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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女生入職蔚來公司 同事強奸未遂 她卻成“有風險的人”

入職蔚來的應屆畢業生遭遇職場性騷擾,反而因為“影響形象”沒能得到公正留用。

而且能力突出——清華畢業,身處自動駕駛研發崗位,所負責的產品還曾被李斌推薦在NIO
Day展示。“沒請過一次假、每天都是最晚下班的、業績非常突出”。

即便這樣,最終卻淪落到了蔚來HR口中所說——因為“有風險、會影響公司形象”,所以不予留用。

清華女生在蔚來遭性侵,HR以“影響公司形象”拒絕留用!官方回應了
就在剛剛,蔚來對員工被職場性侵未遂事件作出了回應。

證實了之前傳聞,也給出了官方態度。

蔚來應屆生遭遇不公正對待

事件完整詳情,率先來自網友的公開控訴,她自稱清華應屆畢業入職蔚來,成為蔚來自動駕駛研發部門一員,能力和態度都有實打實證明,最後卻被以“影響公司形象”未能留在蔚來。

受害者沒有得到支持,反而被進一步歧視。

△該博主在小紅書發文控訴
△該博主在小紅書發文控訴

蔚來自動駕駛女性員工爆料原文:

“入職蔚來的第一個月,某男同事深夜不知如何潛入了我的房間,試圖對我實施強奸。

經過長達兩個多小時的鬥智鬥勇,對方最終沒能得逞,且我第一時間錄音,在對方叫來母親共同追逐搶奪我手機刪除證據前,我已經提前備份,並偷偷報警,最終他被當場逮捕。由於證據確鑿,定罪非常順利,目前該同事已入獄。

當我以為終於迎來了勝利,公司卻反饋稱不會留用我。盡管我出事以後沒請過一次假、每天都是最晚下班的、業績非常突出,所負責的產品為公司創造了巨大價值,甚至年末被李斌在nio
day上親自展示,HR卻反饋稱:‘她是一個有風險的人’‘會影響公司形象’。(有錄音)

△來自爆料女生小紅書
△來自爆料女生小紅書

我不懂,影響公司形象的為什麽會是受害者?公司大張旗鼓給員工開展反騷擾課程,真正麵對案例時,卻是這種態度嗎?另外,僅我入職的第一個月,在我所處的半個樓層工區,我所知的就有三起以上性/騷/擾案例,其中有些騷擾者至今還在正常工作,辭職的卻是受害女生。這就是蔚來對待女性員工對待違法犯罪分子的態度嗎?

我忍了很久,還是想發出來。正值春招,希望所有應屆畢業生擦亮眼睛,謹慎選擇畢業去向。更希望所有女孩都能平安,不要遇到壞人!如果遇到,請堅信,這絕不可恥,嫌疑人和受害者有罪論者才是可恥的!”

蔚來如何回應?

對於該事件,蔚來最開始在該帖下給出了留言回複:

很難過發生這樣的事情。公司對員工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各種形式的性騷擾零容忍,也堅持每一位同事都應該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目前公司已經成立調查小組進行全麵調查。如果可以的話,也請您和公司進行溝通,以便公司了解全麵的情況。

但許多網友對這樣的回應表示不滿,留言稱:“說得很好,下次別說了”。

隨後,蔚來又在該帖下發布了新的回應:

“感謝大家的關注。公司已成立調查小組進行全麵調查。公司對各種違法行為、性騷擾行為零容忍,也堅持每一位同事都應該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

最新官方完整回應如圖所示:

清華女生在蔚來遭性侵,HR以“影響公司形象”拒絕留用!官方回應了
目前,事件還在持續熱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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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蔚來公司前員工在小紅書上發帖,稱自己被同事入室強奸未遂。她及時報警,嫌疑人被抓獲,最後也承擔了刑事責任。但是,讓她沒想到的是,最終自己沒能留在公司。

公司HR說:“她是一個有風險的人,會影響公司形象。”據受害者本人介紹,自己負責的業務做得很出色,甚至被領導用作案例。

這位受害者可以被看作是現代女性的典範。她非常清醒,有著極強的自我保護意識。麵對強奸的威脅,她錄音保存證據,男方母親趕來,兩人一起強迫她刪除證據,她也能及時備份。這些證據,把男方送到了監獄。

她甚至取得了HR的語音證據,上麵雙引號內的內容,她在小紅書上加了一個括號,聲稱“有錄音。”在帖子中,她還有對公司進一步的指控,入職一個月,“我所在的半個樓層工區,我所知的就有三起以上性騷擾案例。”性騷擾者至今還在工作,辭職的卻是受害女生。

蔚來公司官方也在小紅書上跟帖回應,稱“公司已成立調查小組進行全麵調查。公司對各種違法行為、性騷擾行為零容忍,也堅持每一位同事都應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

這個回應雖然得體,卻已經完了。這位受害女生之前應該向公司反映過自己的遭遇,一種正常的、文明的應對,應該是對受害人進行幫助,包括心理幹預等,但是,如果上述HR的說法是真實的話,他們起動的應急預案,卻是讓她走人。

這樣的應對辦法,據說還得到了部分HR從業者的認可:被強奸是法律問題,公司不會管員工的私生活(這樣看,性騷擾似乎也合理?)而一個處在法律糾紛中的人,對公司的業務可能會有影響(就是所謂的“有風險”)。

相信這是相當普遍的看法,它甚至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職場文化。新冠第一年,一位河南朋友就告訴我,他同事(一位老師)感染新冠,治療恢複健康後,卻被單位勸退,因為有未知風險。

即便那時的新冠還不明朗,但是恢複後可以返回工作崗位,不僅是權利也是基本常識,但是對周圍的人來說,他就是“有風險”,哪怕隻有萬分之一的傳染風險,也會放大到百分之百。

這是對未知的恐懼,但更是對與自己不同的人的排斥。看待疾病的邏輯,可以引申到社會之中:那些和我們不一樣的,不遵從潛規則的人,就會被看成是“病毒”——可能真的會“傳染他人”。

那位受害女員工就是如此。那個致命的問題是,為什麽不是強奸和性騷擾,而是受害者“影響公司形象”?

因為她麵對暴力不但反抗了,而且說出了自己的遭遇。這種“說出”,讓周圍的人感到不適。或許人們期待她能夠默不作聲(反正犯罪者已經承擔責任了),如果她發出聲音,反而會被認為“有罪”,相信公司內部也有類似“一個巴掌拍不響”這樣的論調。對HR來說,在公司內部談論那些可能的性騷擾,當然是一種“動蕩”,應該警惕。

這背後,有一種清晰的“公司文化”,這種“文化”會懲罰“不同的人”:那些“怪人”,有個性的人,不聽招呼的人。

現在這種文化正在受到挑戰,這是讓人欣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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