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操場埋屍案”故意殺人罪犯杜少平依法執行死刑。這距離1月10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宣判隻有10天。1月21日,該案受害人鄧世平家人代理律師周兆成對此進行了解讀。
周兆成說,死刑又稱極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最嚴厲刑罰。我國《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並沒有規定死刑複核程序的期限。對死刑複核期限,視案件情況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自行決定。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會將該案卷宗、死刑命令等一係列材料退回高級人民法院,然後由高級人民法院將卷宗、死刑命令退回中級人民法院即一審人民法院。一審人民法院會在接到死刑命令的七日內執行死刑。
“我們通常說人命關天,我國當前的死刑政策是既保留死刑又堅持少殺。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複核中是非常嚴格審慎,確保死刑精準適用。”周兆成認為,對“操場埋屍案”之所以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時間如此之短,就是由於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樣全國影響力的惡性案件,民憤極大,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權益的前提下,全麵提速,是讓正義更早的到來,既是順應民意,也是讓英雄的鮮血不會白流,讓沉冤地下十七年的鄧世平老師能夠早日得到的公平和正義。

周兆成律師向法院轉交被害人家屬要求判處杜少平死刑法律意見
“人間正道是滄桑,殺人凶手杜少平已經受到了法律最嚴厲的製裁,願九泉之下的鄧世平老師可以安息。”周兆成說,一審宣判後,杜少平聽到被判死刑後,臉色蒼白,雙手顫抖,已經癱軟,最後是被法警攙扶走出法庭。
周兆成還提到,根據庭審證實,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夥同羅光忠製造了慘絕人寰的操場埋屍案後;僅僅時隔二年,又再次犯案!2005年4月17日晚上,杜少平為報複被害人曹某,夥同他人在新晃縣新晃鎮砂洲路國稅局對麵公路處用硫酸潑向曹某左頸麵部,致人輕傷。再時隔三年後,2008年開始杜少平糾集多人形成較為固定的成員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非法插手民間糾紛,非法發放高利貸,暴力催討債務,在新晃縣境內實施尋釁滋事犯罪7次、非法拘禁犯罪4次,聚眾鬥毆犯罪1次,強迫交易犯罪1次。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案受害人鄧世平之子鄧藍冰也就昨天的死刑執行在社交平台發布帖文稱,雖然遲到了17年,但正義還是提速到來。“我最敬愛的父親終於可以安息了。在我的心裏,我的父親就是我的英雄,他雖然沒有在戰場上與敵人廝殺。但是,他是為了保護學生的安全,保護國家的財產而壯烈犧牲的,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鄧藍冰還在帖文中提到,其已接到新晃人社部門的通知,父親的工傷認定也會按照最高標準認定。
華客網:”操場埋屍案”主犯杜少平被判死刑後癱軟 雙手發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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