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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之後,賈先生再也不敢多管閑事

首先,我要說“消息來自‘央視網’官方賬號,權威性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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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撕春聯這個事兒,擺明了有問題,春聯再便宜,也屬於公民私人財產,我國法律明文規定,公民合法的私人財產不受侵犯。所以城管滿街撕春聯的行為,肯定有錯在先。而賈先生看到這種粗暴的行為,將其拍攝下來,並提供給媒體,則隻是行使了公民監督和舉報的權力,並無絲毫違規。

但讓人沒想到的是,賈先生接下來就遇到了“跨省”這樣的事,想想都令人冷汗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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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截圖來自“央視網”內容】

賈先生遇到跨省這種情況後,迫不得已隻能逃離到了外地。至此,我們難道不應該問一句“他犯了什麽罪,他為什麽需要逃”嗎?

關於這件事,當地需要作出回應,否則就等同於在警告老百姓,以後遇到類似的事隻能保持沉默,不然就會惹禍上身。

這裏麵所涉及到的問題很多,當地公安的意思是,不知道跨省的那三個人是什麽身份。既如此,這三人是怎麽找過去的?並且精準的找到了爆料者老家,誰為他們打開了方便之門?

如果這3人隻是城管,可城管並無執法的權力。撕春聯尚還能夠解釋,他們隻是奉命行事的角色,不能全然怪罪,可跨省呢?即便是奉命,他們也沒有行事的資格吧。而且又是奉的誰的命,是誰授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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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應該注意到了,在這篇內容中,我大量貼上了來自“官媒”、“大型媒體”報道此事的截圖內容。容不得我不謹慎,否則但凡一點點的瑕疵,就會引來相同的“警告”,事實上,這種事我也遇到過。

那位賈先生已經借助媒體發表了他的態度:現在很害怕,希望這件事盡快結束,也希望不要再騷擾他和他的家人。

一個非常不好的開端,毫無疑問,此事之後賈先生再也不會多管閑事,因為他很清楚,哪怕他的行為沒有逾越法律,後果也會令人感到驚悚。

事實上,賈先生已經承擔了代價。在央視網的報道之中,寫了這樣一段話:當地人以為賈先生犯事了,他的孩子在學校也遭到了議論……想必這些影響對於賈先生而言,至少短時間之內都無法消除。

反觀沛縣,目前已經對城管撕春聯事件進行了回應,該條回應中他們承認了行為的錯誤,表示這是對民族傳統習俗的不尊重,是工作簡單化的問題,已經責成有關部門向被撕春聯的商戶道歉,並給予相關責任人批評和處分。

我想說,既然這份回應是“承認錯誤”,那麽建立在這個錯誤的基礎上的“跨省”,為何隻字不提?錯誤之上的錯誤,難道就不算錯誤了嗎?

原因我們都明白,相比撕春聯,跨省其實更嚴重。

什麽是文明?街道上一塵不染不是文明,堵住天下悠悠眾口更不是。有一句話叫“消滅提出問題的人,問題就被解決了”,這會兒,這句話在賈先生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

或許在此事之後,賈先生再也不敢多管閑事,而所有關注過此事的人,也會在類似發聲的事件上選擇明哲保身。這是一個怎樣的開端,是好,是壞,答案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