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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局:B1/B2簽證可找工作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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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在推特發表聲明指出,持觀光、商務簽證入境美國的外籍人士,如今可以在美國找工作或參加麵試。

為了澄清與工作證有關的消息混淆,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推文中寫道,持B-1、B-2以及B-3簽證入境美國的外籍人士,如今可以在美國找工作以及參加麵試。

不過,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推文中強調,持觀光、商務簽證入境者找到工作之後,必須在開始上班之前,確認簽證類別已經轉換完成。

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推文寫道:”許多民眾都曾詢問,身分為B-1或B-2簽證期間能不到尋找新工作。答案是可以的。尋找就業機會以及為了就業參加麵試,都是持有B-1或B-2簽證時受到準許的活動。”

求職期間 須申請更改身分

B-1或B-2簽證持有人在美國找工作期間,必須提出更改非移民身分的申請,並且取得特殊狀況工作許可。
B-1或B-2簽證持有人也可以申請更改雇主。

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說,即使之前持有的非移民簽證遭到取消,在美國停留的時間仍然可以超過60天的寬限期,但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身分轉換,最後可能必須帶著家屬一同離境。

然而,申請簽證身分更改如果遭到拒絕,申請人就必須離開美國,要先轉換到另一種簽證,才能開始工作。

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表示,非移民勞工如果丟掉工作,不管是自願失業或非自願失業,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如果按照程序提出申請,可以獲準繼續留在美國,包括提出更改非移民身分申請,或提出調整移民身分申請及申請特殊狀況工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