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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華裔男子縱火驅趕租客 被判入獄兩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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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used arsonist Wei Li (right) with his lawyer Rolfe Horne on
Wednesday, Oct. 9, 2019. (CTV Vancouver Island)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綜合報道,加拿大溫島埃斯奎莫爾特(Esquimalt)一華裔男子縱火驅逐租客案,1月17日在卑詩省最高法院宣判,被告被判入獄兩年,並須交出其DNA樣本作存盤。

  華裔男子李偉(Wei George Li,音譯)被控於2017年10月3日,在位於烏幹達大街(Uganda
Avenue)300號路段的自置房屋縱火,房屋著火期間沒有人在屋內。李偉的縱火行為,被指是意圖驅逐租客蒙哥馬利(Billy
Montgomery)。

  事發當天,李偉在維多利亞(Victoria)國際機場被捕,當時他正準備乘搭飛機前往渥太華。案件在2019年10月展開聆訊。機場員工的供詞稱,當時李偉的手、頸及臉部嚴重燒傷,當時李偉表示,他沒有致電911求助,也沒有告訴別人有關起火的事。機場當局隨後報警,李偉在機場被警方拘捕。

  法官貝亞德(Robin
Baird)指,李偉的縱火行為極度危險,而且非常愚蠢。縱火的最高刑期為14年,但法官考慮到被告已年近50歲,又一直有良好工作,加上沒有犯罪紀錄,因而判囚兩年。

華客網:加拿大華裔男子縱火驅趕租客 被判入獄兩年(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