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北唐山四名女子在燒烤店用餐卻無端遭人痛毆案,時隔三個多月,當地法院終於作出判決。其中主嫌陳繼志被以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2萬元(約新台幣144萬元)。
據央視新聞報導,9月13日至15日,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案件。報導稱,「經依法通知,各被害人均表示本人不出庭參加訴訟」。23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6月10日2時40分許,被告人陳繼志等九人在唐山某燒烤店吃飯時,陳繼志到正在店內用餐的四名被害女子桌旁,對其中一名王姓女子騷擾,遭拒後毆打王姓女子,王女與另一名李姓女子進行反抗。陳繼志等人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及店旁小胡同內,對四名女子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經鑒定,其中兩名女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另兩名女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報導指出,另查明,2012年以來,陳繼志等人還長期糾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陳繼志為糾集者的惡勢力組織。「該惡勢力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陳繼志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2萬元;陳繼志等六名被告人對四名被害人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各項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這起地方惡霸欺凌女子的事件引發大陸社會甚至是國際輿論關注,但事件發生後大陸官方嚴格管控對事件後續的報導,迄今四名被害女子均未曾公開露面,甚至連網上都沒有四名女子親友的任何聲音,也讓外界對大陸官方和官方媒體對事件的相關說法持疑。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一審宣判 主嫌遭重判2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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