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紀委公布,今年1月落馬的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曹豔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紀委稱,曹豔麗徇私情而忘公義,搞權色、錢色交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富滇銀行原女副行長曹豔麗

雲南富滇銀行
59歲的曹豔麗,1963年6月生,長期紮根雲南金融係統,早間年曾在中國建設銀行係統工作。雲南省紀委公布她的6宗罪:
1.黨性原則喪失,宗旨意識全無,偽造、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
2.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公交車私用,違規接受旅遊安排;
3.隱瞞不報個人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4.違規獲取董事經費,徇私情而忘公義,搞權色、錢色交易;
5.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擅權妄為,違規幹預貸款發放,造成富滇銀行巨額資金損失;
6.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發放等方麵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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