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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以涉嫌分裂國家罪 正式批准逮捕台灣男子楊智淵

據環球網25日報導,去年8月3日遭大陸以「涉嫌分裂國家罪」逮捕的33歲台灣男子楊智淵,浙江省溫州市檢察院已於日前批准對其逮捕,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楊智淵是以「推動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為目標的「台灣民族黨」創辦人之一。

去年8月,時任美國眾議長裴洛西訪台後,大陸隨即於8月3日宣布,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

2022年8月4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將楊智淵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當時央視新聞報導,楊智淵長期受台獨思想毒害。2006年,楊就讀中學期間即開始從事台獨分裂活動。2008年,楊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民進黨選中重點培植,任命為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成為台獨勢力重要成員。

央視新聞稱,2011年,楊參與組建「台灣民族黨」,積極策劃實施一系列台獨分裂活動,推動「公投建國」。2019年,楊出任該黨副主席代理主席黨務後,變本加厲,高調推行「急獨」路線,大肆鼓噪台獨立場。

報導指出,「同年,楊應陳水扁邀請,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新北市永和區立法委員,並在選舉中大肆宣揚『謀獨拒統』,極力煽動兩岸對立。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楊高調串聯分裂勢力為『港獨』站台,鼓動『多獨合流』,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根據大陸刑法第103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大陸以涉嫌分裂國家罪 正式批准逮捕台灣男子楊智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