律時已有專家表示過擔憂。
2020年,現年67歲的男子楊怡生被指控準備實施外國幹涉行為,該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澳大利亞聯邦警方稱,當年早些時候,楊怡生利用一筆捐款與時任聯邦部長的艾倫·塔奇建立了關係,以便他未來可以接近後者,目的是影響政府政策,為中國政府謀取利益。
澳大利亞華人社區成員籌集了2.6萬美元(37450澳元),以楊怡生領導的當地華人協會的名義捐贈給墨爾本一家醫院。為期四天的聽證會旨在確定該案是否應開庭審理,法庭在聽證會上了解到,楊怡生邀請塔奇出席了支票捐贈儀式。
在法庭上,楊怡生的律師尼爾·克萊蘭表示,這筆捐款隻是打擊因疫情而激增的反華種族主義的一種方式。楊怡生是出生於越南的華裔,以難民身份來到澳大利亞。
昆士蘭大學的法律研究員莎拉·肯德爾是研究這項新的反外國幹涉法立法的專家,她說,此案“說明了法律的廣度”,並凸顯出如果警方能夠證明某個行為背後是為外國幹涉做準備的必要意圖,這樣的行為即使本身可能無害也會被視為犯罪。
她還說,從此案還能看出,“這項法律有能力根據人們的關係或者聯係來認定刑事犯罪。”
克萊蘭辯稱,該案應被駁回,因為警方缺乏證據證明以下幾點:楊怡生是受中國政府指示或向中國政府匯報;他計劃在特定政策或問題上影響塔奇;或者他的行為參與了其他人在特定問題上影響塔奇的計劃。
“需要有證據,而不僅僅是影射、假設和推測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情,”他補充說。
但法官同意檢方的意見,檢方稱,根據這部新的法律,警方不需要證據證明楊怡生計劃在未來實施幹預行為就可以提起訴訟。檢方律師帕特裏克·多伊爾主張,當楊怡生與塔奇接觸時,他想到的是與部長的良好關係可能會讓他成為對華相關政策問題的倡導者,這就足夠了。
他指出,在截獲的楊怡生與同事的電話中,楊怡生說,塔奇將來可能成為“我們的讚助人或支持者”,並“為我們華人”的問題發言。
多伊爾說,應通過幾個間接證據來看待這通電話。他說,檢方將表明楊怡生是統戰部領導的組織和華人社團的負責人或成員,統戰部是中共與海外華人打交道的部門,他說,統戰部“試圖推動各國及其精英朝著更順從的方向發展”。
多伊爾還聲稱,楊怡生告訴同事,他在訪問中國時與中國政府領導人有過會麵,並且他曾寫信給另一位政界人士,建議澳大利亞自由黨應該支持中國的“一帶一路”項目。
為楊怡生辯護的律師克萊蘭說,新立法的不同尋常之處在於它試圖“將未來的行為定為犯罪”。他還表示,檢方依靠間接證據來就未來的問題得出結論,這樣做“把刑法用到了極致”。
法律學者肯德爾表示,本案的核心問題之一是證明意圖所需的證據的性質。她說,最終,“這取決於陪審團或法官對當事人意圖的看法。”
近年來的幾起案件凸顯了人們對中國政府在澳大利亞影響力的擔憂。一名澳大利亞政客被指控在從華裔政治捐助者那裏拿錢後推動中國的外交政策利益而辭職;政府取消了與中國政府有聯係的一位中國富商捐贈者的永久居留權;作為反外國幹涉調查的一部分,當局突擊搜查了一名州議員的住所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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