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江歌媽媽回應捐出69.6萬:我是一個叛逆媽媽

6 月 1 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對外發布消息稱,她與劉鑫(現更名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中劉鑫賠償款 69.6 萬元已全部執行到位。4
日,江歌媽媽回應捐出全部賠償 :將捐給需要的孩子,其他人不要打這筆錢的主意。

視頻中,江歌媽媽表示在打算把賠償款捐出去後,她收到了大量網友的規勸,網友都勸其不要把錢捐出去。還有一些網友擔心她被道德綁架,被迫做出的捐款決定。

對此,她稱自己沒有被道德綁架,這不是衝動下做出的決定。”
大家放心,我是一個叛逆老媽,我不會被任何人道德綁架。把這筆錢捐給需要的孩子,自己心裏也輕鬆一點。”

她還說,這幾天接到了大量求助信息,但這筆錢會專款專用,其他人不要再打這筆錢的主意了。

據紅星新聞報道,” 在整個江歌被害事件中,我始終是一個輸家。”
江秋蓮提到,雖然法院判決劉鑫對江歌被害承擔應該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彰顯了部分正義,但她失去的是摯愛的女兒。

她直指劉鑫這些年來利用江歌被害事件,收受大量的社會幫助和眾多網民的打賞。甚至二審維持原判後,劉鑫在網絡上發起了賠償款的募捐,雖然後來被平台製止,但其支持者為了規避法院執行,仍然源源不斷地給劉鑫母親賬戶裏打錢。

江秋蓮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次執行完畢隻能算到了一個階段。她認為,劉鑫並沒有真正受到法律的懲罰。

劉鑫回應稱。賠償款中大量款項是她從親友處借款用以賠償的。接下來她打算努力賺錢慢慢還。”
做點小生意,慢慢恢複基本的人際交往能力,畢竟和社會脫節了很多年。” 劉鑫說。

2022 年 12 月 30 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糾紛權案二審宣判,劉暖曦被判賠償江秋蓮各項損失近 70
萬元。青島中院認為,劉暖曦作為侵害風險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對救助者江歌負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後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劉暖曦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劉暖曦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 49.6 萬元、精神撫慰金 20 萬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